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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23

今天好上学小编整理了西北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西北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西北大学官网发布的《西北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整理了西北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各位小伙伴们参考。
报名条件
主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部门的管理人员,并能够保证学习时间的学员,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毕业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学历毕业后有4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已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并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学制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在职两种,学制均为2.5年。
其中非全日制在职包括MBA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和EMBA非全日制在职学习。
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名额共计330人(全日制名额190人,非全日制名额140人),最终招生人数依据当年考生实际情况而定。
报考类别
MBA全日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毕业后按照学校规定进行派遣。
MBA非全日制和EMBA非全日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西北大学,毕业后学校按照培养协议进行派遣。
学费
全日制MBA总学费为80,000元人民币,非全日制MBA总学费96,000元人民币,非全日制EMBA总学费为120,000元人民币。学费按学年缴纳,学生在读期间教材、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报名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
每天9:00—22:00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3、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凭证》。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
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英语
考试
初试
考试科目为英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写作、数学、逻辑,满分为200分),共计两门。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通过国家一区(A类)分数线且达到西北大学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英语和管理能力三部分。
录取
按照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名顺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顺位录取。
学历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修满学分,完成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西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在选择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之前,请您认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41个硕士招生专业拟招生1090人(含推免生、非全日制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具体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②复试前应在国家正式出版刊物公开发表2篇3000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具有推免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三、报名方法与报名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档案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一)资格自审

网上报名前应详细了解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

报名考试费按各省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收取。

2.考生可在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3.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具体要求请查看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简章》。

6.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陕西省属于一区。报考我校的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特别提示: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档案或户口所在地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点并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请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我校报名点网报编号前四位为“6124”)。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应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西北政法大学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及“西法大研招”微信公众号通知。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学生证、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

(2)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核对网报信息。

(4)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经签名确认后的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未按时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后果自负。

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中国西北地区历史最为悠久的高等学府。有文物保护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Northwest University,缩写为NWU。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学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太白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桃园校区(西安市莲湖区高新四路155号)。互联网域名为/。

第五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类型包括:统考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港澳台联招、澳门保送生、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收香港高中毕业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西北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务处及招生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 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的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西北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依照当年该省(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及英国埃塞克斯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系统工程专业)。

第二十一条 文物保护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美术学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录取规则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报考考生需省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类)报考考生需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我校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课同分时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定向、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招生以及港澳台招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二条 本科招生咨询*:029-88302211,传真:029-88303892,监督投诉*:029-88308129。本科招生信息网:/。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好上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西北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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