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北方名城哈尔滨市,是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是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单位之一,是教育部、建设部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
学院始建于1948年。原名是哈尔滨技术专门学校;1962年2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1998年3月,与原省建筑职工大学合并,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0年-2003年先后与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合并。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教师669人,其中专任教师478人,兼职教师216人;在专任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的225人,占专任教师的47.07%;具有讲师等中级职称的205人,占专任教师的42.89%;在专任教师478人中,具有本科学历的411人,占85.98%,具有硕士学位的188人(含在读),占39.33%;具有博士学位的8人(含在读),占1.67%。在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中具有"双师型"(含双师素质)385人,占80.54%。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黑龙江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级教学新秀奖3人,省级教学能手奖1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学校建设
学院现有占地面积9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其中教室面积6.5万平方米、实验实训面积3.7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2.3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7.2万平方米、学生食堂面积1.5万平方米、文体场馆面积1万平方米,行政用房0.6万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图书75万册。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9134万元,拥有设施先进的校园网,共有计算机3474台,其中学生用计算机3295台。学院拥有现代先进教学仪器设备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19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48个。 学院形成了以土建为优势,以建筑工程技术、设备、管理为特色,土建、制造、轻纺、财经、材料、电子信息、艺术、旅游8大类55个专业协调动态发展的专业结构布局,学院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部,55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办学模式
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一贯秉承"德能兼融、行知合一"的校训精神,遵循教育家陶行知的"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及黄炎培的"职业教育必须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并为社会服务"、"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工学结合"、"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理论与实际并行"、"知识与技能并重"的教育思想,坚持"团结奋进,求实创新,传承奉献"的校风,恪守"敬业、善能、重导、爱生"的教风,倡导"惜时、善学、精技、求真"的学风;树立了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构建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教育,"2+1"人才培养模式;以行动为导向的世界主流教育思想为指导,持续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构建了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平台;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核心,以素质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走出了一条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不断强化了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了学生的职业能力。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就业发展
院充分发挥"企业、学院"两个办学主体的作用,努力将理论知识学习、实践能力培训、综合素质塑造三者紧密结合起来,立足黑龙江省,辐射全国,为"两规(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四建(工程建设、住宅建设、城镇建设、城市建设)、八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建筑勘察业、建材业、装饰业、纺织业、风景名胜保护业)",培养了大批生产一线急需的"施工型"、"能力型"、"成品型"的技术与管理人才,并先后在哈尔滨、北京、大连、上海、苏州、广州、深圳等地建立了348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保证毕业生的规格和质量能满足社会对高等职业人才的需求,实现了"毕业即就业,就业即上岗,上岗即顶岗"的培养目标,为国家建设培养了大批生产一线技术应用型高级人才。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十年保持在95%以上,2009、2010、2011、2012、2013连续五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列黑龙江省高职院校第一名,在全国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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