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学院高考分数线 2022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11-24
今天,好上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无人机学院高考分数线 2022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四川联考231分能上什么大学
您好,根据四川省2020年联考的分数线,231分可以上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四川财经大学、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四川民族学院、四川科技大学、四川理工学院、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知名高校。此外,还有一些普通本科院校,如四川师范大学锦江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四川财经大学成都校区、四川美术学院绵阳校区、四川科技大学江油校区、四川理工学院阆中校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四川农业大学绵阳校区、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西南交通大学成都校区、成都理工大学成都校区、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校区、电子科技大学成都校区、西南财经大学成都校区、西南民族大学等。2022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江西 应用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工作。
第三条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三十个不得”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12938、江西:8240
第五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宏福大道28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校。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内设:人工智能学院、软件与区块链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阿里巴巴数字贸易学院)、 财经 学院、现代管理学院、教育学院、 体育 学院、光华宝石与 艺术 设计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创新 创业 学院,共开设70多门本、专科专业。
学校在校生18900余人,拥有占地1600余亩的园林化校园,馆藏纸质图 书 160.5万册,电子图书146.7万册。围绕学科专业,建有人工智能、通讯、软件开发、建筑、机电、机器人、3D打印、财经、物联网、汽修、艺术教育、音乐等众多校内实训中心和校外实践实训基地,与阿里巴巴、华为、大族激光、用友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建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产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高标准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学校现已初步建成阿里巴巴跨境电商数字贸易产业学院、华为鲲鹏产业学院、中兴ICT产业学院、大族激光3D打印产业学院、用友新道数字财经产业学院和耐雀无人机产业学院,光华宝石矿物资源博物馆、辰林大健康科普教育中心被评为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 毕业生 就业 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招生计划,以及调减回来的其他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六条
(一)普通省份文理科录取原则
考生以文化 考试 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 志愿 ”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生源不足情况下实行网上征集志愿。非 平行志愿 省市,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
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外语类的英语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其他文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 理工 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二)对招生政策特殊的省份,以当地招生政策为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凡已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省份,考生 高考 文化成绩达到当地录取控制线,根据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对未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省份,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 分数线 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和文化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体育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根据相关省(市、区)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空中乘务专科专业报考条件:男身高不低于170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口齿清楚,无耳疾;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7;无色盲、色弱、斜视;身体可视处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及传染性疾病。
第二十条
我校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学校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政策为准。
第六章 新生 入学及资格复查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或联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三十条
上述所有违规行为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
第七章 入学学籍和 毕业 证书 种类
第三十一条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
第八章 学费 标准、奖贷学金及退学退费办法
第三十二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收费严格按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详见学校官网。
退学退费:
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和《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切实规范我校的新生退学退费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招生人员有欺诈行为的,所涉及的新生,经查实后由学校职能部门上报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一)招生人员通过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欺诈招收的学生,凭学生提出的书面退学申请和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查实后由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二)参加高等教育 自学 考试社会助学的学生和非学历教育学生被学校招生人员或社会非法中介机构,以“统招”或入学后可代转为“统招”等名义欺诈入学,凭学生提出的退学申请书和书面说明,查实后由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三)经教育行政部门接举报查实认定学校招生人员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欺诈招收的学生,学校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学校开将设退学退费窗口,简化手续,根据学生可自愿办理退学退费。
第三,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如有以下情况,可以提出申请退学、退费。
(一)学生因患有传染病、严重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凭本人退学申请书和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有关诊断证明申请退学。
(二)学生因应征入伍,凭县级以上(含县级)武装部门入伍通知书原件和退学申请书申请退学。
(三)学生因家庭发生意外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困难而不能坚持学习的,凭乡(镇)以上人民*有关证明和本人退学申请书申请退学。
(四)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学生和非学历教育学生,被其它高校统招录取,凭本人退学申请书和统招录取通知书原件(网上可查询)申请退学。
第四,新生提交退学退费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学校职能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学生书面答复,如挽 留学 生就读,要向学生说明理由,并征得学生书面同意,方可留校继续就读,否则必须在学生提交退学退费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学退费。
第五,新生退学退费,凡属本文第三条情况的,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实际学习时间或住宿时间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并对代收代支费用进行清算,对未发生的代收费用全额退还,对已使用的代收代支费用,剩余部分予以退还。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如符合以上情况,学校相关部门不能及时给予办理退费手续,将给予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从维护稳定的高度,诚信办学、和谐办学,规范招生行为和退学退费办法。学校将建立学生利益表达和调解处理机制,在 大学生活 动中心、综合行政办公大楼的场所设立学生*接待处,招生办、学工处、财务处设立联署办公退学退费窗口,指定专门人员按规定及时接访和办理,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学校稳定。
第三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评审的程序:
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学校研究审定,报上级部门审批。
国家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学年4400元/人,二等每学年3300元/人,三等每学年2200元/人,退役士兵资助标准每学年3300元/人。
4.生源地助学贷款: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无息),每学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在校生、毕业生、退役士兵、直招士官可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大学生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按照当年的学费标准及国家政策执行。
同时每位在校大学生可享受国家城镇医疗保险福利。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市、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站:/
第三十九条
招生办公室*:0791-83653777、 83653888(兼传真)
招生咨询*:0791-83653777、83653888
学校网址:/zhaosheng/
监督部门: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0791―83653666,83659592
奉化凌恒航空技工学校分数线多少
奉化凌恒航空技工学校分数线在不同专业和不同批次下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该学校录取学生的分数线会随着年份和招生计划的变化而有所浮动。以下是该学校历年录取分数线的一些参考信息:
一、机械类专业
机械类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一般较为稳定,2019年该校机械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30分左右,专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为380分左右。
二、电子类专业
电子类专业的录取分数线相对较高,2019年该校电子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80分左右,专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30分左右。
三、航空类专业
航空类专业是该校的优势专业之一,录取分数线较高。2019年该校航空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为500分左右,专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50分左右。
总体而言,奉化凌恒航空技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相对较高,且不同专业和批次的录取分数线有所差异。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该校历年录取情况合理选择。
其他信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地区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64分。
因为每个地区的录取分数都有所差异,建议到相应生源地的官网招生网查看详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Beihang University)简称北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80年代恢复学位制度后全国第一批设立研究生院的22所高校之一,也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分数线
院校专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成立于 1952年,由当时的清华大学、北洋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等八所院校的航空系合并组建,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所在地北京,分为学院路校区、沙河校区,占地3000多亩,总建筑面积170余万平方米。建校以来,北航一直是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也是80年代恢复学位制度后全国第一批设立研究生院的22所高校之一,首批进入“211工程”,2001年进入“985工程”,2013年入选首批“2011计划”国家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学校第十六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以建设扎根中国大地的世界一流大学为发展愿景目标,。,近年来,学校着力提升办学境界和格局,大力促进空天信融合发展的学科态势,持续优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推动科研创新转型发展,务实开展高水平的国际交流合作,大力推进办学条件和民生改善,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综合办学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跻身国内高水平大学的第一方阵,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学校学科繁荣,特色鲜明。确立了 “顶尖工科、一流理科、精品文科、优势医工”的学科建设方针,现有工、理、管、文、法、经、哲、教育、医和艺术10个学科门类。有8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并列全国高校第7名),2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0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0个国防特色学科,14个A类学科,其中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为A+学科。有74个本科专业,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突出学科基础地位,构建空天信融合、理工文交叉、医工结合的一流学科体系,形成珠峰引领、高峰集群、高原拓展的良性学科生态。在航空、航天、动力、信息、材料、仪器、*、管理等学科领域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形成了航空航天与信息技术两大优势学科群,国防科技主干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工程学、材料科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社会科学总论六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工程学、材料科学进入全球前1‰,在2020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航空航天工程学科连续第三年蝉联世界第一。,学校名师荟萃,人杰地灵。目前学校教职工总数达到 4266人,其中专任教师2368人。专任教师中,72.5%具有高级职称,86.64%具有博士学位。汇聚了26位两院院士、63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59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6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5位国家级教学名师等为代表的杰出人才和74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8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等为代表的优秀青年人才。人才队伍中涌现出众多国家一等奖获得者、领域专家和型号总师,以及一大批年轻有为、造诣精深的专家学者。,学校精育良才,立德树人。有全日制在校生 3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与研究生比例为1:1,在校攻读学位的外国留学生2300余人。近年来各省招生生源高考成绩平均排名在前3‰,并有多个省份已进入全省排名前1‰,学校理工类生源整体质量稳居全国第9名。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培养拔尖人才与强化爱国担当相结合,在知识创造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创造知识,着力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领导人才。打造一流本科生教育,推进大类招生,扩大专业自主选择权,突出厚基础、个性化、导师制、小班化培养,健全完全学分制。推进通识教育、书院育人,发挥华罗庚班、吴大观班、人文社会科学实验班及高等理工学院、中法工程师学院等试验班和荣誉学院的引领辐射作用。构建知识学习、能力实践、国际交流三位一体大课堂,强化跨学科实践、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研究生教育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立足国际学术前沿,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机制,重点实施尖端优质生源汇聚、精品课程体系构筑、国际交流深度拓展、多方聚力协同育人、创新激励分类优秀、卓越导师队伍建设等行动计划,着力打造“重创新、强能力、高规格”的人才培养质量品牌,探索出大飞机班、发动机班、信息安全班等定制化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模式。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6个,省部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4门。人才培养硕果累累,涌现出了以“北航1号”、“北航2号”、“北航3号”和“北航4号”探空火箭为代表的一大批学生科技创新作品。2010年以来,研究生有近400人次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署名达70余人次,在国际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数量显著增长,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全国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数量处于领先地位。历史悠久的北航“冯如杯”竞赛已连续举办30届,吸引了7万余名学生开展创新研究。学校是在全国“挑战杯”竞赛中唯一连续16届捧得“优胜杯”的高校,并在2019年承办第十六届“挑战杯”竞赛。学生创新创业作品连续三届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获得冠军、亚军各一项。春华秋实,芬芳桃李满天下。建校69载,北航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学术精英、兴业人才和治国栋梁,为国家主流行业和骨干单位输送了20多万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9%以上。近6年北航有18名校友当选为院士。,学校服务国家,锐意创新。学校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先导,强化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高技术研究,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关键瓶颈技术汇聚、与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造顶级创新平台和一流科研团队,科研总量不断扩大,科研经费人均位居全国高校第一。有 1个国家实验室――航空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筹),9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含4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3个北京市高精尖创新中心,70余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有9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0个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学校突出自主创新,强化协同创新,积极搭建国家级创新平台,组建大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建校60余年来,北航创造了40多项国内第一的科研成果,在尖端技术研究领域始终居于国内高校前列,研制发射(试飞)成功的多种型号飞行器填补了国内多项空白,如中国第一架轻型旅客机“北京一号”、亚洲第一枚探空火箭“北京二号”、中国第一架无人驾驶飞机“北京五号”、“蜜蜂”系列飞机、共轴式双旋翼无人驾驶直升机等。近年来,学校持续强化服务国家战略能力,在航空动力、关键原材料、核心元器件等瓶颈领域的研究取得突破,多项标志性成果直接应用于国防建设。学校团队参与论证并助力研制的国产大飞机C919成功首飞,研制成功我国首个新型临近空间飞艇。学校牵头设计研制的某型无人机定型并执行重要任务,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中位居无人机方队阵首。“十五”以来,北航共获国家三大科技奖励70余项,其中,近16年获得15项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3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创造了一所大学连续获国家高等级科技奖的纪录,被社会誉为科技创新的“北航模式”。学校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协同增长,实现了在《Nature》《Science》等顶级期刊发表文章的突破。学校大力推进协同创新,与航空、航天、发动机、船舶等国家重点骨干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获“2011计划”首批认定。联合中国工程院成立中国航空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打造我国航空工程科技领域首个国家级智库。全面融入首都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环北航知识经济圈”,北航大学科技园被认定为优秀国家大学科技园。,学校面向全球,开放交融。通过实施 “UPS国际化发展战略”,构建北航国际交流合作网络和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有力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先后与全球200余所著名高等院校、一流研究机构和知名跨国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倡导发起“国际航空航天教育协会”并加入了国际宇航联合会、“T.I.M.E.联盟”、“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等国际联盟和学术组织。创设了“自旋电子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英空间科学与技术联合实验室”等一批高端国际合作平台。与法国中央理工大学集团联合创办中法工程师学院,融合中法两国工程教育优势,被誉为中法高等教育合作典范。成立“国际通用工程学院”,努力建设全新高水平国际化通用工程教育示范学院。与浙江省*、杭州市*及法国国立民航大学合作筹建中法航空大学。实施“全球校园计划”,打造高水平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大力开展学生交换、双学位、联合培养、国际暑期学校等各类海外学习项目,把北航校园延伸到世界的各个角落,让北航学子充分享受全球优质教育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优秀学生,国际学生规模、生源质量、培养层次、教育水平进入全国高校前列。获批设立了“联合国附属空间科学与技术教育亚太区域中心”、“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教育培训中国中心”和“北斗国际交流培训中心”。师资队伍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国际科研合作成果显现,建立了10个国家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学校文化育人,传承创新。学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扬 “空天报国、敢为人先”的北航精神和“开放包容、务实担当”的北航文化,以三代北航人的“长鹰志”“中国心”“陀螺梦”凝聚共识,以听党话、跟党走的红色基因打造空天报国精神标识。深刻把握新媒体阵地对大学文化建设的推动作用,精心打造了以官微“航小萱”为核心的新媒体传播矩阵。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航空航天博物馆、音乐厅、艺术馆、校史馆、艺文雅苑、致真共享空间、咏曼剧场、艺文空间等文化场馆为阵地,以感动北航、北航大讲堂、我爱我师、博雅课堂、高雅艺术进校园、驻校艺术家/作家计划、大学生艺术团等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了传统承续品牌、典型引路品牌、文化景观品牌和人文滋养品牌,营造了教风优良,学风严谨,景观优美,人景祥和的一流大学文化氛围,在全国高校起到探索和示范作用。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全国高校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文化育人示范项目2项、特色展示项目2项,并获首都文明校园、北京高校十佳美丽校园、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云空高远启征程,星光璀璨映华章。迈入新时代、谱写新篇章,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毫不动摇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世界一流大学发展自信,自觉把办学精神与服务国家使命融为一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一流人才,做出一流贡献,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以“北航梦”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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