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春季高考分数线 2019年天津高考志愿评测及辅导推荐,天津高考志愿模...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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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春季高考咨询
根据津教委[2006]13号文件精神, 非天津市户口的应、 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取得当年天津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注册学籍的,即可参加下一年度4月份由天津市举办的春季高考 进入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学习 学生毕业后获得天津人事局发放的干部身份报道证安排在天津大型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等用人单位工作。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考有何优势:
1、考试难度小
春季高考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编的《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统一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为中职学校所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数学、外语四科。与普通高考相比,考试科目少、范围小、难度低。
2、录取分数低
录取分数低 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共为600分。根据今年高考情况综合分析,专科录取分数线在220分左右,本科录取分数线为460分左右。录取分数远远低于河北省高考录取分数线。
3、录取率高
去年报考人数13000多人,实际参考人数为11000多人,高校计划录取近8000人,再加上各高校补录计划,录取率可达90以上。
4、选择面宽
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院校33 所,涉及文史、理工、医学、艺术等各类热门专业60多个,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自由选择,选择面宽而灵活。
5、无后顾之忧
参加春季高考不论录取与否,均可继续参加今年的秋季高考。如在春季高考和秋季高考分别被录取的,由考生依据本人意愿自主选择。
★★报名时携带学生户口本、身份证、中、高考准考证及成绩单、初、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底照片8张。
2020年天津高考英语卷真题试卷答案解析(WORD文字版)...
高考像漫漫人生路上的一道坎,无论成败与否,只有努力过、拼搏过,这段青春也就无悔了,执的是自信之笔,答的是满意之卷,放松心情,去迎接挑战,相信自己一定会很出色,本文为大家介绍关于2020年天津高考外语卷的点评解析,即外语卷WORD文字高清版,一起了解。
一、2020年天津高考外语卷真题答案解析
2020年天津高考外语考试结束后,我们会第一时间免费分享2020年天津高考外语卷WORD文字版及真题答案解析:可以扫描免费获取:
1、总体评价:英语试卷选材新颖、题材丰富、体裁多样,富有教育性、时代感,语言真实、地道,符合考生的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试题的设计规范、严谨,没有偏题怪题,呈现了语言交际情境的真实性、实用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对考生学科核心素养的考查。
2、倡导核心价值、体现真善美:今年的高考英语试卷,在试题选材和立意之中,紧密联系当代社会生活,处处体现生活中的真善美。考生答题时,既要读懂文章内容,也要理解作者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情感和价值观,这有助于启发考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进行积极的
3、本套试卷凸显了英语在介绍外国文化,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中所扮演的角色。通过不同话题和体裁的语言材料,小到课堂教学大到历史事件,向考生呈现出丰富多样的西方文化。比如,阅读C篇介绍了一个全球性的图书交流平台,有利于培养考生用英语参与全球文化交流的能力和意识。
二、2020年天津高考最新新闻分享
各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20年高考志愿填报工作是新高考改革后的首次填报,为确保高考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实施,各区招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面向全体、突出重点,加大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宣传咨询力度,强化政策宣传和解读,精心组织培训,积极做好考生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帮助考生了解填报规定、投档规则和体检要求等,指导考生学习招生高校录取原则、选考科目要求和专业要求等,使考生清楚政策规定,稳妥填报志愿。现将《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为做好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确保高校招生录取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津招委高发〔2020〕7号),制定我市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规定。
一、志愿填报时间
天津市实行两次填报、两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工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1.第一次志愿填报
7月27日9时至7月29日12时,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批次志愿(含本科校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本科批次志愿,以及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含A、B阶段)。
7月27日9时至7月31日17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志愿(含A、B阶段)。
2.两次征询志愿
8月22日9时至8月23日17时,考生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志愿。
8月29日9时至8月30日17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
3.第二次志愿填报
8月29日9时至8月31日17时,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校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提前高职批次和高职批次)。
二、志愿填报依据及要求
1.填报依据
(1)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市高招办汇总编辑的《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编制。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2)院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等填报内容均以《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本科各批次院校名称下设不同专业组(专业组代码为5位数字),并注明专业组名称、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专业组在津招生总计划数等;专业组下设本组内各专业(专业代码为2位),并注明专业名称、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等。高职各批次院校名称左侧数字为该院校代码(5位数字),右侧数字为院校在津招生总计划数;专业名称左侧数字为该专业代码(2位数字),右侧数字为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
(3)招生院校计划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提供,
仅供考生参考。收费标准以考生录取通知书随附的收费明细表为准。
2.填报要求
(1)考生须按照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否则将不能被投
档,高校也不予录取。填报时要特别注意分清报考院校、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及其所在的录取批次。
(2)考生要保证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无误,因自身填报失误
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经考生网上提交的志愿信息将作为计算机投档和高校录取的唯一依据。
(3)填报军队、公安、消防类招生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
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和政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前本科批次中的综合评价试点院校,部分招生院校的航海类专业、非通用语种专业及公费师范类专业对考生的具体要求参见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4) 天津师范大学 继续在津招收公费师范生,入学后须签
订《天津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参加本市滨海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组织的就业双选会,确定毕业后接收区;各接收区负责落实天津市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任教学校和岗位。考生须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毕业后一般在接收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6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须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5)报考提前本科批次和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英语专业(或有口语要求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6)报考本科批次A阶段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相应高校的考核并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报考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达到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7)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和高职批次统考阶段院校的考生,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和高职批次校考阶段院校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若报考专业属于专业市级统考范围,则考生还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8)报考体育类专业各批次的考生,须参加体育类专业全
市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9)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
前本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院校志愿;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除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高职院校志愿。
三、志愿填报方式
普通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凡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
考生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 ),进入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按照《普通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使用说明》的提示进行填报。考生须输入考生号、姓名、*号码(为报名时填报的*号码),通过获取*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信息。考生填报志愿后,务必点击志愿填报页面上的“保存并提交志愿表”按钮,其所报志愿方能正式生效。如需继续修改志愿,考生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重新进入系统,在志愿填报页面上修改并通过点击“保存并提交志愿表”按钮保存所报志愿信息。
考生须对所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号码是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接收相关信息的重要工具,考生要确保
*号码准确,并注意做好个人信息及*接收信息的安全保管。因自身填报失误、个人信息泄露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录取批次
天津市高校招生录取共分为五个批次,依次为: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2.志愿设置
(1)艺术类本科批次分为校考和统考两个阶段。艺术类本
科校考阶段设置2个单独志愿,1个为自划线院校(专业组)
志愿,1个为非自划线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等类别,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1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体育类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10个平行院
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
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符合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1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提前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实行顺序志愿,其中招收飞行员院校志愿单独设置,仅限
军队招飞定选合格和民航招飞体检合格的考生填报;其他院校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提前本科批次B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置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B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仅限具有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高中三年学籍和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前的农村户籍,并且在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报名参加2020年我市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
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军队院校招生分为一类专业和二类专业,一类专业原则上在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录取新生,二类专业在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新生。上述两类专业又分为非指挥类和指挥类,非指挥类专业和指挥类专业在体检标准、分数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考生报考时须注意区别。
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公安类院校,因需要提前进行体检、政审,须与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同时填报,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3)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志愿前,单独设置“特殊类型考生志愿”,由已参加本科批次A阶段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4)普通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5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
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5)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分为校考和统考两个阶段。校考阶段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等类别,考生只能
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3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6)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分为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五、录取顺序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五个录取批次依次进行。
1.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安排
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校考阶段的录取,再进行统考阶段的录取。校考阶段录取时,先进行自划线院校的录取,再进行非自划线院校的录取,最后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
体育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与艺术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先进行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再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
2.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安排
提前本科批次与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先进行飞行员招生院校的录取,再进行A阶段招生院校的录取,然后再进行B阶段招生院校的录取。
3.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安排
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录取,再进行本科批次A阶段平行志愿的录取,然后进行A阶段征询志愿的录取。A阶段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阶段的录取。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录取时,先进行平行志愿的录取,再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如招生院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安排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校考阶段的录取,再进行统考阶段的录取。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与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依次实施平行志愿院校的录取。
5.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安排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提前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如招
生院校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符合分数范围的考生,如未被上一批次院校录取,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批次院校的录取(不得兼报的除外)。
六、投档方式
1.顺序志愿投档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批次,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规则进行,即在同一录取批次中设置的两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在录取时有先后顺序。第一志愿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依次检索各个招生院校(专业组)的一志愿生源,将选报同一招生院校(专业组)的一志愿考生,依高考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专业组)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时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投档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同。
2.平行志愿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即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依高考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
当若干名考生高考录取总成绩(含政策照顾)相同时,普通本科批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然后按照同分考生排序从先到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即若干名同分考生中,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计算机投档系统先检索其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如语文成绩也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以此类推。
艺术类本科批次统考阶段和体育类本科批次投档时,若考生综合分(含政策照顾)相同时,先比较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再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统考阶段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投档时,若考生综合分(含政策照顾)相同时,先比较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再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平行志愿均实行一次性投档,如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等不符合院校(专业组)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该考生电子档案将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只能参加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的录取;如院校(专业组)因将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退档后,尚有余缺计划的,也不再接收同一志愿其他考生的第二次补充投档。如考生因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只能参加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的录取。
七、其他规定
1.关于考生放弃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院校志愿(含A、B阶段),只能参加本科批次B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
科)批次院校的录取。拟放弃志愿的考生须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区招办同意后报市高招办。
2.关于港澳院校招生录取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参照内地高校的招生方式,列入本市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如考生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
市大学录取,不能再参加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
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12所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将在8月9日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录取。已被12所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同意就读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如考生未被12所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录取,仍可参加内地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单独录取的办法,与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互不影响。考生如被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澳门高校的录取;如考生被澳门高校录取,还可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9月份,澳门高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同时获得澳门高校及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的录取通知,可以自行决定在澳门或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就读。
3.关于春季高考与秋季普通高考录取的相关规定
已被春季高考录取,且符合本市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在春季高考中被高职院校(专业)录取,则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如在春季高考中被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再报考秋季普通高考的各批次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考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考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对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擅自修改考生志愿信息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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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今年天津高考英语卷难不难,2020天津高考英语卷难度系数点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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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高考志愿模拟系统相关注意事项
一、填报志愿
1. 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填报志愿均 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办法另文规定)。
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批次(含 A、B 阶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依次填报本科批A 阶段和B 阶段志愿,可参加本科批 A 阶段和 B 阶段的志愿征询。
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本高职(专科) 批次志愿。
2. 填报志愿工作由区招办指定的报名单位组织实施。各报名单位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并按规定组织好考生志愿信息的反馈确认工作。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 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及我市公布的招生规定后,参考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考生档案
1.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其主要内 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市高招办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招生信息标准和有关要求制定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办法。各区招办、中学按照教育部信息标准和我市有关规定采集考生报考信息,并做好信息的校验确认、汇总整理和异地备份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的完整、准确、真实、规范。
2. 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组建工作由各区招办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应届高中毕业生的纸介质档案由考生报名所在中学负责组建,其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区招办负责组建。符合我市加分项目考生的证明材料应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库和纸介质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录取
1. 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招 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各高校在津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 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普通类本科批次(含 A、B 阶段), 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含高职提前批次、高职批次)。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提前本科批次为军队、武警、公安等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高校或专业;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为承担农村专项计划试点招生工作的市属高校或专业;本科批 A 阶段为公办本科高校及经批准在本批次录取的高校,本科批 B 阶段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为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 高职(专科)批次为其他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
3. 高校在津录取新生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高校应结合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要求。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4. 艺术类本科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市级统考类专业,体育类本科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本科批次(含 A、B 阶段)、高职(专科) 批次录取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办法;其他批次录取高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办法。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
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当若干名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但单科分数不同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分文理、按规定的科目顺序分数进行排序投档,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理科综合、外语”。
顺序志愿投档规则:第一志愿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依次检索各个招生院校的一志愿生源,将选报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时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投档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同。
5. 在津招生的高校应构建对学生的多元评价体系,选拔 符合本校培养要求的学生,为学生多方面展示自己提供空间。高校招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内涵主要包括高校对学生的学业多元评价和非学业多元评价。录取时,高校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 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电子档案中呈现的学业评价和非学业评价内容,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6. 在津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以高考总成绩为主要依据, 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普通高职院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艺术类、体育类高校(专业),分别按照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应的招生办法实施录取(相关招生办法另文规定)。
7. 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民办高职学校可以自主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市高招办为在津招生高校提供符合条件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服务,组织管理招生录取工作, 监督在津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8. 各批次录取时,市高招办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由高校审查录取。高校要尊重考生的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批次 B 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如放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可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区招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可允许其放弃。
9.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1)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 10分投档。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 20 分投档。
(3) 烈士子女,增加 20 分投档。
(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 10 分投档。
(5)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 5 分投档。凡符合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市区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交验相应的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并将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 由区招办负责将复印件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10.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 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 1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 1 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 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 15 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 5A 级青年志愿者及其他符合天津市同等优先条件的考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可以由高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年 27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1. 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资格考生均在普通本科批次投档录取,未经高校测试合格并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原则上分别按照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排名全市前30%的成绩划定。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我市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12.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市高招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采取征询志愿方式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13. 本科批 A 阶段的高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高校和专业, 由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选择填报。市高招办将向相关高校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本科批 B 阶段的高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高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先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再划定 B 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招生高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4. 高职(专科)批次的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5.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6. 我市录取工作将于 7 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批次录取将在 7 月 10 日至 15 日之间开始,8 月 1 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将在 8 月上旬结束。
17. 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
18.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在教育部规定日期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市招办将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4 月 30 日前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 6 月 30 日之前向市招办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二、天津高考志愿注意事项
一、填报提前本科(军事、公安、航海类等)批次录取院校志愿需注意的问题
1.军事类院校志愿
考生填报军队院校,要注意招生院校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志愿表”第一院校志愿栏内填写军队院校志愿。
军队院校招生分为一类专业、二类专业,一类专业原则上参照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录取新生,二类专业在普通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新生。军队院校招生专业又分为指挥类和非指挥类,指挥类专业主要为部队基层单位培养指挥军官,非指挥类专业主要为军队院校、科研单位及部队的技术岗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因此,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强、善于沟通的考生比较适合报考指挥类专业。
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后,军队院校根据本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提前本科录取院校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填报情况,按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文理、分男女、分指挥类和非指挥类,确定面试军检分数范围。
2.公安院校志愿
公安院校对报考考生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如年龄一般不超过22周岁,需参加公安院校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
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志愿表”第一院校志愿栏内填写公安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公安类院校,因体检、政审工作需要,须与提前本科批志愿同时填报。公安院校根据本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提前本科录取院校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填报情况,按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文、理和男、女分别确定面试、体检分数范围。
3.航海类等其他院校志愿
提前本科录取院校中,除军队、公安院校外,大部分招生院校都明确规定了招生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如航海类专业不招收色盲(弱)考生,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对考生的身高、双眼裸眼视力都有具体要求。请考生认真参阅招生院校公布的章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报志愿。
二、填报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院校志愿需注意的问题
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院校为 天津师范大学 、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城建大学和天津中医药大学4所市属院校的部分适农涉农专业。仅限具有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高中三年学籍和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前的农村户籍,并且在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报名参加当年我市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
三、填报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需注意的问题
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试点招生院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是指符合试点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特长,并经试点招生院校测试合格的考生。
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是指符合试点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体育特长,并经试点招生院校测试合格的考生。
报考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相应高校的考核并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报考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达到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四、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需注意的问题
1.报考艺术类美术及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术类市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若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则市级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校考且成绩合格)。报考艺术类其他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2.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自划线阶段、艺术类本科批次校考阶段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校考阶段的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招生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选择院校志愿。不同的招生院校(专业)录取规则不尽相同,例如,有些招生院校(专业)实行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综合排名,择优录取的规则;有些招生院校(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的规则;还有一些招生院校(专业)对单科文化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等。
3.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统考阶段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统考阶段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组织的市级统考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中,舞蹈学类考生在投档时按照市级统考专业成绩进行排序。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在投档时,按照综合分进行排序。综合分折算方法如下:
美术与设计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专业统考成绩×3.75
五、填报体育院校(专业)志愿需注意的问题
1.填报体育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
没有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其填报的体育院校(专业)志愿为无效志愿。
2.各招生院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等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院校志愿需注意的问题
艺术类本科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业、体育类高职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前进行。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本科、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高职(专科)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普通院校,其填报办法与报考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相同。
七、报考香港、澳门高校考生需注意的问题
今年,香港大学等14所香港高校、澳门大学等6所澳门高校继续在津招收本科生。
1.招生院校
经教育部批准,在津安排招生的14所香港高校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恒生管理学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6所澳门高校为: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2.报名条件和方式
(1)报名条件:今年在津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2)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恒生管理学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12所香港高校采取考前考生自主报名的办法。报名截止期限一般为5月底,有意向报读以上12所香港高校的考生可直接通过高校网站、*或邮寄的方式向高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依据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参照内地高校的招生方式,列入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其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与其他内地在津招生的提前本科批次高校相同。考生如有意向报读香港中文大学或香港城市大学,可在6月下旬填报我市提前本科批次高校志愿时选报以上2所高校。
(3)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向的考生可直接通过高校网站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3.录取安排
(1)高考成绩公布后,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恒生管理学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12所香港高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以上12所香港高校录取工作须于7月7日前结束;已被香港大学等12所香港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同意就读上述高校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如考生未被香港大学等12所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录取。
(2)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我市提前本科批次录取,2所香港高校均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提出具体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如考生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不能再参加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
(3)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单独录取的办法,与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互不影响,而是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机会。考生如被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澳门高校的录取;如考生被澳门高校录取,还可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8月份,澳门高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同时获得澳门高校及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的录取通知,可以自行决定在澳门或内地(或香港)高校就读。
八、考生志愿确认后不得更改
为减少考生在填报志愿中的错误信息和失误,各区招办或报名单位依据考生填写的志愿表,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组织考生进行志愿确认,考生核对无误后,在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上签字负责。考生志愿一经确认后,受到招生部门和招生院校的承认和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违反者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这是因为,考生志愿是经过慎重考虑填报的,如果允许某个考生取消或变更其所填报的某个志愿,那么,原有的志愿结构将会发生变化,正常的招生秩序就会被打乱,其他考生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将会受到影响。
九、放弃志愿需要注意的要求
根据我市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以后,受到招生部门的承认和保护。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院校志愿或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
拟放弃志愿的考生须到报名单位提出申请,经区招办同意后报市高招办。
十、已被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须注意的事项
已被春季高考录取,且符合本市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在春季高考中被高职院校(专业)录取,则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如在春季高考中被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再报考秋季普通高考的各批次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考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考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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