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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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 贵州 健康职业学院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学校简介: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是西南地区首家、贵州省唯一以“健康”命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以医、护、药、养和大健康管理与服务为主要办学方向, 努力 向社会输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全力为健康中国服务,在校生规模12000余人, 毕业生 就业率 达95%。
学校占地面积千余亩,交通便利,办学条件优越,教学及生活设施一流,所有室内设施均装有中央空调,学生寝室均接入千兆宽带,教学区域wifi全覆盖,为学子提供优越、舒适的 学习 和生活环境。
学校构建产教融合的多元化办学模式,拥有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系教育部批准的全国“1+X”失智老年人照护、幼儿照护 证书 试点院校,与多家公立医院、本科院校和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毕业 生 就业 及深造前景广阔。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省 高考 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考我校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同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一起来校参加全日制学习)。
二、身体健康条件
(一)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医学类专业的工作需要,凡有色盲、色弱、聋哑、肢体残疾、传染病、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等的学生,请谨慎报考。
(三)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要求:限招女生。
(四) 新生 入校后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 志愿 填报:2022年3月14日09∶00 至3月20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 专业目录 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填报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志愿和专业志愿(我校代码:0023)。
第二次志愿填报:2022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填报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志愿和专业志愿(我校代码:0023)(若我校第一次已录满,则无第二次志愿填报)。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及录取成绩计算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 书 ”。达到此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百分制折算)×50%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二)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
我校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并根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2.职业技能测试。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文化素质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百分制折算)×50%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退役军人、企业员工等人员实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试科目: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 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二)中职毕业生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时间:2022年3月6日 上午 09∶00—11:30。
考试地点: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考试,考试地点请关注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2.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 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 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报考我校可免试进入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报考我校由我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及我校官网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 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除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外,还设校级奖学金政策,专门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四条 我校已建成中央、省、市、学校、社会“五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严格落实“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着力为实现贫困生“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提供优质的资助服务,更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资助保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老师,何老师,陈老师
*:0856-5218571、5218693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邮编:554300
学校官网:
学校微信公众号: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微校园
学校2022年分类招生QQ群
群号:710094494
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位于新疆*市,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新疆*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学校代码:1372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 制:本科学制四年,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高校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本校招生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教育厅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厅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服从调剂需要增加计划录取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疆内录取批次分为本科二批次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疆外按照各省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原则,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各志愿无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 报考空中乘务(民航服务)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女1.64米以上,男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病史,裸眼视力达到5.0以上。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情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我校投放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二十条 我校公共课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须慎重填报。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身体状况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治疗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治疗期满可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条办理入学申请。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本科理工类专业11700元/年,外语类、文科类、财经类专业10700元/年;专科理工类、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文史类、外语类、财经类专业6500元/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集奖、助、贷、勤、补、免于一体的资助办法,建立起国家、自治区、学校、社会、企业贯通的资助体系,有效的保障了学生资助的落实。
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可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自治区人民*高校助学金(1000—3000元/年); 学校还特别设立的“天山英才励志奖学金”、“天山英才特别爱校奖”(300—3000元)等各类奖学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和认定工作、校内勤工助学的认定和分配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顺利毕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新疆*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66号
邮 编:830017
网 址:http://
Email: [email protected]
电 话:0991-4161055 4161051 4162117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标代码:12907)。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黑龙江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五条 毕业证书: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邮政编码:150066)。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各省份生源数量、生源质量、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公布: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 报考条件:按照《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根据专业所从事的工作环境及从事岗位工种需求,多数专业更适合男生报考。相关专业建议符合以下条件:
1.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口吃,身体净高男生175厘米以上,女生163厘米以上。
2.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车辆技术等交通运输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3.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由于工作性质适合男生就业,不建议女生报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数学、综合(文、理)、语文、外语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投档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院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
第十五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院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
第十六条 “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黑龙江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专科、限理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本科)
工程造价专业(专科、限理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工程造价专业(本科)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
第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及学制:高职提前批次,学制五年,均在学院培养。
第十九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收费标准:前三年学费按照学院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对接本科院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条 “高本贯通”试点考核转段:学院和对接本科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公布。由对接本科院校在第二学年末牵头组织开展转段考核,考核合格者在第三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
第二十一条 “高本贯通”试点学籍管理:学生前三年专科学籍。通过转段考核后,转为本科学籍。培养期间,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高本贯通”试点毕业证书:转段对接本科院校后,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对接本科院校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要求,颁发对接本科院校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合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六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与俄罗斯远东国立交通大学合作举办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国际轨道工程)和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国际铁路交通运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项目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等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财政厅批复的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助学金,并且为贫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确保被录取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语种:英语、俄语(限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八条 考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一条 学院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院官网: 。咨询*:0451-51893230、51893286;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 4月24日
以上就是好上学为大家带来的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