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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春季招生简章(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10-05

今天好上学小编整理了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春季招生简章(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招生简章
  • 2、2022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3、2022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春季招生简章(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招生简章

春季分类分类招生类型

我校2020年春季分类招生类型包括以下: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等类型。

2020年我校招生计划总数8680人。在春季高考招生中,拟招6963人。其中,依据学考:文科计划招生1178人,理科计划招生2114人,美术类计划招生203人;3+证书计划招生1476人;高职专业学院计划招生380人;自主招生计划招生616人(高中245人,中职371人)。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美术类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美术类理科考生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美术类普通高中考生须同时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对应科目的术科统一考试

3.报名参加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4.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二)“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专业及计划

注:以上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志愿填报

2020年“依学考成绩录取”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4月7日9:00至10日18:00期间,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进入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模块填报志愿,并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号码接受短信验证码,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

(1)填报网址。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网址为: 。

(2)志愿确认。考生通过*短信验证码方式进行网上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依据。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904886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该号码发送的短信。

(四)“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录取原则

我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美术类考生的分档分数合成方式及排序方式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投档总分合成方式及排序方式执行,即分档依据为考生排位情况。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含职业中专、职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2.报名参加2020年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且获得招生专业所要求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3.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二)“3+专业课程证书”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以上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3+专业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志愿填报

2020年“依学考成绩录取”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4月7日9:00至10日18:00期间,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进入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模块填报志愿,并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号码接受短信验证码,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

(1)填报网址。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网址为: 。

(2)志愿确认。考生通过*短信验证码方式进行网上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依据。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904886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该号码发送的短信。

(四)“3+专业课程证书”考试录取原则

我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高职自主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高中生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3门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2.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100分。

中职生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中职(含职业职中、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2.我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3.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二)高职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中职(含职业职中、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2.我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3.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二)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专业及计划

三)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设在协同中职学校(肇庆市农业学校、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考试时间待定,请留意本校招生网站。

(四)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1.高职专业学院实行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教学地点设在协同中职学校。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考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入同专业非试点班。


2.高职专业学院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考、高职院校考核录取”的原则,参照我校中职生自主招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及择优录取。

广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


专科院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100分。

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文化科总分90分。

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
文科类:文化科总分120分。
理科类:文化科总分12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20分,美术术科155分。

2022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6,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创建于1941年,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中俄合作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实行“3+0”培养方式,学生修完全部课程、 考试 合格后,可分别获得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 书 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 大一 世皇帝交通大学的学业证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在职教职工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监督部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上级部门、学校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在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指导和统筹协调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铁道运输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内含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等五个专业。一学年后学校根据专业岗位需求、学业情况、个人意愿等因素确定学生在该大类专业范围内的具体专业。【大类招生须请示职教处,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要求报考铁道运输类专业(含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铁道车辆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路物流管理等轨道交通类专业(包括中外合作、高职本科分段培养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考核,具体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指导、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普通类( 理工 类、文史类)、艺术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和录取,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将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进档考生的基准分数按照“投档分数+同分排位”的规则进行排序,即投档分数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江苏考生按上述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后仍有同序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学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第二十条   艺术类考生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 学费 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学费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8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9200元/学年。 (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05]210号)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四人间1500元/学年,六人间1200元/学年。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自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校外竞赛(学科、文艺、 体育 类)奖励等十余种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覆盖面为45%。设有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自设学费减免、缓交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专项困难补助(路费补助、伙食补助、御寒补助、新生绿色通道入学补助)、爱心互助基金等资助项目,建档立卡学生全部给予减免学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邮政编码:210031;招生咨询*:4001081155、025-68204931、025—68204996;招生监督*:025-68533011;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学院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22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22年连云港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 江苏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 工作 的通知》要求,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为1330,是经江苏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号,邮政编码为2220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四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 就业 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办公室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申诉*0518-85817772,申诉电子信箱:lygszjcs@163.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审核后,由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名 考试

第七条  已参加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 毕业生 均可申请报考我校提前招生。

第八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我校所有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 新生 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语种。

报考学前教育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10门,报考播音与主持(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 体育 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8门(含8门)以上,报考其他非师范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6门(含6门)以上。

第九条  报考考生的身体条件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及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第十条  考生需在3月9日至1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00。

第十一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及学校组织的考试。学校考试主要包括综合文化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

报考我校普通类(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综合文化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校考加试。

报考我校普通类(非师范)其他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综合文化测试。

报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如未参加相应的 艺术 (体育)类专业省统考须参加学校组织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录取总分。专业加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相关专业。

第十二条  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由文化测试成绩和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组成,总分400分。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素质合卷,总分300分。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指《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成绩按照“合格”1门折算为10分,总分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动作协调、信息处理、科学思维与应用分析、理解与沟通交流、审美与艺术表现、自我认识与自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总分400分。

播音与主持校考加试主要考察考生朗读诵读、即兴表达、形象仪表、才艺展示等综合运用 语言 艺术的表现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培养适应新媒体环境下的各类传播语境和市场需求的创新型、复合型、专业型口语传播人才,总分300分。(身体条件及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第十三条  提前招生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合院校考试或考核结果、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等多种指标,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将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提前招生校测和录取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校测时间为3月22日,第二轮校测时间为4月18日,具体安排及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遵照执行。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及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在提前招生考试中违规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分类别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计划数和报考考生数量择优录取。

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报考动漫*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政策加分。

报考播音与主持(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校考加试成绩+政策加分。

第十七条  根据进档考生类型按“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报考动漫*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语文+数学等依次排序录取。

报考播音与主持(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校考加试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厅文件通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每生收取60元。

第二十一条  学费 、住宿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体育类4800、艺术类6800;《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800-1400元。

第二十二条  奖贷助学措施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 毕业 生和单项评优奖励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减免、 求职 创业 补贴、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各类社会资助等。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转专业文件精神及要求,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后符后条件者可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四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年度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当年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 书 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二十八条  提前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第二十九条  其他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报到时,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入学资格及体检结果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518-85986111 85986168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lygszzs@126.com

以上就是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春季招生简章(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好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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