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自主本科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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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2020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对农村学生进行单独自主招生,特制定本简章。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具体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以最终发布的《同济大学2020年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同济大学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情况、历年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本计划采取考生网上报名方式,凡申请参加学校“筑梦计划”的考生需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为 )完成报名申请,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0:00至2020年5月26日00:00。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高校专项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年级排名)、个人陈述、综合信息、个人承诺等。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系统中的状态为“待审核”才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2.确定报名审核通过名单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并提交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的考生,在通过各省(区、市)负责的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
1.高考志愿填报
被学校确定为报名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正式生效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同济大学,未按要求填报视作放弃“筑梦计划”录取资格。
2.高考投档录取
高考投档按照报名审核通过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进行。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考生2020年高考投档成绩要求如下: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江苏省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江苏省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其他省份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70分及以上(对于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注: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具体填报志愿方法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同济大学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五、资助政策
同济大学推出多维度措施保障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全面成长成才,通过“奖、助、贷、补、勤、免、偿”七大方面,建立了系统化、网络化、全过程、全方位的资助体系,保证全体学生“入学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空间”,保障全体学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同济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材料审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监察部门邮箱:jcc@tongji.edu.cn。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七、附则
考生申请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畅通)。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学校将取消该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
同济大学主页: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2022年同济大学招生章程
同济大学是始建于1907年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高校,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同济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同济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同济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同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处上海市,本科教学主要在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和沪西校区(真南路500号)等校区开展。
第三条 对取得同济大学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同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同济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四条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在招生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同济大学面向全国招生,为促进区域、城乡间考生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统筹考虑各地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在上年度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同济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同济大学未做分省编制的计划用于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
第十三条 同济大学预留计划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同济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同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同济大学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受专业限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同济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七条 对于投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顺序: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和海南省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和重庆市首选科目要求为“仅物理”的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或“仅历史”的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八条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同济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高校专项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录取过程中,同济大学所有招生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第二十一条 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各类资格考生,其录取标准以同济大学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同济大学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强基计划、运动训练、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以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强基计划、运动训练等形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和康复物理治疗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四条 由于各省选考科目不同,招生阶段,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名称分别设置为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和技术科学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这两个试验班包含的专业、对应的考生录取政策、学费等均一致。入校后学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过程均一致,一年级统一进入济美学堂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学习,统一进行主修专业确认。
第二十五条 同济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各招生专业(类)的体检要求按照《同济大学2022年招生专业(类)一览表》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同济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1.设计学类及其包含专业、动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表演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年10000元。2.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及其包含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年15000元。3.医学试验班(国豪精英班)专业为基础医学,每年6500元。4.除1~3所提各专业(类)外,其它按照专业进行招生的收费标准为:(1)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6000元;(2)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16000元;(3)其他各专业每年5000元。5.除1~3所提各专业(类)外,按大类招生后续需要确认主修专业的,在主修专业确认前学费每年5000元,主修专业确认后,按照确认专业学费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同4所述。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适合不同标准,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
第二十八条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科部共同倡议和直接经费支持在同济大学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3(同济)+1(德国/瑞士)进阶式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成绩合格者获得同济大学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证以及德方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同济大学德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语种的考生,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均不限制。除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专业外,学校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或德语。
第三十条 同济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通过“奖、助、贷、补、勤、免、偿”七大资助体系和“保障型资助、发展型资助、成长型资助”多维资助育人模式,保障学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促进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第三十一条 同济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同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同济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同济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2008年各高校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方案陆续出炉,新浪高考频道特别搜集整理方便考生及家长阅读。以下为2008年同济大学自主招生选拔测试方案:同济大学关于选拔2008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的通知
(上海市)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等学校选拔人才自*,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济大学2008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行自主选拔政策,以选拔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一、参加选拔对象及方式
同济大学在上海地区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范围为上海市2008年应届市、区重点中学优秀高中毕业生(借读生除外)。
参加选拔的对象由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校长推荐。选拔名额由同济大学根据各中学2007年考入同济大学的学生情况给到各中学。
二、文化测试科目及时间
理科考生测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或化学
文科考生测试科目:数学、英语、语文
各科目测试时间90分钟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1月12日(各科目测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
四、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相关政策
同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文化测试成绩及在中学期间的综合情况选拔确定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
1、自主招生对象政策
被确定为同济大学自主招生对象的考生,在重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重点本科录取资格分数线即可被同济大学录取,同时,在高考成绩基础上加30分参加专业排序录取。
被确定的自主招生对象名单,将在国家统一招生录取之前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在网上予以公示,同时要求各有关中学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优秀考生政策
被确定为同济大学的优秀考生,高考时同济大学将分别给予加20分、10分、5分不等的优惠录取政策。优秀考生在重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在上海市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投档范围即给予加分参加学校排序录取。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65982643、65983643
传真:65980174
地址: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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