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科学大学什么档次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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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规则">2022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类型:北京市属重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及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3年制)、硕士研究生(2-3年制)、本科(4年制)。
学校地址:校本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红庙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门外金台里2号。
办学特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适应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 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第四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招生办公室人员等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开展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政策的拟定、执行和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 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学校对普通类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及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分文理科招生计划,经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预留计划
按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提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条 录取总规则
在录取考生时,严格按照在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全面审核,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说明
1.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政策。
2.专业录取时,高考分数优先,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情况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下,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总成绩/文科综合成绩/理科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招收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4.面向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5.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专项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扶贫专项计划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6.面向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录取。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7.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15〕1号)文件规定,实施分区投放“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依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与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我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互调,在本科提前批普通类B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不设置征集志愿。
8.根据教育部有关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相关精神,我校在北京市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投放的“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上述区的农业户口考生。
9.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执行江苏省普通招生录取办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10.学校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语种要求:(1)外国语言文学类只招英语考生;(2)除外国语言文学类限招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校后,本科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日语。
2.英文教学专业:金融学院金融学(国际金融英文班)专业、华侨学院工商管理(国际会计)专业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专业、国际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数据与计量分析)专业为英文教学。
3.身体健康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规定为依据,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体检标准》。我校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安全工程(注安师);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广告学、传播学(以上为“双培计划”招生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注安师)、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新生入学报到时,校医院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4.学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5.学校各专业对往届生均无附加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或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外国语言文学类6000元/学年;安全工程(注安师)55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00元/学年;统计学5500元/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方向)55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5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技术)55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
2.住宿标准:750-1500元/学年。
第五章 学生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贷款、勤工助学
1.健全的学生奖学金评定体系。我校既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设立了1+X学生奖励评价体系,奖励覆盖面达到45%,单项奖金最高可达10000元。具体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校园支持体系。我校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全覆盖的资助服务机制。主要包括:(1)绿色通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将先办理入学手续,之后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其予以资助。(2)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及“学子阳光”助学贷款等。(3)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及各类专项补贴等。(4)勤工助学:校内、校外均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缓解经济压力,积累社会经验。(5)资助育人:依托“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开展教育指导活动,对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保障性资助及发展性资助相结合。
第六章 入学
第十六条 录取入学
学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生转专业
学校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不更改录取专业。学生入学后可依据学校制定的转专业管理有关办法申请转专业。
第十九条 辅修专业学习
学校实施本科生辅修专业学习制度。学生依据学校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有关办法,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学习,可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同时达到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可同时申请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通信地址、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邮编:100070
*:(010)83952090 ,83951799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zs.cueb.edu.cn
备注:章程内容如有变化,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
2020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代码:1102
二、学校名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
三、学校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7号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七、办学特点: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能力教育为本位”的办学宗旨,培养适应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一专多能、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八、招生计划及说明:
招生对象:参加当年北京市普通高考的考生
招生计划: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会计(注册会计师)
财务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定向班)
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商)
旅游管理(旅游开发与管理)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APP设计与开发)
空中乘务(首都机场航空服务定向班)
金融管理(银行定向班)
证券与期货(金融与证券公司定向班)
人力资源管理(物美集团“管培生项目经理”储备班)
市场营销(物美集团“管培生项目经理”储备班)
物流管理(物流运营管理)
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
网络新闻与传播(新网络生活)
九、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且按考生所填的地址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十一、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生·学年
十二、毕业与证书: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89096725 89098173 89098550
网 址:
QQ交流群:328360647
微信公众号:sjmmyfx(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
E-mail:jfzhsh3103@163.com
十四、乘车路线:
自驾车:1.京承高速密云城区出口下高速路,直行第二个灯岗左转1000米路北。
2.101国道(京顺路)进入密云地界第三个灯岗向前100米路北。
公交车:1.东直门乘980路(快),密云西大桥站下车,向西行400米路北。
2.东直门乘980路(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下车。
流通科学大学什么档次
国内一本档次。1、独特的办学理念:流通科学大学是为了"综合性地发展流通科学"而设立的世界唯一的大学。其办学理念是"能把必要的东西,在必要的时候,在必要的地方,以必要的形式取得",以此来创立"真正丰富的社会"。
2、优秀的师资力量:学校设有商学部、総合政策学部、経済学部、人间社会学部,并有丰富的讲座和实践教育机会。
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2022年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贵州财经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4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有财务管理等省级示范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条 学校概述。贵州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贵州财经学院,201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学校承办有国家统计局与贵州省*共办的大数据统计学院,有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贵州省委、省*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坚持学科专业统筹协调发展,经过长期建设,形成了以经管学科为主体,以理工学科、文法学科为两翼,以教育学、社会学、艺术学、体育学、新闻传播学等为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22年,有52个本科专业面向社会招生。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4152010671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第二条 招生计划及分配。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考试院核准公布的为准。学校2022年无预留计划。
第三条 招生批次和专业。2022年贵州财经大学在贵州省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招生,省外本科批次或本科二批次招生。具体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一)贵州省本科一批次、省外本科批次或本科二批次
1.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
(1)经济学类:含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等专业(经济学院)。
(2)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3)投资学:含金融工程、保险学等专业(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4)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教育学等专业(公共管理学院)。
(5)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管理科学、工程管理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6)地理科学类:含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7)法学类:含法学等专业,参加法学院大类分流(法学院)。
(8)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文学院)。
2.按专业招生,不参加大类分流
(1)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大数据统计学院)。
(2)经济统计学(大数据统计学院)。
(3)数字经济(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4)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学院)。
(5)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学院)。
(6)审计学(会计学院)。
(7)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学院)。
(8)农村区域发展(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9)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统学院)。
(10)金融数学(数统学院)。
(11)广告学(文学院)。
(12)传播学(文学院)。
(二)贵州省本科二批次、省外本科批次或本科二批次
1.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
(1)金融学类:含金融学等专业,参加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大类分流(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2)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工商管理学院)。
(3)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工商管理学院)。
(4)财务管理:含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会计学院)。
(5)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信息学院)。
2.按专业招生,不参加大类分流
(1)统计学(数统学院)。
(2)商务英语(外语学院)。
(3)翻译(外语学院)。
(4)西班牙语(外语学院)。
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1)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与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合作)。
(2)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与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合作)。
(3)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与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合作)。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学院,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
(2)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学院,与美国马歇尔大学合作)。
5.“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1)会计学(国际学院)。
(2)市场营销(国际学院)。
(3)国际商务(国际学院)。
(三)艺术体育批次(按专业招生,不参加大类分流)
1.音乐学(艺术学院)。
2.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艺术学院)。
3.环境设计(艺术学院)。
4.艺术管理(艺术学院)。
5.体育经济与管理(体育学院)。
第四条 校区及新生报到地点
(一)花溪校区
普通本科及艺术、体育类新生在花溪校区报到学习。 (二)鹿冲关校区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和国际
学院新生在鹿冲关校区报到学习: 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
(1)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2)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3)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学院)
(1)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2)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3.“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国际学院)
(1)会计学。
(2)市场营销。
(3)国际商务。
第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一)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为避免学业受影响,请高考时外语为其它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学院)两个专业:与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的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与马歇尔大学合作的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国际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商务,以上八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大量专业课为英文和中文教学,高考时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就读,学业完成风险较大,请谨慎报考。
(二)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1.对外语单科成绩有相关要求的专业
报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考试语种需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且须参加口试。报考西班牙语专业的考试语种需为英语或西班牙语,英语或西班牙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且须参加口试。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2.对数学单科成绩有相关要求的专业
报考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数学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三)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指导意见》中第一、二部分疾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四)我校普通本科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分别采用不同的省内学校代码。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省内学校代码下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仅在中外合作办学省内学校代码下所有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五)艺术类专业
1.考生须获得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2.音乐学、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环境设计专业考生取得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3.音乐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厘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如进档考生身高未达到要求,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
4.艺术管理面向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招生,按照每个统考科类的招生计划分别进行投档。进档考生须取得相对应(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普通本科二批次提档线的90%(含90%),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当地普通本科二批次提档线的90%(含90%),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总成绩仍然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六)体育类专业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须参加生源地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设置的投档规则,对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录取规则录取。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二)除采取“3+3”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外,其余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三)录取批次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提前批次、一般本科录取投档线。
(四)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五)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平行投档)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依次录取。
(六)我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体检是否受限及综合素质进行排序。
(七)总分相同时,商务英语、翻译、西班牙语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普通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八)在采取“3+3”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有选考“物理”科目要求的专业,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若数学和英语仍同分,优先录取物理单科成绩高的考生;选考“物理”和“思想政治”的专业,在总分、数学、英语、物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思想政治成绩高的考生;无选考科目要求的非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无选考科目要求的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九)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一)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十二)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十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一)我校本科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
(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
开设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1.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符合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学位证书。
(1)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 (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Accountancy)。
(2)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财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Finance)。
(2)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数字营销与电子商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Digital Marketing and eCommerce)。
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学位证书颁发条件:
(1)注册为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学生,注册标准以开学后公布为准。
(2)英语语言能力标准
不需出国学习学生:托福网考61分(含)以上,或雅思6.0分(含)以上;多邻国(Duolingo)考试成绩需达到95分(含)以上。
需出国学习学生:以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当年公布的国际生语言能力要求为准。
(3)学术标准
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含)以上;专业单科成绩70分(含)以上,具体专业成绩要求见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学生培养方案。
(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贵州财经大学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开设专业: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1)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达到国外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进入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习,并符合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金融服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2.贵州财经大学与美国马歇尔大学合作举办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开设专业: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1)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达到国外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进入马歇尔大学学习,并符合马歇尔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美国马歇尔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四)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
开设专业: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市场营销(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国际商务(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
(1)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高年级可进入国外大学学习,并符合国外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详情参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九条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0851-88575778
监督部门: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财经大学纪检监察组
监督*:0851-88510365,0851-88510335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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