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大学怎么报名需要哪些要求?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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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大学怎么报名需要哪些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设区市(直管县〈市〉)(简称“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简称“招考办”)报名。
育福教育的成人学历教育开设学前教育、教育学、行政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物业管理、计算机、商务英语等近100个专业,在校生近3万人。为各类学习者提供不同层次和专业的学历教育服务。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现有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电子科技大学,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英文缩写为UESTC。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第三条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采用“电子科技大学”(国标码10614)、“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国标码19614)两个名称,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位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本科办学地点分为清水河校区、沙河校区、海南校区:清水河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沙河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海南校区位于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教学地点详见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五条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电子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电子科技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 电子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和咨询作用。
第八条 电子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拟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各类招生简章及相关实施方案,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项。
第九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电子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电子科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电子科技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三条 电子科技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 电子科技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考生进档后,在思想政治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受专业限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电子科技大学原则上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电子科技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电子科技大学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相关科目成绩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九条 电子科技大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条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以培养计算机科学领域世界一流科学家为目标的“珠峰计划”,依托首批“国家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该计划将在部分省份择优录取考生,招生专业名称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珠峰计划’拔尖人才实验班)”。
第二十二条 以培养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创新引领性人才为目标的“成电英才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将在部分省份择优录取考生,招生专业名称为“电子信息类(‘成电英才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
第二十三条 电子科技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联合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以培养信息科技与现代金融交叉融合的复合型精英人才为目标,实施“新工科+新商科”的教育模式,将在部分省份择优录取考生,招生专业名称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金融与区块链金融‘双A’联合学位实验班)”。
第二十四条 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医学院、格拉斯哥学院、格拉斯哥海南学院相关专业在“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下进行招生。
第二十五条 格拉斯哥学院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微电子)”,在“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下进行招生,只录取填报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颁发电子科技大学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格拉斯哥大学相应学位证书;教学安排地点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格拉斯哥海南学院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海南陵水国际教育创新区)”,在“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下进行招生,只录取填报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颁发电子科技大学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格拉斯哥大学相应学位证书;教学安排地点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考生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投档,考生可填报的专业范围及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为准(详情请参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考机构的相关公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
第二十八条 电子科技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电子科技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学校将在《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中公布学费标准、学制、包含专业等信息。
第三十条 电子科技大学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基层就业代偿等多种经济资助项目,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电子科技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邮政编码:611731
招办*:028-61831137、61831139
监督*:028-61830237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
微信公众号:电子科大本科招生(uestc_zs)
第三十三条 电子科技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理工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北京理工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网络教育2009年招生简章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教育部2000年批准的15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之一。学校十分重视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将其列入了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院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注重质量、提高效益"的工作方针,以培养优秀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奉行一切为了学生学习与发展的办学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网络环境下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致力于不断探索总结现代远程教育规律,努力构建学校、校外学习中心、教师及学生协同发展体,不断完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实现现代远程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招生专业、学历层次、学分和学习年限1.2009年招生专业、学历层次和各专业学分数--表1
招生专业 最低学分数
专科 本科 专升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0 125 80
会计学 75 110 75
工商管理 75 110 75
机械电子工程 80 125 80
法学 75 110 75
人力资源管理 75 110 7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80
汽车服务工程(检测与维修技术方向) 80
注:
(1)北京学习中心本季招生专业:法学(专科、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科);
(2)表1中,学分以公布的教学计划为准;
(3)最低学分包含毕业设计学分。
2.学习年限
专科:2.5年-4.5年
本科:5年-7年
专升本:2.5年-4.5年
二、报名条件1.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同等学力); 2.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三、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 2009年6月1日起报名
2. 咨询*:86907555 联系人:张老师
3.报名须持:
(1)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身份证一并用A4纸 复印两张);
(3)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单、准考证(两年有效)原件和复印件(一并用A4纸复印两张,没有成绩单的考生可参加本校自主入学考试);
(4)1寸免冠照片2张。 注:学习期间不转档案和人事关系;持不符合条件毕业证书或假证报名者,后果自负;招生期间,如遇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国家新政策为准。
四、入学测试1.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或本校现代远程教育自主入学测试;
2.专科升本科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或本校现代远程教育入学测试;
3.参加学历学习的本科毕业生可免试入学,但文科专业本科毕业欲报考理工科专业二学历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现代远程教育专科升本科入学测试; 本校入学考试科目、参考书和考试时间详见表:
序号 专业 测试科目 测试时间 参考书
本科、专科 专升本 本科、专科 专升本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英语、
初等数学 英语、
高等数学B 以通知为准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丛书》 2009年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丛书及考试大纲》 2009年版。
2 会计学
3 工商管理
4 机械电子工程
5 人力资源管理
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7 法学 英语、高中语文 英语、大学语文
五、录取条件
根据考生参加的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成绩(两年有效)择优录取;无国家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成绩者,根据本校现代远程教育自主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年龄25岁(含)以上者,由单位推荐,免试入专科学习。
六、学习
我校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为学习者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时间和方式提供便利。
学习流程为:学生登陆 在线选修 网上学习 BBS/语音答疑/网络课件、校外学习中心面授辅导 注册考试 学院教师判卷 成绩登录 网上查询。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申请毕业。本科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学业,可根据相应条件申请学士学位。
学习中心负责教学辅导、实验或实践环节,校本部统一组织部分课程期末考试。学生可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申请免修免考教学计划内的部分课程。按照教育部规定,本科学生在读期间须参加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其中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按不同专业类别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三门,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在学期间可免去参加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
1.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 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 机应用基础";
3. 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5. 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的界定以《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 国统一考试文件汇编》中的标准为准)可免考"大学英语"。
注:根据《关于调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大学英语"统考免考条件规定的通知》(网考委[2005]12号)精神,对四、六级考试作为"大学英语"统考免考条件的规定做了如下调整:
1.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四、六级考试证书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免考"大学英语";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2.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七、收费
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按照学生选学课程的学分收费。新生在开学报到时按选课的学分和收费标准确定本学期的学费,交费办法另行通知。
八、毕业
1.毕业证:参加本、专科学习的学生达到最低学习年限,成绩合格,可申请毕业。毕业时发放国民教育系列的标有"网络教育"字样的北京理工大学的毕业证书(样本如图),国家承认学历。所有毕业生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可以在教育部学历认证相关机构和我校现代远程教育学院网站上查询。
2.学位证:本科生学习成绩平均75分以上、通过远程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和毕业设计优、良者,北京理工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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