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招生网 北京:国际关系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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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关系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国际关系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办学类型: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促进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适当开展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多领域、高层次的中外合作教育,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的职责包括: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国际关系学院2021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与计划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三条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录取条件(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线上,非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一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四条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我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五条各专业录取时,优先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要求择优录取。各专业对单科成绩要求为: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要求英语口试、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国际政治、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国际经济与贸易、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良好。
第十六条录取男女生比例为1:1。
第十七条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面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组织,具体面试省市及面试细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另行通知。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无需参加面试。
第十八条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出生日期为1999年9月1日及以后,政治面貌为*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2、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及以上,男女生体重均在上限标准及以下;体重上限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4)。
3、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
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身心健康是我校选拔学生的重要标准,入校后会有比较严格的体能训练和体能测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入校后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训练者,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2021年学费: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500元人民币;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学校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邮编:100091,招生咨询*:010-62861579、010-62861191,学校网址: ,电子信箱:zhaosheng@uir.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
因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招生政策调整或技术原因不能与本章程完全适应的部分,由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本章程规定之原则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并通过本校网站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国际关系学院对外招生吗
国际关系学院 对外招生。
国际关系学院主要在本科提前批招生,2021年面向全国招生440名本科生,男女招生比例为1:1。
国际关系学院是教育部直属、财政部六所小规模试点高校之一,是以外语、国际问题为教学科研重点的全国重点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望颐和园、东临 圆明园 ,毗邻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等多所著名高校,地理位置和教育科研环境优越。学校前身是1949年创建的中央外事干部学校,原来隶属于国家安全部,后调整为教育部直属。
国际关系学院成考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能否详细介绍...
国际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目前仅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业余的授课方式一般在院校驻地招收学生,安排夜晚或双休日上课;函授教学主要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上课地点在函授站或教学基地,校本部不单独开班。
国际关系学院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
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2.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2.5年。
1.国际关系学院报名办法:按各省规定的报名程序和时间进行。一般各省报考手续分两次。第一次,考生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相关信息,并自愿选择现场摄像的报名点;第二次,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按照自己的网报号交报名费及报名材料、摄像,核对信息。两次缺一不可。
现场报名手续:考生本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规定的照顾对象所需的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以后补交证明一律无效。
2.国际关系学院报名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国际关系学院报名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就近报考。一般在8月中下旬可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网址进行报名,9月初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4.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费并填报志愿。
5.实行报名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志愿确认。
(具体报名方法、时间、地点详细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国际关系学院成考助学班报名简章: /xl/
国际关系学院成考社会报名入口: /xl/
2022年国际关系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国际关系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国际关系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 北京 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 毕业 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 证书 和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七条 办学类型: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促进本科教育和硕士、博士教育协调发展,适当开展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多领域、高层次的中外合作教育,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 校招 生工作。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的职责包括: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 新生 进行复查;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国际关系学院2022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与计划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三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录取条件(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线上,非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一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我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时,优先根据考生的 高考 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国际政治、法学、行政管理、传播学、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按高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排序;国际经济与贸易、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按高考外语和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六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为1:1。
第十七条 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 面试 。面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组织,具体面试省市及面试细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另行通知。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无需参加面试。
第十八条 内地 新疆 和内地 西藏 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出生日期为2000年9月1日及以后,政治面貌为* 党员 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2、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及以上,男女生体重均在上限标准及以下;体重上限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4)公斤。
3、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 学习 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
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身心健康是我校选拔学生的重要标准,入校后会有比较严格的体能训练和体能测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入校后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训练者,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2022年 学费 :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5个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个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500元人民币;英语、日语、法语3个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邮编:100091,学校网址:,电子信箱:zhaosheng@uir.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
因各省级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招生政策调整或技术原因不能与本章程完全适应的部分,由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本章程规定之原则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并通过本校网站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解释。
国际关系学院录取条件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与计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录取条件(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线上,非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一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我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各专业录取时,优先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国际政治、法学、行政管理、传播学、英语、 日语 和法语专业按高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排序;国际经济与贸易、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按高考外语和数学成绩排序。
录取男女生比例为1:1。
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面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组织,具体面试省市及面试细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另行通知。 国家专项计划 考生无需参加面试。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出生日期为2000年9月1日及以后, 政治面貌 为*党员或 共青团员 ;家庭及主要 社会关系 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2、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及以上,男女生体重均在上限标准及以下;体重上限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4)公斤。
3、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左右眼 矫正视力 在4.8以上,无 色盲 、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身心健康是我校选拔学生的重要标准,入校后会有比较严格的 体能训练 和体能测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入校后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训练者,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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