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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是干什么的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27

好上学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招生就业处是干什么的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招生就业处是干什么的
  • 2、大学学生招生就业处是干什么的?
  • 3、2021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招生就业处是干什么的

招生就业处是干什么的

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招生的文件和规章,负责学校招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上报。

二、  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四、维护和完善招生信息网。

五、协助做好新生接待工作,包括新生入学资格的个案审查、招生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六、加强与优质生源基地校的联系,为基地校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七、加强招生研究和招生改革工作,不断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

八、根据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特色制定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九、制订就业指导计划和毕业教育计划,组织各二级学院实施就业指导和毕业教育,并进行检查监督。

十、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指导和咨询服务。

十一、 负责向社会发布本校毕业生资源信息、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十二、 加强与各地就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联系,广泛收集需求信息,并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长期合作伙伴。

十三、 负责组织毕业生双向选择活动,组织好校内外毕业生就业供需洽谈会。

十四、 负责毕业生签约签证、协议审核,按时上报就业方案,及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十五、 协调、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反馈社会及毕业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计上报有关数据。

十六、 维护和完善就业指导信息网。

十七、 负责有关招生和就业的*工作。

十八、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资料:

招生就业处的内设机构:综合科、招生管理科、考试管理科、就业创业工作科等。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及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部分内设机构职责:

就业创业指导科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二、管理全校毕业生档案,指导各学院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整理、转递、交寄工作,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查询工作。

三、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负责全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安排工作,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与实施。

四、负责就业创业指导老师的培训、内外交流工作。

五、负责全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职业规划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类活动的组织与安排工作。

六、负责与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工作协调,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与帮助。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科室职责

北京农林大学官网--招生就业信息(机构简介)

大学学生招生就业处是干什么的?

大学学生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和全日制各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学校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学校党委、学校行政的决议决定以及学校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负责拟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学校年度本专科分类型(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草案,根据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校本专科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

三、负责拟定、报批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本专科招生章程及宣传材料,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专科录取工作,受权组织实施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五、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新生录取信息(名册)的整理、统计上报及新生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协助做好本专科新生复查工作。

六、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宣传、教育、咨询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就业市场建设以及双向选择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毕业生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组织办理毕业生就业、离校手续,指导学院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

九、负责学校毕业生信息的统计上报及就业调查工作。

十、负责学校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工作,做好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两门课程的规划建设、教学研究及教师培训工作。

扩展资料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及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大学招生就业处一般由三个部门组成,即招生处、就业处和信息处。

招生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2、负责组织进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3、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录取等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5、负责*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指南以及各类宣传资料。

6、负责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生源地区中学的交流。

7、负责学校招生信息网管理工作,做好招生宣传信息的发布及更新。

8、做好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对新生质量进行跟踪分析研究。

就业处主要职责:

1、规划建立与用人单位长效联系机制;建立有效的用人单位信息库。

2、接待到校招聘的用人单位,组织、安排校园招聘会。

3、开展多渠道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与落实,参与就业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4、推荐并协助毕业生就业,协助学院推进就业工作。

5、宣传基层项目,组织并促进毕业生基层项目就业。

6、选拔培养学生助理队伍。

8、开展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及督查工作。

9、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和用人单位评价工作。

信息处主要职责:

1、负责就业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维护,推进就业管理与服务全流程信息化水平。

2、负责就业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

3、负责毕业生签约、派遣、违约、改派审批工作并处理相关遗留问题。

4、开展毕业生就业调查与分析,统筹就业信息出口管理。

5、组织开展并贯彻落实各类帮扶活动,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

6、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编写、*就业指导材料。

7、统筹安排就业指导活动,协助各学院推进就业工作。

8、接收、管理维护、转寄学生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 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2021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章程制定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7、外语语种:不限

8、男女比例:不限

9、基本概况: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北京市教委。

学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以北京市管理为主。学校占地360亩,现设七院一部,分别是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文法与管理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部。共开设专业39个,目前在校生6000余人。

三、学费标准:6000元/年;

四、住宿费标准:900元/年;

五、招生机构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相关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5、参加招生宣传的工作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招生政策内容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还需要参加与网上录取有关的技术培训。

六、招生计划

1、学校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突出学校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2、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自身办学条件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方案》制定。

3、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微信推送、学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4、学校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适量调整专业间招生计划。

七、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志愿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们学校的考生,无相关科目成绩或者加试要求,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的情况下,按缺额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录取分数线,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报考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按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

4、对考生加分的处理按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执行。学校认可相关省、市的加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则,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时计入总分,安排专业时,以考生的总分为基准,兼顾报考专业顺序。

5、招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有文、体特长的学生,并优先考虑满足所报考专业。

6、对于北京市考生:在高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分数(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按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学考成绩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

7、有“海军士官”招生的省份,关于录取批次等问题按照相关招生省份的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8、对于实行“选考科目”和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9、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10、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注意事项等录取手续全部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发给考生。

八、报到与后续管理

1、按照国家规定招生录取的新生均为计划内招生,持学校寄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注册日期前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复查,如发现德、智、体、美、劳等不合格或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予以退回。

3、学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4、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对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协助贷款,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发放困难补助款。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说明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圆满完成学业要求,正常毕业,由学校统一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证书类型: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十一、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十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它

咨询*:010—51511538;010—51511539

传真*:010—51511335

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邮政编码:100042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学校官方微信号:bgy1956

以上就是好上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招生就业处是干什么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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