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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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内蒙古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建于1957年,校区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是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办学体系完备。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内蒙古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蒙古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校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蒙古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49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类型
内蒙古大学(公办)创建于1957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201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被国家确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部区合建”高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已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五)学习形式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六)学习地点
呼和浩特市(距北京2.5小时高铁)。
(七)颁发毕业证书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取得应修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分省来源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查询。
网址:。
(二)录取批次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
2.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政策执行);
(三)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
(四)外语口试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口试成绩,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口试)及格(笔试和口试均达到总分的60%)。
(五)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提档比例
所有省区普通类计划均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艺术类计划提档比例按所在省区规定执行。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分数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其他艺术或蒙授其他艺术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前提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 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不低于文化成绩200分、体育专项成绩60分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单考中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四、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办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投档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五、收费标准、资助政策
(一)学费
文史类4620元/年·人;财经类4840元/年·人;理工农类5060元/年·人;艺术类、体育类7200元/年·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9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
1000元/年·人—1100元/年·人。
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三)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奖、助、贷、补、勤、减”六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同时还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帮扶措施。系统化的资助和帮扶,有力地将国家“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政策落到实处。
六、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五)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六)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七)内蒙古大学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八)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008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内容。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内招委发〔2008〕6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校本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呼清公路零公里处
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满洲里学院:满洲里市华埠大街中段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
综合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和教育部共建学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鄂尔多斯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鄂尔多斯市学习;满洲里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其他学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学习。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校本部学习。
(七)办学特点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100所大学之一,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和教育部共建学校。2004年本科教学工作在教育部评估中获“优秀”结论。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九大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八)办学定位
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内蒙古大学2008年招生总数为4390人。其中本科3490人,高职高专900人。本科学生中,普通文科(文史类)招生737人、普通理科(理工类)招生1340人,蒙授文科招生408人,蒙授理科招生140人,蒙授艺术招生142人,汉授艺术招生723人。高职高专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招生。从2006年招收的高职高专学生开始,学校不再组织专升本选拔工作。
(二)录取批次
1.国防生:提前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线;
2.艺术类本科,包括汉授艺术(文)、汉授艺术(理)、蒙授艺术(文)、蒙授艺术(理):本科提前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其中鄂尔多斯学院学生和满洲里学院学生在本科二批录取。
4.高职高专:专科一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管理网站查询。网址:http// 或 。
(四)外语语种
1.本科:外语类专业,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部分理工类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满洲里学院部分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俄语。
外语语种要求均在招生计划中注明,未注明语种的专业表示无外语语种要求。
2.高职高专:全部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外语口语要求
外语类各专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含各专业方向)要求考生具有外语听力和口试成绩,同时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听力和口语)都在及格以上(例如笔试90分以上,听力和口语都达到总分的60%以上)。
(六)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生继续按照《中国人民*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
(七)男女比例
所有国防生计划只招收应届男生,艺术类部分专业男女分开招生,已在招生计划中注明。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八)保送生录取
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做好保送生录取工作。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均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三)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区内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取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录取。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为5分、3分,即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其总分减去5分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则再减去3分参与第三专业志愿排序。如果所在省区的专业志愿多于3个,后面的专业志愿级差仍为3分。
区外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校内专业投档,先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如果某专业录取不足,在候补的考生中顺延递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四)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内蒙古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代号相同的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音乐表演(长调,专业代号20)、音乐表演(马头琴,专业代号21),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号31、32)、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36、37)、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号40)等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出档线者,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绘画(专业代号01、11)、动画(专业代号02、12)、美术学(专业代号03、13)、雕塑(专业代号04、14)、艺术设计学(专业代号05、15)、艺术设计(广告、环境、多媒体、装饰,专业代号06、16)、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专业代号07、17)等专业,专业成绩(满分为500分)×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其它专业,包括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专业代号4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号10、34、3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号26)、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代号27)、音乐学(键盘教育,专业代号28)、音乐学(声乐教育,专业代号29)、音乐表演(美声18、民声19、民乐22、管乐23、弦乐24、键盘25)、舞蹈编导(专业代号33)、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代号38、39)等专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凡第一志愿报考内蒙古大学艺术类的考生,如同时通过我校多个专业(专业代号不同)的专业考试,可以选择多个专业志愿报考。各个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区别各个专业按照相应专业的成绩排序方法分别排序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外各省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参加内蒙古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前提下,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各个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为20分,级差计算的起点为我校艺术类各个类别的录取最低分,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四、部分专业招生科类及按类招生和大类培养专业、部分专业单科成绩要求
(一)法学院法学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录取。
(二)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中录取;俄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中录取;日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中录取。要求外语口试、听力和外语单科成绩均及格以上。
(三)蒙古语言文学(文理综合班)专业从蒙授文科、蒙授理科中录取,要求考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蒙授理科只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如果专业志愿考生录取不足,不进行调剂,剩余计划调剂给蒙授文科专业。
(四)艺术类考生,按蒙语授课艺术类文科、蒙语授课艺术类理科、汉语授课艺术类文科和汉语授课艺术类理科分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要严格按照其所持有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报考,专业代号按照专业考试合格证中的代号填写,不得报考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
(五)计算机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新生入学后将实行按类教学,在本科三年级开始分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两个本科专业学习。
(六)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新生入学后将实行按类教学,经济学类在本科三年级开始分为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三个本科专业学习;工商管理类在本科三年级开始分为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4个本科专业学习。
(七)生命科学学院按大类招生,包括生物科学类和环境科学类两大类,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两个专业,环境科学类包括生态学和环境科学两个专业。新生入学后从生物科学专业中选拔国家生物学基地20人,从生物技术专业中选拔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30人;从生态学专业中选拔国家生物学基地10人。其他学生2年后开始分专业学习。
(八)新生入学后,从哲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选拔文史哲基地40人。
(九)其他专业根据所属学科从相应科类中录取。
(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在内蒙古大学软件学院就读,按照软件产业的特点,充分考虑软件市场对软件人才的实际需求,培养熟悉大型软件开发规范、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开发型软件人才。本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收无专业志愿考生。
五、部分专业的年龄、身高要求
(一)国防生要求必须是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男生。
(二)人文学院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
170cm以上。
(三)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70cm以上,男生身高185cm以上;表演(舞蹈表演—男舞)专业要求身高172cm以上;表演(舞蹈表演—女舞)专业要求身高162cm以上。
(四)蒙授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六、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08〕3号),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七、学费、住宿费和新生奖学金
(一)学费
1.本科: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3500元/年·人 ;汉授艺术7200元/年·人;蒙授文科、蒙授理科2800元/年·人;蒙授艺术5760元/年·人。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年·人。八省区协作计划招收的蒙语授课学生的收费标准与相应类别的汉语授课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2.高职高专:4500元/年·人。
(二)住宿费
700元/年·人(6人间);1000元/年·人(4人间)。
(三) 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四)新生奖学金
对录取到我校第一志愿各个类别的前3名颁发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分别为: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获特等奖的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普通理科省(市、自治区)前100名;普通文科省(市、自治区)前50名;蒙授文科省(市、自治区)前10名;蒙授理科省(市、自治区)前10名。
所有高中阶段蒙语授课学生均颁发专业奖学金280—500元/年·人(不含八省区协作计划录取的蒙语授课学生)。
蒙语授课优秀学生还可以获得哈斯格日乐奖学金。
八、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
处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主任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整个招生录取过程。
(三)学校对招生办公室、各院系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四)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六)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七)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是一所独立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遵循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要求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199
(三)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北校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顺街80号(南校区)
(四)办学层次: 本科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专业,考生参加自治区美术类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艺术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2)其他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将内蒙古艺术学院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作为2022年全区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的公告》,考生参加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艺术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美术类、其他艺术类专业,若考生文化课成绩排序相同时,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批次
(1)艺术类:本科提前C录取;
(2)文科、理科:本科二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官方网站或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站/查询。
(四)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均按不超过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五)男女比例
各专业无性别要求。
(六)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1.优惠加分
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2.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七)外语语种
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八)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文科:12000元/生年,(含英语、日语);
理科:15000元/生年,(含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
艺术类:1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六人间:900元/生﹒年;八人间:700元/生﹒年(具体以到校安排为准)。
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三)奖、助学金
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30%的在校生每年可获得该项奖励,最高项奖4000元/年;国家奖学金最高项奖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最高项奖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依据标准申请最高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800元;根据相关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可申请金额为6000至8000元/年。
四、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情况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处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院对招生处、各二级学院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四)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学院网站、微信平台公布和公示。
(五)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顺街80号(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南校区),招生处 (温老师)收
邮政编码:010070
学院网站:
咨询*:15648186098/1564818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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