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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25

好上学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0年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目前对于全国各大研究生招商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 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报考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0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65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70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40 名,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的优秀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关于开展 2020 年“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方案》《沈阳农业大学 2020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关证明;

③限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并征得导师同意;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告。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按照《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第十一章第七十八条规定,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最后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 也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 ) 网上信息填报要求: 考生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 http:

//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各种考试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无法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1) 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由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2020 年 3 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要求

(1) 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或学生证、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如考生对复试资格审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 具备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 复试内容和要求:我校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主要考专业课,面试主要考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见招生章程附录。

(3) 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加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录取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 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学费15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元/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 20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和电气工程硕士研究生学费 15000 元/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2000 元/年。

(二)奖助体系

1. 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 研究生助学金:学术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津贴三项组成,900 元/月;专业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组成,700 元/月。按月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 10 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

(2) 校长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 6000 元,二等 3000 元,2000 元。推免至我校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一等校长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第一志愿考生一年级可申请二等校长奖学金,通过我校校内调剂录取的学生可申请三等校长奖学金。

(3) 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 6000 元,二等每生每年 5000 元,三等每生每年 3000 元,奖励覆盖面为 40%—60%,每学年评选一次。

(4)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

(5) 优秀学术论文奖: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给予 0.1 万元/篇至 50 万元/ 篇的奖励。

(6) “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津贴,提高研究生在学期间福利待遇。

2. 我校对推免生给予优惠待遇

(1) 所有推免生均享受或参评上述各项待遇中的最高待遇。

(2) 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二、三年级考核合格后均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 元/年,3 年可得 18000 元),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满足硕博连读条件的,博士期间考核合格后可连续四年获得博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10000 元/年,硕博 6 年合计可得 52000 元),且优先推荐其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3) 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 元/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3. 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六、其它

(一)目录中列出招生学院联系*,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学校不组织 研 究 生 考 前 辅 导 班 。 考 生 可 在 研 究 生 院 ( 学 科 建 设 处 ) 招 生 信 息 网()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沈阳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沈阳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2.8万平方米(约合791.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3.4;专任教师119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2.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5.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94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068.7元;图书175.5万册,生均图书103.1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业工程、自动化专业部分课程将用英文授课,教材大部分采用英文原版教材,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在高考改革省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备注年限120101经济学43-7年理工经济学4200220102经济统计学43-7年理工经济学42003020201K财政学43-7年文史经济学42004020301K金融学43-7年文理兼招经济学42005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43-7年文史经济学4200630101法学43-7年文史法学4200730302社会工作43-7年文理兼招法学4200840106学前教育43-7年文理兼招教育学3500师范类940107小学教育43-7年文理兼招教育学3500师范类1040201体育教育43-7年文理兼招教育学4000师范类11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3-7年文理兼招教育学48001250101汉语言文学43-7年文史文学35001350101汉语言文学43-7年文史文学3500师范类1450201英语43-7年文理兼招文学48001550201英语43-7年文理兼招文学4000师范类1650202俄语43-7年文理兼招文学48001750207日语43-7年文理兼招文学48001860101历史学43-7年文史历史学3500师范类19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43-7年理工理学3500师范类2070201物理学43-7年理工理学3500师范类2170301化学43-7年理工理学3500师范类2270501地理科学43-7年文理兼招理学3500师范类2371001生物科学43-7年理工理学3500师范类2480202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43-7年理工工学420025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3-7年理工工学42002680207车辆工程43-7年理工工学42002780405金属材料工程43-7年理工工学42002880701电子信息工程43-7年理工工学48002980703通信工程43-7年理工工学48003080801自动化43-7年理工工学48003180905物联网工程43-7年理工工学480032080910T数据科技与大数43-7年理工工学4800据技术3381001土木工程43-7年理工工学420034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43-7年理工工学4200应用工程3580717人工智能43-7年理工工学4800新增专业3681801交通运输43-7年理工工学42003782502环境工程43-7年理工工学42003882504环境生态工程43-7年理工工学42003982801建筑学54-8年理工工学48004083001生物工程43-7年理工工学420041080411T焊接技术与工程43-7年理工工学42004290502园林43-7年理工农学420043120201K工商管理43-7年文理兼招管理学420044120203K会计学43-7年文理兼招管理学420045120204财务管理43-7年文理兼招管理学420046120205国际商务43-7年文史管理学420047120108大数据管理43-7年理工管理学4200新增与应用专业48120701工业工程43-7年理工工学420049120901K旅游管理43-7年文理兼招管理学420050130201音乐表演43-7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000051130202音乐学43-7年文理兼招艺术学5000师范类52130305广播电视编导43-7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000053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43-7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000054130402绘画43-7年文史艺术学1000055130406T中国画43-7年文史艺术学1000056130503环境设计43-7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000057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3-7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000058130504产品设计43-7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000059130506公共艺术43-7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000060120701H工业工程43-7年理工工学28000中外合作办学61080801H自动化43-7年理工工学28000中外合作办学
备注:学费标准若有变化,以沈阳市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沈阳市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住宿费根据学校住宿条件和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的1000元—1200元/年/生标准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依据《沈阳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如下: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省*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学年、二等1000元/人/学年、三等600元/人/学年(其中艺术类学生一等3500元/人/学年、二等1500元/人/学年、三等800元/人/学年),学校另设单项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学年、二等2750元/人/学年,市*奖、助学金:一等1500元/人/学年、二等750元/人/学年、助学金5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以及由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等。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孤儿大学生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各学院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各学院奖助学金评比结束后,将奖助学金评比结果通过学院宣传板和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本科工业工程专业和自动化专业,有关说明如下: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第一年至第三年由中德双方教师共同授课,在沈阳大学完成规定学业,符合申请就读、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德国学校进行第四年的学习(本科工业工程专业为德国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本科自动化专业为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
3.证书发放有关事项
(1)本科工业工程专业:赴德学生完成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规定所有课程,对于符合中德双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德国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未赴德学生完成沈阳大学规定学业课程,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本科自动化专业:赴德学生完成埃森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规定所有课程,对于符合中德双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未赴德学生完成沈阳大学规定学业课程,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针对体检要求填报专业,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它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我校各个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和外语小分没有限制。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各省文件精神,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文科考生按照单科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按照单科数学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2)体育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数学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辽宁省限招有专业志愿考生)。
(4)艺术类: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或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专业成绩),若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专业,无专业级差分数。
6.联系*、网址:
联系*:024-62721597、62268563、62268564
网  址:
7.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统考省份承认其他本科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收文科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绘画、中国画专业招收文科考生)。
八、其它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沈阳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已公布?

沈阳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是什么?目前沈阳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根据沈阳大学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沈阳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所示:

报名条件
(一)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中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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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好上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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