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当完善问责机制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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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发布之后,如果有师生申请公开但高校不公开怎么办?谁来追究学校的责任?这需要教育部门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教育部29日发布新规,将特长生招生、基建工程招投标、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因公出国等纳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75所直属高校即时公开、确保真实。 清单的公布对于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促进作用——公众可对照清单要求高校*息,高校必须按照清单公布信息——但能否推进高校办学信息全公开,以及确保所有*息的真实、客观,还有待观察。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我国于2010年9月施行高校信息公开办法之后,一些高校并没依法*息。对此,既无上级问责,高校师生也显得无能为力——有学生申请高校公开“三公”信息,但回应寥寥,甚至有高校明确拒绝公开。清单发布之后,如果有师生申请公开但高校不公开怎么办?谁来追究学校的责任?这需要教育部门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完善教育问责机制。再者,高校公布信息的真实性如何保证?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数据由学校自行统计、再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由于缺乏独立的第三方调查,公信力大打折扣。 要让高校做到办学公开、透明,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管之外,更需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在现代制度框架下,校长通过公开选拔产生,必须对师生负责,而不是只对上级行政部门负责;校长必须按规定向大学理事会(董事会)述职,公开所有办学信息,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另外,学校行政权、学术权、教育权分离,行政不得干预教育、学术事务决策,也就从制度构建上防范了教育、学术管理、评价中的权钱交易。 同时,还应在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改革中,培育第三方机构,对高校进行专业评价。高校公开的信息,不能仅来自学校内部,而应由第三方参与,或采用权威的第三方数据,像财务信息,就应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后发布。由学校自行发布,就可能出现有高校公布“三公”消费为零的情况。在高校迎来送往络绎不绝的当下,谁会相信这一财务信息呢? 总之,发布信息公开清单,是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十分重要的一步,这需要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督促高校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让清单落到实处,而要让学校办学对师生负责、对公众负责,做到完全的公开、透明,还必须进行现代制度改革,只有对行政权力形成有效的约束,才能推进教育去行政化,铲除高校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的土壤。以上就是好上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当完善问责机制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