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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 西北大学 播音主持系的学长 帮我介绍一下西大的播音主持专业 越详细越好 !!!!!!(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25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有没有 西北大学 播音主持系的学长 帮我介绍一下西大的播音主持专业 越详细越好 !!!!!!(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问题,今天,好上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有没有 西北大学 播音主持系的学长 帮我介绍一下西大的播音主持专业 越详细越好 !!!!!!(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有没有 西北大学 播音主持系的学长 帮我介绍一下西大的播音主持专业 越详细越好 !!!!!!

以下西北大学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广播、电视、网络等影视媒体及相关部门,培养具备中国播音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及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从事广播电视普通话新闻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专题播音主持、各类节目主持、体育评论解说、影视配音、演播,广播电视编导、出镜记者以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专门人才。 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创建于2002年,是陕西省第一家创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院校,也是西部地区最早开设该专业的院校之
一,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有较高声誉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备注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艺(理) 四年 本科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身体健康,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等症;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四、专业课考试 1.陕西考生不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外省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专业统考的,统考成绩必须合格),并于4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学网站“本科招生”栏目中查询专业课成绩,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的考试结果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不再另行发放专业课测试合格通知单。 2.专业课考试安排如下:

专 业

科 类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地址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
艺(理)

1月15日-1月31日

2月28日

西北大学
(太白校区)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2月2日-3月4日
(网上报名)

3月7日

青岛

注:青岛考点仅限山东籍2015年高考考生报考;山东籍考生不再参加我校其他校考考点考试

考试科目 面试:才艺展示,朗读指定作品和即兴评述;笔试:观摩短片,撰写分析文章

3.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省招办发放的《2015年省艺术专业课考试报考证》、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类专业统考者还须出示《2015年省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及以上三种证件的复印件于2015年2月27日到西北大学现场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证件不全、不一致者或与网报信息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山东考生按规定时间在山东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即可,不用网报参加我校在西安组织的校考。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陕西考生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陕西省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份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类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还需通过省统考),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江苏省考生外语成绩按比例折算),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 2015年西北大学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继续招生。报考我校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的陕西等省考生必须取得所在省播音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并以省统考成绩为准录取。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备注
主持与播音 艺(文) 三年 专科 陕西等省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咨询*:029-88302744、88303533

2022年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城市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有众多知名校友,人才辈出。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省级重点学科,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兰州城市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行,依法规范招生流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及办学地点

第五条 学校概况

中文名称:兰州城市学院(简称:兰城院)

英文名称:Lanzhou City University

学校代码:10737

办学类型及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兰州城市学院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

第六条 办学地点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是:校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培黎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572号);东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692号)。

官方网址:http://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编制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监察处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在校本部。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及宣传工作,对以兰州城市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九条 兰州城市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甘肃省招生委员会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区域经济发展和历年录取成绩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及生源情况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状况,按照录取进度和实际投档情况安排,用完即止。

第十四条 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普通文理科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排序进行。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文史科考生按照语文、综合、数学,理工科考生按照数学、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中职对口升学考生按照专业技能、专业基础、公共基础单科成绩排序确定。浙江省考生,按照相应的投档规则录取,同分情况下学校认可浙江省对于同分考生的位次排序规则。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排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当投档生源不足时,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十九条 甘肃省考生学校承认并执行甘肃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外省考生学校承认并执行全国性加分政策。加分政策适用于投档及分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特殊要求

(一) 学校艺术、体育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二) 2022年学校所有艺术、体育类专业均不设置校考,均采用各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录取。

(三) 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

(四) 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音乐、舞蹈表演、美术设计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五) 2022年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演奏方向)仅招收钢琴、单簧管、萨克斯、二胡、琵琶、中阮、古筝考生。

第二十一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考生体检须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13号)关于空中乘务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法语专业招收法语和英语考生;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二十三条 根据相关专业特点,学校对部分专业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作最低分要求,最低分根据当年高考实际成绩决定。文学类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数学类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外语类专业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

第二十四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投放精准扶贫专项计划、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中职对口招生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形式予以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

(一)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科类3800元/生·学年、理科类4000元/生·学年、外语类4300元/生·学年、工科类4400元/生·学年、艺术类6500元/生·学年。

(二)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645号): 9000元/生·学年。

(三) 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工程六个专业收费标准(甘发改价格[2021]16号)均为8500元/生•学年。

(四) 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生·学年。

(五) 普通本专科住宿费按照住宿条件分类确定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八(含)至七人间800元/生·学年,六至五人间9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困难资助

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金和各类特殊困难学生补助。

(一)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入学通知书等材料在当地县级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等机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 有特殊情况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可在入学报到时向学校申请“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三)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校为其提供“爱心大礼包”(含卧具、军训服、暖壶、脸盆等生活用品)。符合相关条件的,学校可为其评定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住宿费等。

(四) 在校期间,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生单项奖以及各种社会类奖助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水平、体检或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和省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网址:/

*及传真:0931-5108903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兰州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由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北大学美术生录取分数线2022

2022西北大学美术生录取分数线如下:

一、陕西省提前批准B部分

1、美术

文史:专业课最低分为250分,文化课最低分为417分。

理工科:专业课最低分248分,文化课最低分360分。

2、设计

文史:专业课最低分252分,文化课最低分445分。

理工科:专业课最低分255分,文化课最低分334分。

3、美术(中外合作办学)

文史:专业课最低分232分,文化课最低分379分。

理工科:专业课最低分200分,文化课最低分307分

二、陕西美术本科C区

广播主持艺术:文史最低分514分,理工最低分496分。

广播电视编导:文史最低分517分,理工最低分481分。

戏剧、影视文学:文史最低分506分,理工科最低分512分。

三、2021年西北大学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设计学类:文史最低分250,理工最低分256。

美术学:文史最低分246,理工最低分255。

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文史最低分223,理工最低分240。

西北大学美术专业介绍、报考条件和录取原则:

一、专业介绍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目前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及艺术硕士学位授予权,在校学生800余人。2020年,美术学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第十,位列前10%,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力。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和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等症。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三、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课同分时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以上数据出自大学生必备网。

以上就是好上学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好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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