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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官网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25

好上学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天津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官网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天津职业技术学院是几本
  • 2、2022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 3、2021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天津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官网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天津职业技术学院是几本

院校专业: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高职) 综合类 公办 双高院校

官方网址:

官方地址: 天津市

官方*: 022-28193120,022-28172591,022-28172507

电子邮箱: tjxdxy@163.com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 2001年,首批入驻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重点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优秀);是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国家首批职业教育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是国家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项目和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主持单位;是全国轻工行业钟表与精密*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是国家高等职业学院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单位;是天津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海河教育园区思政课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牵头单位;是海河教育园区无人机产教融合联盟牵头单位。学院始终秉承“精益求精”的校训,依法治校,服务天津,面向全国,荣获国家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 学院与天津商业大学、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联合培养四年制、两年制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学院设有 37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骨干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8个;天津市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天津市重点建设专业10个;院级特色建设专业4个。拥有校内实训基地46个,校外实训基地208个,其中,航空模拟驾驶实训基地、GMP制剂生产实训基地和天津-河北食品工业协会校企实训基地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食品药品“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被认定为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无人机生产*协同创新中心和生物制药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钟表大师工作室被认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与学院重点合作企业137家,其中包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海尔5G智联天津工厂、丹尼斯克(中国)有限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和上市公司25家。学院紧密结合举办方鲜明的行业特色及京津冀地区区域经济特点,按照“对接产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强化特色”的专业建设理念,主动对接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不断优化调整专业布局,形成了7大专业集群。 学院始终致力于高职教育的教学研究和改革,主持《生产实训一体化教学车间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天津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在高职院校编组预备役部队,军企校共育技术技能人才》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天津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基于现代学徒制中国高端制表匠人才培养体系的改革与实践》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天津市教学成果特等奖。主持国家高等职业教育 “十一五”规划课题《军地联合培养高技能士官人才的模式研究》。学院11次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近五年荣获国家技能大赛一等奖8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4项。近五年,我校教师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 学院是天津市高校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学会理事单位,聘用了外籍专家、教师 4名,*教授1名。先后选派教师赴德国、瑞士、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新加坡、韩国等13个国家和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进行专业培训。2018年7月,在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启动运营巴基斯坦鲁班工坊,其培训课程纳入当地职业教育体系。完成精密机械技术等3个专业的国际化课程标准建设,不断提升国际化优势专业建设水平。 学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占地 800亩,绿化率51%,建有大型体育场和文体中心,可充分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在校生规模10800人,留学生33名。近三年,招生第一志愿录取率100%,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8%以上。

其他信息:

不是本科,而是专科。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天津市滨海新经济区,是一所以工为主,成立于2001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兼有经、管、艺术等多学科综合性的独立设置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开设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石油工程技术、油气藏分析技术、油气开采技术、石油与天燃气地质勘探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工程监理、计算机控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械*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金融保险、会计电算化、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建造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音乐教育等专业。 学院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数占40%,讲师占51%,绝大多数教师具有“双师”资格。他们不仅在教育教学中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上也建树颇丰。由学院教师编撰出版的教材达100余种,400余篇专业论文在国家二级以上刊物发表或作学术交流,20余项技术发明和教科研成果获得国家专利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2022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 天津 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生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 高考 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 志愿 。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 学院代码:13863

五、 学院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 河北 区建昌道21号

南校区: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2号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学院纪委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 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2022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专业介绍 请登录学院网站()了解。

第八条  学费 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6人间700元/生·学年;8人间600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22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如*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时,以考生的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 (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投档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当若干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动车组*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只招录男生)。

第十六条 铁道工程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路物流管理、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与维护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第十七条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

第十八条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4厘米,女生不低于165厘米,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十九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 书 ,录取结果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之日起15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天津市人民*奖学金、王梦恕励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和学费减免等奖助项目,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 证书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    址:

电    话:26748181   26744940   26186939

邮    编:300240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监督举报*:26186927

2022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 学院代码:13863

五、 学院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南校区: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2号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学院纪委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专业计划详见《2022年天津市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了解。

第八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6人间700元/生·学年;8人间600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22年天津市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如*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时,以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投档考生分类别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当若干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动车组*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只招录男生)。

第十六条 铁道工程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路物流管理、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与维护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第十七条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

第十八条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4厘米,女生不低于165厘米,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十九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之日起15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奖学金、王梦恕励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和学费减免等奖助项目,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    址:

电    话:26748181   26744940   26186939

邮    编:300240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监督举报*:022-26186927

2021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考生 填报志愿 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 天津 滨海职业学院春季 考试 招生章程(包含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生 和招收中职 毕业 生),供大家参考:

一、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0〕1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高职院校通过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原则是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示范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代码:12484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拥有机械加工与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国际 语言 、 艺术 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实训基地,100多个实训室,还与企业合作建有2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专业 学习 实训提供了保障,为学生 实习 就业 创造了条件;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 体育 、文化、生活设施完善,绿草成茵、湖波潋滟,校园文化气息浓郁。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3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多万元。图 书 馆纸质藏书60万册,电子图书27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上千余种。学院根植天津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以现代*业与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开设现代物流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连锁经营与管理、国际商务、国际金融、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 计算机 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园林技术、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35个专业。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极,经济活跃,交通便利。天津市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在津签署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天津市。学生就业及可持续发展有坚实的环境基础和政策保障。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书记、院长担任主任,分管教学、招生就业、学生、后勤的副院长为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院长办公室、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总务处、信息化办公室、组织处(纪检委)负责人为成员,职责是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招生工作中的关系、信息与资源,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机构,制定招生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全过程。学院还设有招生纪检监察机构,其工作职能是在全年招生录取过程中监督检查招生过程,监督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六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七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1年我院天津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 志愿 足、录取分数高的天津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招生计划详见2021年天津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高考 报考指南或我院网站(.cn)。

第八条收费标准:根据津价费(1998)424号、(99)386号文件规定,艺术美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普通六人间700元/人学年,普通四人间800元/人学年(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 宿舍 )。

第四章报名条件

第九条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市印发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参考“招考资讯网-春季高考”)。

第五章报名方式

第十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十一条已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现场确认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六章考试安排

第十二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考试为全市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分为“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等要求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为准。(参考“招考资讯网-春季高考”)

第七章录取办法和规则

第十三条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考,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我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四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录取时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换算方法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准)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院校志愿录取: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录取方式,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遵从“志愿并列、位次优先、分行志愿、一轮投档”。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要求,则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专业志愿录取: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从高分考生开始检索其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开始录取,当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后续志愿专业 录取分数线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直到处理完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志愿,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要求,则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同分时依次比较技术成绩、综合能力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要求,则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非英语专业(除商务日语专业外)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报考广告设计与*、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联考,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要求,则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八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1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十五条新生正式入学报到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天津市教委发展规划处有新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以前有关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招生办--->录取查询)

招生咨询*:

022-66315884(招生就业指导中心)022-66310478(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022-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2-25218060(国际商务系)022-25215712(应用艺术系)
022-25215036(物流管理系)022-25215112(财务处)
022-25214937(建筑工程系)022-25216035(总务处)

022-25215029(教务处)    022-25215122(学生处)
招生举报*:022-25831137

学院网站:.cn

E-mail:tjbpizsb@163.com

邮编:300451

二、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0〕1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高职院校通过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分为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和综合能力(工程技术类),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类别,其录取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以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示范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代码:12484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拥有机械加工与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国际语言、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实训基地,100多个实训室,还与企业合作建有2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专业学习实训提供了保障,为学生实习就业创造了条件;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体育、文化、生活设施完善,绿草成茵、湖波潋滟,校园文化气息浓郁。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3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多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60万册,电子图书27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上千余种。学院根植天津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以现代*业与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开设现代物流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连锁经营与管理、国际商务、国际金融、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园林技术、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35个专业。学院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实习就业无缝链接。毕业生一次 就业率 常年保持在90%左右。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极,经济活跃,交通便利。天津市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在津签署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天津市。学生就业及可持续发展有坚实的环境基础和政策保障。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书记、院长担任主任,分管教学、招生就业、学生、后勤的副院长为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院长办公室、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总务处、信息化办公室、组织处(纪检委)负责人为成员,职责是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招生工作中的关系、信息与资源,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机构,制定招生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全过程。学院还设有招生纪检监察机构,其工作职能是在全年招生录取过程中监督检查招生过程,监督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六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1年我院天津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天津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招生计划详见2021年天津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报考指南或我院网站(.cn)。

第八条收费标准:根据津价费(1998)424号、(99)386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普通六人间700元/人学年,普通四人间800元/人学年(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宿舍)。

第四章报名条件

第九条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市印发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参考“招考资讯网-春季高考”)。

第五章报名方式

第十条报考科类:我院各专业均兼招管理服务类和工程技术类考生,艺术类专业招收艺术类美术考生。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管理服务类、工程技术类、艺术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报考科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选报管理服务类或工程技术类的综合能力考试,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科目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一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十二条已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现场确认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六章考试安排

第十三条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形式,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第十四条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和综合能力(工程技术类)。考生须根据自身选报类别,持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等要求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为准。(参考“招考资讯网-春季高考”)

第十五条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测试实行全市联考,专业测试安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

第七章录取办法和规则

第十六条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考,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十七条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院校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遵从“志愿并列、位次优先、分行志愿、一轮投档”。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要求,则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专业志愿录取: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从高分考生开始检索其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开始录取,当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后续志愿专业录取 分数线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直到处理完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志愿,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要求,则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同分时优先录取语文单科成绩较高者,若语文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若再相同则比较综合能力成绩,若再相同则比较外语成绩,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如天津市招办有相关规定,按天津市招办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非英语专业(除商务日语专业外)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一条报考广告设计与*、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要求,则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八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五条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1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六条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新生正式入学报到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天津市教委发展规划处有新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以前有关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招生办--->录取查询)

招生咨询*:
022-66315884(招生就业指导中心)022-66310478(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022-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2-25218060(国际商务系)022-25215712(应用艺术系)
022-25215036(物流管理系)022-25215112(财务处)
022-25214937(建筑工程系)022-25216035(总务处)

022-25215029(教务处)    022-25215122(学生处)
招生举报*:022-2583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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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好上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天津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官网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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