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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22

好上学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吉林)延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吉林)延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

(吉林)延边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延边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按2013年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各专业(领域)拟招生计划请查阅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我校临床学院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①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临床学院所设的所有专业;②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限报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病理学专业;③医学影像、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限报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口腔科学专业毕业生限报眼科学专业。
2.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且达到以下业务水平:获得省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或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
3.跨专业考生: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且具有三年临床医师工作经历。
(四)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0: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0: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反馈给考生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并寄(送)招生单位。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与舞蹈学(130200)专业舞蹈学方向、美术学(1304L1)、艺术设计(1304Z1)专业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1355101)、美术(135107)专业领域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吉林省延边州招生办公室报名点,到延边州招生办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发现伪造证件时可扣留。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将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交报考点,同时寄(送)招生单位;未取得认证报告的考生须向报考点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考点批准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未取得认证证明的考生须向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生单位批准后方可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详见“延边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三)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六、体检
我校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统一进行。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二种。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享受国家少数民族照顾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其中法律(法学)、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等7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制为二年。
九、学费
根据国家要求2014年起我校向所有新入学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学制为三年的研究生每生8000元/年,学制为二年的研究生每生9000元/年。
十、研究生奖助学金(待定)
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奖学金、岗位助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一)研究生奖学金。学校按照规定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补贴。第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最低享受二等奖学金。第二和第三学年则根据研究生的综合表现(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家庭经济状况等,评定标准待定),每年重新评定一次奖学金。发放年限不超过3年。奖学金标准与比例见表。
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单位:元/年,人)
培养层次等级比例奖励额度
硕士生一等30%11000
二等30%8000
三等30%5000
(二)岗位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助研、助管、助教(简称“三助”)
岗位津贴,由学校按照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①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提供。旨在鼓励他们通过参加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提高研究水平能力,额度从每月500元至800元不等。此外,导师有权根据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给他们提供适当数额的科研津贴。②助管津贴面向硕士研究生,由学校提供,额度每月500元至800元不等。③助教津贴面向博士研究生,由学校提供,额度每月500元。
(三)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或由社会、企业、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特定学科/专业的优秀研究生。现我校有延边成宝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芙蓉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每年30000元/人,硕士生每年20000元/人,名额占研究生总数的3 %。
(五)国家助学贷款。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一)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关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及说明,凡因未经阅读而导致的差错,我校概不负责。
(二)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单位代码:10184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0433-2732079

2018年延边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延边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各学科、考生:


根据《延边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继续实施“申请-审核制”,现将“申请-审核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者为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毕业(含应届硕士生)。


(三)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申请者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自然科学类学科的申请者,必须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不含专刊、增刊)上发表3篇(含3篇)以上的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SCI论文。


报考人文社会类学科的申请者,必须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不含专刊、增刊)上发表2篇(含2篇)以上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发表。


(五)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大学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六)专业目录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二、申请材料


(一)《报考延边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二)延边大学博士报名信息表(网上注册后最终报表)


(三)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


②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四)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五)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等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申请条件 第四款中所要求的论文);


(七)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八) 报名费:180元。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12月26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由研究生院初审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12月31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移交给所属一级学科,由学科负责通知申请者来校参加考核考核时间2018年1月2日至1月10日。学科须严格按照学校“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进行各项审核工作,并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及申请人审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根据学科审核结果,并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


四、其他


(一)未被“申请-审核制”招生录取的申请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生2018年普通博士生招生考试。


(二)“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我校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但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申请人报考方式请选择公开招考,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申请-审核制”。


(三)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附件下载:




  • 附件【 附件1:延边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doc 】




  • 附件【 附件2:报考延边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doc 】




  • 附件【 附件3:延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审核记录表(学科填写).doc 】




吉林:延边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考 网从延边大学研究生院获悉,延边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延边大学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一所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的省属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暂定为110名(含8名硕博连读生,申请审核制32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普通招考选拔方式

普通招考方式下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阶段进行。

四、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数据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所)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10000元/年。

六、研究生奖助体系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符合评选条件的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万元/人),研究生在读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2.专项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或由社会、企业、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特定学科/专业的优秀研究生。现我校有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朴杰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分10个月发放。

4.岗位助学金

包括研究生助管、助教(评定标准及待遇待定)

5.国家助学贷款

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6.考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非在职博士研究生除享受以上奖助学金外还享受我校一流学科政策。

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延边大学研究生院主页( ),以获取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具体地址:延边大学研究生院403室

联系单位: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3002

咨询*:0433-2732079

以上就是好上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吉林)延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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