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都有什么专业?值得报考吗?广州大学怎么样?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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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都有什么专业?值得报考吗?广州大学怎么样?
提起中文,很多人的第一想法是作家或诗人。其实,中文专业学生虽然要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但主要目的是做研究,而不是人人都要成为作家。在大学本科《专业目录》中,中国语言文学类是文学门类下的一个专业类,它包含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原对外汉语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等专业,其中招生人数最多、最知名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
目前全国开设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院校多达600所,这些招生院校中,既有知名学府,也有师范类院校,还有语言类院校,今天小编要向大家推荐的就是在汉语言文学专业建设上极具优势的广州大学。
也许有人要问,以文学类专业见长的高校那么多,为何小编只推荐广州大学呢,别急,我们接着往下看。
广州大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创办于1958年,是其学科积淀最深厚的专业之一,源远的历史为该专业的建设发展夯实了绝佳基础。再者,这一专业以广州大学的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为依托,“软科”学科全国排名第50(前27%),又为该专业的建设发展增添了重量级砝码。
目前为止,广州大学的现汉语言文学专业拥有4个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4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门国家级、省级课程,4个省级教学实践基地,3个省级学术创新团队。2019年,汉语言文学专业成功入选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且是广东省重点专业及广东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在师资力量上,这一专业现有专任教师82人,其中90%都具有博士学位,教师队伍囊括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国家级和省级以上优秀人才。更让小编惊讶的是,该专业还有19位教授下沉教学,全员为本科生进行授课,简直不要太“奢侈”!
在方向选择上,广州大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设有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两个方向,以中文师范人才培养为传统优势,汉语传播、戏剧影视、行政文秘等多方向人才培养并重。
正因有如此全面的人才培养模式,广州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历年培养了大批优秀中小学语文优秀教师和各行业骨干人才,一大批毕业生考取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山大学、香港大学等高校继续深造。
人才培养质量高,相应的教育教学成效也尤为显著。小编了解到,该专业凭借其过硬的建设水平和卓越的教学模式,成功揽获广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和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正如其培养目标中所说,广州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守正创新,致力培养具国际视野、家国情怀、人文底蕴、审美素养、独立思考能力与想象创造精神的专业拔尖人才。”
当然,也有人疑惑,“汉语言文学”这类文学相关专业,听起来似乎不太好就业?其实这么想就片面了。据统计,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规模为8.5万-9万人,2017年全国就业率区间为90%-95%,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单位、出版单位、广告公司、各级教学和科研机构单位等高层次就业单位均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的主要就业阵地,所以“就业困难”是完全不存在滴。
最后,小编以为,中文的魅力并不在于报考有多么热门,就业有多么理想,而在于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有人真正热爱它。唐诗宋词、明清小说,是美丽的文学天空;之乎者也,子曰诗云,是数千年的文化传承;甲骨金文、篆隶行楷,是有迹可循的文字演变;孔子学院、孔子课堂,是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渠道……
而且,中文素有“万金油”之称,如果你选择就业,那么所有与语言文字有关的工作都算是“对口”,如果有想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而分数又刚好合适的话,不妨将择校目光投向广州大学哦。
2012年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10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
校区1:桂花岗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邮政编码:510405
校区2:市政技术学院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育才路3号;邮政编码:510800
校区3:纺织服装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松北球场直街33号;邮政编码:51016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州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在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20%。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相应调整。
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高考成绩划定分数段,在同一分数段按其所填报的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一类资格考生,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20%。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二类资格考生,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按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考生数的30%。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执行本章程上述规则的同时,按照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一)美术设计类专业。在同一志愿中按统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60%,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4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时分省进行统计,其中广东省按广州市生源和非广州市生源分开统计。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 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凡考点术科总成绩前3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或播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其余入围的考生,在同一志愿中将按单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2.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影视编导)录取原则:在同一志愿中将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单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三)音乐类专业。1.统考考生录取办法:在同一志愿中按统考术科分(百分制)占70%,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时按广州市生源和非广州市生源分开统计。2.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单考考生录取办法:凡考点术科【分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与钢琴)、舞蹈编导三个专业方向统计】总成绩第一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其余入围考生,在同一志愿中将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单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四)体育类专业。在同一志愿中按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50%,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5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专业时以加分后的总分为准。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请色盲、夜盲、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小于500度、男身高1.70米、女身高1.60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形式奖助机制与体系,除积极落实国家奖助学金与国家助学贷款以外,还每年安排近1000万元自筹资金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最高可获得2.5万元的奖、助学金。目前的主要资助项目包括: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最高奖金8000元/人·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4.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奖一次,根据学生在校综合测评的排名及突出表现,按特等和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励金给予奖励,最高奖金5000元/人·年。5.社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镇泰奖(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广州益武会展助学金、胡育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等,最高等级资助为全额学费。6.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住宿费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人·年。7.勤工助学和特困生补助金:学校每年安排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和资金,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有临时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校内困难补贴。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处
监督*:020-39366042
传真:020-3936604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20—39366232
传真:020—3936606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州大学于2012年3月1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大学2012年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大学委托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州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点简介
广州大学人文学院下设中文系、秘书系、历史系等三个系,开设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秘书学4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还设有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汉语国际教育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广州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点简介如下:一、中国语言文学
广州大学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内含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本学科1958年开始中文本科教育,1998年获得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二级学科硕士点,2003年获得中国古代文学二级学科硕士点,2006年获得中国古典文献学二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获批为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本学科方向稳定,特色鲜明,成果丰硕。"十一五"期间,本学科先后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以及广州市*奖一二三等奖十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艺研究》、《文史》、《文学遗产》、《语言文字应用》等国内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600多篇,出版专著50多部,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及省部级项目50余项。本在职硕士点现有导师24人,硕士点带头人为刘晓明教授。
二、中国史
广州大学人文学院中国史一级学科硕士内含中国古代史、专门史、中西文化交流、岭南文化、广州十三行研究等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是广州大学最早进行硕士培养的学科之一,2010年获批为中国史一级学科硕士点。本学科研究方向稳定,特色鲜明,成果丰硕,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取得较为丰富的科研成果,出版著作一百余部,在各类刊物发表论文500余篇,提交十余篇咨询报告得到省市领导高度重视,获得多项省市级奖励,积极举行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效果良好,为建设广东文化强省与世界文化名城广州做出贡献,进一步突出了本学科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社会现实意义。 本硕士点现有导师6人,硕士点带头人为冷东教授。
三、戏剧与影视学
广州大学人文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内含戏剧理论与艺术、影视理论与编导两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带头人为刘晓明教授。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其中包括二级教授1人,三级教授1人。2005年以来获本学科得了一批重要的科研成果奖,其中有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广州市*奖一二三等奖5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艺研究》、《文史》、《文学遗产》、《戏剧艺术》等国内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200多篇,出版专著10多部,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及省部级项目20余项。
四、学科教学(语文)
学科教学(语文)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是广州大学人文学院最早的专业学位硕士点,教育学在职研究生以培养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广博的教育学专业理论知识、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语文教育硕士为特色,现有导师15人,硕士点带头人为哈迎飞教授。
五、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广州大学人文学院第二个专业学位硕士点,主要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现有导师8人 ,硕士点带头人为汪磊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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