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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北京高校公布了自主招生计划?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17

哪些北京高校公布了自主招生计划?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好上学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哪些北京高校公布了自主招生计划?

哪些北京高校公布了自主招生计划?

昨天,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通过本科生招生网正式发布了2017年自主招生政策。从今日开始,北京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各大高校将陆续公布自主招生政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预计本月中下旬公布。

北京交通大学:200人以内

北交大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00人以内。学校共有12个专业(类、方向)参加自主招生,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参加考核人数及考核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具体自主招生计划数。经济管理试验班所在的经济管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全国17个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试点学院之一,招生计划将给予一定的倾斜。经济管理试验班和法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

首次“确认志愿”操作需在2017年3月24日12点前完成,过时将无法提交。学校将组织网审组对已确认志愿考生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并审核材料是否达到报名条件和各专业报名要求的基本标准。对于首次“确认志愿”后被审核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审核为“待补充材料”状态,2017年3月28日12点前可进行唯一一次修改并再次“确认志愿”。 若考生删除“待补充材料”状态的报名后再次报名,则该次报名得到的审核结论即为考生的网审结果。

北京林业大学:170人

北京林业大学今年的自主招生计划跟去年一样为总计划的5%,170人。要求考生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北京林业大学近两年拿出学校最具有学科特色做自主招生,今年共拿出21个本科专业,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分成了五个组,简称为:林学类、生物类、工学类、外语类、园林类进行自主招生。考生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组别中的若干专业,不得跨组报考专业。请务必认真填报专业志愿,学校复试后依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所报专业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认定考生获得某一个专业的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北京化工大学:190人以内

北京化工大学参照2016年招生计划3800人的招生规模,2017年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90人以内。北京化工大学按照大类来设置专业,考生按照大类报考,专业类别保持不变,具体专业存在略微调整。学校四个专业类别中慎重选择一类及相应4至6个专业报考,申请后不得变更。经贸文法类原来是文理兼收,今年明确自主招生只招文科生,补充这方面的优秀人才,相对往年可能会增加一定数量。

北京工业大学:70人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樊恭烋荣誉学院院长郭福教授介绍,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今年的总计划数是70人,拿出了北京工业大学最具优势特色的十个专业,近年来学校录取分数排名前五专业全在这里面。分为四个专业类别,包括最热门的电子信息类,里面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实验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实验班以及软件工程实验班三个专业;第二个是*类,包括机械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班;第三个是经济管理类,包含最热门的金融学和会计学两个专业;第四个是建筑规划类,包含建筑学、城乡规划以及工业设计,其中工业设计和会计学是文理兼收。

北京语言大学:57人

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57人,涉及信息科学类和外语类共16个专业方向,其中,外语类涵盖该校所有的小语种专业和翻译专业,信息科学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及数字媒体技术三个专业。2017年北语自主招生面向全国且不做分省计划,招生简章预计本周发布。

2023年北京林业大学MBA招生简章


2023年北京林业大学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中国计量大学官网发布的《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社会责任和商业伦理,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具有绿色发展思维,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卓越的人文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宽广的战略视野和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企业管理专业知识和绿色管理技能,践行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高级工商管理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招生类别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23年我校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在读期间所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定向工作。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cn/,教育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点选择:MBA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选择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
3、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详情请查看所在省级招办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考生须按规定在网上确认前缴纳报考费。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会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试
1、初试: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管理类综合能力统考。
(1)考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达到我校MBA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北京林业大学组织的复试。
复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3月-4月,具体日期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可
在网上查询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将于国家分数线确定后公布,届时可登陆MBA教育中心官网:查询。
资格审查
1、时间:通常在复试前一天进行,具体安排见复试办法。
2、地点:北京林业大学学研大厦C座0612室。
3、所需材料:
(1)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报告。
(5)复试诚信承诺书。
(6)网上已缴纳复试费凭证。
注: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
对于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委托培养)。
学制与培养费
学制: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培养费:4.5万元/年。
学习方式:不脱产,利用周末双休日或节假日时间学习。
学习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修满学分,完成培养环节及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林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北京林业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林业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五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防生、贫困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到西藏、港澳台联招、第二学士学位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林业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北京林业大学面向全国招生,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往年录取率及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预留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

3、在提档和录取进专业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4. 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分(包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级差一般为3、1、0(包括在内蒙古、江苏招生),录取时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 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木材 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并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

5. 在等效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录取。

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 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 划。

7. 我校日语专业只允许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 考;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法学、物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方向)、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英语、商务英语、生物科学类、设计学类等专业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8. 报考园林、风景园林、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建议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但高考时不加试。

9.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除国防生只招男生,其他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11.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制定我校体检标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为:林学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各专业每生每年 2500元,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年100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或5500元。生物技术(中加合作 办学项目)和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分两阶段收取:第一、第二、第三学年每生每年23000元(其中学费5500元、专业培训费 17500元),第四、第五学年我校收取每生每年5500元,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按学分收取学费,目前每生每学分的标准为800加元,生物技术(中 加合作办学项目)约65学分,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约78学分,此部分学费标准每年略有调整,以入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当年的标准执 行。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50或900元之间。如果国家调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 ,咨询*:010-62338216、62338222,传真:010-82381399。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010-62338237。

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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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好上学为大家带来的哪些北京高校公布了自主招生计划?,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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