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大学艺术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科技大学艺术设计研究生几年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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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3年 湖南 师范 大学 艺术 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 工作 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和相关文件精神,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收艺术类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 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本科和 研究生 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网址:。
二、专业简介
(一)美术学院
1.美术学:培养具有良好的美术学科素养、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娴熟的基本技能和方法、良好的艺术实践能力,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与自我发展能力,能够胜任中学美术教育教学、教研及管 理工 作,具有卓越教师潜质的基础教育人才。
2.绘画:培养了解中西方传统及现当代绘画体系,掌握专业绘画的基本材料和表现技法,具有独特的艺术视角及鲜明的艺术 语言 ,具备绘画创作、教学及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3.艺术设计学: 培养学生掌握视觉创意设计、品牌策略规划、媒体交互设计以及社会创新设计等设计知识及技能,可在视觉设计、文化创意、网络媒体等媒介传播与设计领域工作。
4.环境设计: 面向社会并适应未来发展,立足“城市更新” “乡村振兴”国家需求,整合艺术、创意、科技和商业,培养具有空间设计综合能力的创新型高级专业人才,可从事室内建筑、景观、虚拟空间、社会设计及教育和研究等方向的工作。
5.数字媒体艺术:培养“人工智能与数字艺术”“电子工程与交互艺术” “城市数字孪生”等方向具有创新 创业 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可从事数字影像和动画、数字娱乐、沉浸式交互媒体、网络媒体策划与设计等方向的工作。
6.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本专业通过引进德国柏林媒体设计学院优质、先进的媒体设计专业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沟通能力,能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跨界发展,具有艺术设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人才,能够在相关领域从事跨媒介创新设计、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为“3+1”双学位模式,第4年在德国完成项目 学习 可以获得中德双学位。
(二)文学院
1. 戏剧影视文学:培养具备扎实的戏剧、戏曲和影视文学理论基础与较强的剧本创作能力,能在广播电视台、影视公司、影院、剧团等部门,以及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戏剧、戏曲和影视文学作品创作、评论、策划和理论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三)新闻与传播学院
1. 播音与主持艺术:培养具备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融媒体中心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全媒体应用型人才。
2.广播电视编导:培养具备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专业理论与技能,具有较高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媒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撰稿、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全媒体应用型人才。
(四)音乐学院
1.音乐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音乐教育工作者。
2.音乐表演: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音乐表演技能,能胜任各类音乐表演、研究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并能承担各类学校音乐专业教学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3.舞蹈学:培养具有较为全面文化修养,集教学、表演、编导、管理“四位一体”,能胜任各类舞蹈教学、创作、研究、策划、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4.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本专业通过引进俄方优质音乐表演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培养具有良好音乐素养,系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音乐表演技能和方法,能胜任各类音乐表演与音乐专业教学工作,能参与国际文化艺术交流、表演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项目为“4+0”培养模式,完成中俄双方共同设定的培养方案中全部课程, 毕业 获得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证和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工程与设计学院
1.服装与服饰设计:培养具有优秀的服装设计及造型能力,胜任服装品牌创立与运营以及服装教育的复合型人才。 就业方向 :服装设计、服装品牌管理与运营、服装教育等。
2.视觉传达设计: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具备运用传统平面(印刷)媒体、现代数字媒体、视觉空间展陈、信息与交互设计能力,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3. 表演(服装表演):培养能系统掌握表演基本理论、技能与方法,服装设计、形象造型设计、品牌推广等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较高的美学修养和沟通能力与创新能力,能从事服装模特、服装表演的组织与编导、模特经纪管理、模特教育、形象造型设计、实用礼仪、服装设计与管理、服装表演与展示、服装市场营销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具体情况,研究拟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市)招生 考试 机构2023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我校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声乐方向和器乐方向招生。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招收主科为声乐考生;器乐方向招收主科为器乐、键盘、作曲考生。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声乐方向招收主科为美声唱法、流行(通俗)唱法考生;器乐方向招收主科为西洋器乐、键盘、作曲考生。
四、报考条件
1.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 校招 生报考条件。
2.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或联考),且专业成绩及 高考 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 分数线 ,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方可报考我校。
3.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生。
4.湖南省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须相应专业 面试 合格。
五、录取原则
1.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非平行 志愿 投档省(区、市):
(1)音乐、舞蹈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2)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联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六、其他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直接志愿考生。
2. 新生 入校后一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及专业复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0731-88872222(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
0731-88872206(监督*)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 110号
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
湖南科技大学艺术设计研究生几年
该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根据《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该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原则上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经批准休学创新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具体学费参见最新收费文件。
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95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670人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103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人左右。艺术设计类专业计划招收全日制28人;非全日制15人。
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30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条 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8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6. 以下专业报考考生必须选择湘潭大学报考点(4302):
(1)报考机械(085500)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1)、②英语二(204)、③工业设计工程(337)、④产品快题设计(833)的考生
(2)报考美术(135107)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1)、②英语二(204)、③艺术概论(718)、④命题创作(842)的考生。
(3)报考艺术设计(135108)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1)、②英语二(204)、③艺术概论(718)、④命题创作(842)的考生。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推免生接收通知(网址:)。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8个,面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2020年共有8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40人)、公共管理(5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20人)、旅游管理(10人)、机械(5人)、电子信息(5人)、土木水利(5人)。
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
第七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绝对没有补报名,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3.考生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在此期间须登录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19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凭报名编号缴费(湖南省内考点现场确认不进行缴费)、采集本人图像。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图像采集者,报考无效。
3.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至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资格审查
复试阶段将再次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凡未毕业自考生,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8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 同等学力或本科专业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
第九条 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条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一条 学习年限
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第十二条 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
第十三条 违规处理
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随意变更联系*,以免影响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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