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民办本科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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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河北民族师范学院(Hebe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民族本科高校,是河北省人民*与国家民委共建学校。学院坐落在闻名中外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承德市,其前身是始建于1907年经光绪皇帝御批设立的热河速成法政学堂,隶属学部。期间几经易名, 1960年曾升格为承德师范学院, 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改办为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校代码:10098。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条: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中重大事宜。
第六条: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含艺体类)、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七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并结合本院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八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第九条:学院除英语专业只限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十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化学教育、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旅游管理、舞蹈学、音乐学舞蹈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第十一条:电脑艺术设计专业不需参加专业测试。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文理科考生,录取时对已投档考生采用志愿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没有专业级差。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按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艺术类考生,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份,承认生源省联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省份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省考生需参加 河北师范大学 专业测试。专业成绩达到我院本科合格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河北省划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以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音乐学、美术学、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13个专业,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或体育专业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时,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我院组织专业测试的省份,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均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以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按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艺术类与体育类本、专科专业6125元/年, 其它师范类本科与专科、非师范类本科专业3500元/年,非师范类专科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每生800元/年。(具体以河北省相关部门统一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学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学生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一条:学院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传真):0314— 2370333 、2370039
学校网址:
E--mail:cdmzsz_zs@sohu.com
本章程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09年河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9年河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内容。河北师范大学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迄今已有107年办学历史,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简介详见。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校名:河北师范大学。办学类型: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学校代码:10094。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二条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并设立招生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河北师范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700人,专科招生计划700人,本科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市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四条 学校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在各省(市)录取时,原则上如果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实行江苏高考方案的省份,我校录取原则是: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第八条 招生体检要求按国家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 部分专业录取要求:
1、英语、翻译、俄语、西班牙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
2、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主持艺术专业、书法学专业除外)、体育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4、书法学专业考生,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总分占40%、专业成绩总分占60%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队录取。
5、旅游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6、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7、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其报考条件以省招生部门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一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6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10000元/年,其它本科专业3500-4500元/年,专科专业3500-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500-800元/年。
第十三条 国家和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zsjy.hebtu.edu.cn/zsw/
E-mail: [email protected] 招办*:0311-86269134、86269891(传真)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高考招生简章">2015年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学校代码:13411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二、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成立于2001年,现设有9个学部,46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34万人。
三、学历、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按专业类别依据分数优先顺序录取,学生入学后,根据本人志愿及专业类别自主选择专业。
3、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4、艺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专业高考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专业高考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6、招生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7、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其报考条件以《河北省招生考试—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8、新生入学后,依据《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对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我校2015年计划招生3400人,分省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六、收费标准
学费10000元/人/年 ,住宿费500元/人/年。
七、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0311-80785858,80785959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hhxy2001@163.com
录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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