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有哪些要求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10
好上学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有哪些要求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MBA2023年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徐州)官网发布的《中国矿业大学(徐州)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中国矿业大学(徐州)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专业方向】
1.财务与金融管理方向
2.人力资源与组织行为方向
3.市场营销方向
4.创新创业方向
5.运营管理与服务方向
6.电子商务与大数据方向
7.国际经济与贸易方向
【项目特色】
1.“国际视野、本土行动、理实融合、工商翘楚”的项目定位
2.“政产学研、四位一体”的一流优秀师资团队
3.“市场导向、系统多元”的培养模式
4.“理实结合、创新发展”的课程体系
5.“丰富多样、务实高效”的实践教学体系等资源平台
6.“合作共享、协同共赢”的人才培养综合服务机制
【学制与学习方式】
1.学制为3—5年,实施学分制。参加全国联考并被正式录取,按相应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交清学费,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双证)。
2.学习方式:非全日制MBA(Part-timeMBA)。半脱产,采用周五、周六、周日上课方式。(具体上课方式可根据多数学员意见调整)开班情况视当年录取情况决定。
【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结合本企业或本行业的课题或研究方向进行,由导师负责指导。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学分,论文达到硕士学位标准,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
【招生计划】
以当年国家下达指标为限(预计150人左右)。
【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研究生:
1.获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含)以上;
2.获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生,大专毕业后工作5年(含)以上;
3.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生,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考试】
(1)初试科目有英语(满分100分,不测试听力)、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包括数学、逻辑与写作三部分)两门。
(2)初试为全国联考。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复试】
由中国矿业大学MBA教育中心组织,包含英语听说、综合素质、政治理论等,主要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估。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分。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以复试通知为准。
【录取】
按照教育部划定的A线进行招生,在全国MBA入学考试统一分数线上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硕士(MBA):30000元/生.学年,共计9万,以最新通知为准。
2018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有哪些要求
中国矿业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简章中有关于报名时间、报名流程、招生专业、招生条件等相关重要信息的详细说明,简章具体内容如下: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作为教育部批准开展自主招生的试点高校,中国矿业大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各省(市、自治区)招收品德良好、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类)
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150人。招生专业为中国矿业大学国家重点学科所对应的专业,包括采矿工程、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地质工程、土木工程、工程力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和测绘工程。
因学校正在对招生专业大类进行调整,以上专业可能会归并至相应的招生大类,使自主招生专业与最终确定的普通招生专业大类保持一致,以确保自主招生考生顺利录取;入校两年内大类分流至各专业时,以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统一分流至所在大类所包含的对应自主招生专业。
二、报名条件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数学、物理、化学或信息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其中一个学科方面取得下列成果之一:1.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2.取得相关的创新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发明专利授权等能直接证明上述学科特长的材料);3.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在历次期末考试中均列年级前5%。
三、报名办法
考生于2017年3月23日至4月5日间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 )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材料。本次报名阶段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务必确保上传的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已按要求盖章、签字,以彩色图片形式上传,内容清晰易读,否则后果自负。
考生应根据个人特长、兴趣和意愿按序填报5个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
对于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中国矿业大学以上专业的高考选测科目均为物理、化学。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按照自主招生报名条件,中国矿业大学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等审阅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获得数学、物理、化学或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一般予以优先通过初审。最终按照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计划的2倍人数,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4月30日起在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提供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证明个人学科特长的材料复印件,按报名系统要求加盖公章、签字,于2017年5月15日前(以中国矿业大学签收日为准)邮寄至中国矿业大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好上学1号中国矿业大学,收件人:招生办公室,*:0516-83591555)。纸质材料宜简洁明了,请勿邮寄与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没有直接关系的材料;材料按序装订,勿另加封面;请在信封注明“自主招生”,所有寄送材料不退还考生。为确保报名材料被顺利接收,建议采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
(二)办理考试手续
初审合格考生于2017年5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报名考试费60元(依据苏价费〔2007〕423号),并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核、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或确认考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1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为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按照不同的学科特长对考生进行分组,由相关学科专家担任评委,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按照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计划的1.4倍择优确定入围合格名单,其中各学科中考核成绩排名前20%者给予“优秀”评价。入围合格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自2017年6月22日起在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四)确定拟录取专业(类)
根据考生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学科特长和兴趣等确定拟录取专业(类)。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拟录取专业(类)为其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所属的招生类。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确定2个拟录取专业(类),填报的第一志愿所属的招生类作为拟录取第一专业(类);中国矿业大学根据其学科特长、兴趣以及专业(类)招生计划等在其填报的另外4个专业所属的招生类中确定1个,作为拟录取第二专业(类)。
五、录取
凡取得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报考中国矿业大学。
(一)录取办法
1.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线以上的,由中国矿业大学按照公示的拟录取专业(类)予以录取;
2.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中国矿业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上(含3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此优惠分值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且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线以上的予以录取。录取专业(类):高考成绩达到中国矿业大学模拟投档线以上的,按照公示的拟录取第一专业(类)予以录取;高考成绩未达到中国矿业大学模拟投档线的,录取公示的2个专业(类)中的一个。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和上海市,获得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予以录取。录取专业(类):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以上30分者,按照公示的拟录取第一专业(类)予以录取;未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以上30分者,录取公示的2个专业(类)中的一个。
(二)相关说明
对于本科第一批次合并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获得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自主招生录取名单自2017年7月31日起在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六、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资助办法
对于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考生,以自主招生形式被中国矿业大学录取,学校给予一定的资助、补贴:
(一)学费减免
高考分数超过(含)其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50标准分的,免除在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就读期间学费;高考分数超过(含)其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20标准分的,在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就读期间学费减半。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7年10月31日之前向招生办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此学费减免。若学生入学后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发生违纪行为等,则自当学年起取消其学费减免。
(二)交通补贴
参加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考试产生的户籍地至中国矿业大学的往返路费,凭车票按照中国矿业大学财务制度予以报销,考生须于2017年10月31日之前至招生办公室办理。
七、监督机制
中国矿业大学将严格按照上述选拨程序和录取办法,规范操作,加强过程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严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0516-83590270)。
八、附则
(一)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中国矿业大学将在初审和考核等环节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和其他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二)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工作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自主招生相关工作。
(三)中国矿业大学不组织与自主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也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中国矿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已有111年的办学历史。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学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基本格局。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4个学科被评为A类。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与生态学和计算机科学7个学科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前1%,其中工程学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学校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好上学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全面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咨询与*监督机构,吸纳一定数量的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参加,为学校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总体目标、确定和落实招生政策及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统筹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制度,确定本科招生总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工作方案和招生宣传工作政策等,指导做好招生考试、录取和宣传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省区市考试院的沟通联系,做好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特殊类共三大类型。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类、艺术类,以及面向港澳台侨、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学校办学地域与面向行业、往年分省招生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的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使用预留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实施按专业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每个专业大类作为一个招生专业志愿。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在完成大类通识课程培养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专业容量、学生成绩和志愿等分流至所录取专业大类中的相关专业。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看专业大类的设置和介绍。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监督下进行。
1.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的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剂到其他生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3.学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对在招生计划数内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
4.在调档、录取和确定专业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报考学校普通类、高校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选测科目历史(文史类)和物理(理工类)等级达A+的考生加2分,等级为A的考生加1分。
第十五条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运动训练、面向港澳台侨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学校面向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以及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专业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文化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及以上的进档考生中,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规定录取规则的,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对于体育类区分文理科的省(区、市),仅招收理科考生。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录取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暖气费等,其中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具体收费细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各专业类录取新生入学当年的收费金额如下:
专业学科门类
学费(元/人﹒学年)
工学类
5800
理学类
5500
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类
5200
艺术学类
6800
体育学类
5300
公安学类
6000
中外合作办学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为26400元/人﹒学年,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外方合作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
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暖气费:100元/人﹒学年。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完备的奖优与助困并举的“奖、助、贷、勤、补、减、偿”多位一体资助体系,保障学生就学和成长成才。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9年学校面向本科生设立的各类奖学金20余项,资助总额近9000万元,覆盖面超过50%。相关具体情况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 ,招生微信号:cumtzs,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0516-83591555、83591666,传真: 0516-83591777;各学院招生咨询*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0516-83590270。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好上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有哪些要求,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