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将增10%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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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14年《*工作报告》要求,近日,教育部下发通知提出三项工作举措,进一步增加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规模,预计今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将比去年增加10%以上。
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增至5万名
教育部要求,今年继续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据悉,2014年专项计划招生规模由2013年的3万名增至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本科一批高校承担。
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山西、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10省区。
专项计划采取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等特殊录取政策。
为鼓励广大农村贫困地区优秀学生积极报考,自2014年起,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通知还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专门安排不少于学校本科规模2%的名额,参照自主选拔录取办法,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原则上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均可报考。
地方重点高校要制订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教育部通知还要求,要求各省(区、市)因地制宜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本地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
招生学校为在本科第一批招生的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招生规模、实施区域和招生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贫困地区分布情况、高考报名的农村学生数量、就读重点高校比例等实际情况确定。
据介绍,通过上述三项措施,预计2014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将比去年增加10%以上。为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考生户籍、学籍、就读地区等报考资格审核,严格考核录取管理,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健全省、县、中学和高校多级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广东落地
中大华工将启动专项计划
记者昨日从中山大学获悉,为了提高农村户籍考生的录取比例,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中山大学近期将出台专项计划,面向全国832个贫困县和广东省28个贫困县、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参照自主选拔录取办法,主要选拔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记者昨日从华南理工大学获悉,为积极探索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新途径和新办法,该校今年实施自主选拔“灯塔计划”,面向全国832个贫困县及县以下乡镇农村中学,入围考生可享受在当地省份普通类投档线(若该省进行模拟投档,则以该省考试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为准)下30分、50分、一本控制线三个档次录取。
据悉,“灯塔计划”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华工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
“灯塔计划”考生报考专业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的招生专业。
符合华工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提出申请转为该计划,考生须于2014年3月28日前快递书面转报申请寄(送)达招生办。也可通过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方式报名,考生须于2014年3月20日至4月10日登录华工“招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信息。
三项措施
●继续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规模
今年专项计划招生规模由2013年的3万名增至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本科第一批高校承担
规模 实施区域
全国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山西、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10省区。(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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