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小升初新政策力促学校“阳光招生”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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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新政力促“阳光招生”
■就近入学 为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
■特长减招 2016年特长生比例降到5%以内
■阳光录取 学校要主动公开招生结果等信息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为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实行阳光招生,逐步减少特长招生,到2016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设该方式。同时,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完善操作办法。
《意见》明确了小升初工作流程。一是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划片)。对于城市老城区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可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二是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多校划片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三是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县域内初中新生入学办理工作要在同一时段进行。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有效证明到拟升入的初中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
《意见》强调,小升初工作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学校要主动公开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意见》同时要求,大力推进均衡发展,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好每一所初中;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大力推进学校联盟或集团化办学模式;试行学区化办学,将初中和小学结合成片进行统筹管理,提倡多校协同、资源整合、九年一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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