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8-29
今天好上学小编整理了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 1、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是几本院校?
- 2、辽宁高考本科专科志愿设置及填报方法注意事项
- 3、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是几本院校?
目前根据教育部*息规定,已经没有明确的本科一批次、二批次概念,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是一所本科类院校,有机械*与自动化、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建校19年。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简介: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位于辽宁省锦州市,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职业本科高等学校,是辽宁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教育部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学校2003年4月经省*批准转制为锦州商务职业学院,2010年2月经省*批准更名为辽宁理工职业学院,2019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晋升为本科高校,202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坐落于锦州市滨海新区,依山傍海,环境优美。学校实施“依法治校、政治建校、人才强校、文化铸校、质量立校、创新兴校、安全护校、创建名校”战略。遵循和探索职业本科教育规律,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健全产教融合、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工匠精神、实践能力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学校有优秀教师队伍,完善的管理制度,执纪必严的机制。
重点专业:有机电、汽车、建筑、计算机、软件、财经、商贸、旅游、护理九个专业。
质量工程据
学校2019年度教学质量报告显示,学校拥有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建成7门校级精品建设课程。据2020年10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建有校内实训室119个、校外实践基地83个。2018年,学校获批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3项。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会计(高职)
校级精品建设课程: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高职)等
学校设有6个二级学院、三个教研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有装备*、土木建筑、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现代服务5个专业群,开办10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
截止2021年,学校有教师307人,其中专任教师285人,*教师44人,师生比为1:17.5。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人,硕士学位的9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0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8%,其中具有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33人。专业课教师171名,其中双师教师83人,占专业教师总数的49%。
2020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就业率,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就业率为97.04%。
学院已与吉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建立合作办学关系,毕业生可升入这两所大学进行“专升本”学习,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或“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学生毕业后可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报考专升本,续读两年本科课程,攻读本科学士学位。
学院以人为本,倡导学生是主体,采取“多证书+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开展教学活动。为保证学生毕业后能够顺利就业,学院要求毕业生必须具备“一凭多证一专多能”,要求专业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使学生在领到毕业证书同时获得职业准入资格。
学校拥有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建成7门校级精品建设课程。据2020年10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建有校内实训室119个、校外实践基地83个。
学校获批辽宁省规划基金项目1项、省社科联项目1项、省职教集团课题1项、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4项、锦州市社科联课题22项、锦州市科协组织的科技创新智库建设课题5项、校级课题52项;教师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共发表论文85篇,辽宁省教育厅优秀科研成果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优秀论文二等奖1篇、省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第十四届年会优秀论文2篇(三等奖1篇、优秀奖1篇)、省级期刊一等奖论文3篇。
辽宁高考本科专科志愿设置及填报方法注意事项
填报志愿
(一)科类设置
从2021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投档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高校,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根据选择性考试中首选考试科目为历史和物理划分为“历史学科类”和“物理学科类”。我省将按历史学科类和物理学科类两个类别分列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体育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
考生填报志愿时,物理学科类考生只能填报物理学科类的院校(专业),历史学科类考生只能填报历史学科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的院校(专业)。
(二)批次设置
1.普通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2.艺术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三)志愿设置
1.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6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2.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以上专业简称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其它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5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5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平行“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4.征集志愿
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与原批次相同。
5.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6.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普通类考生仅可填报物理学科类专业或历史学科类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考生要根据各学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四)志愿填报办法、要求
1.2021年我省高考志愿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分为预报和正式填报阶段,正式填报又包含录取前的统一填报、录取中的分批次分阶段的征集志愿填报等环节,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2.高考志愿填报有关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1)市招考办工作职责:负责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宣传高考志愿填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等;负责在志愿填报结束前,检查、督促本市所有考生志愿填报及确认工作。
(2)县(市、区)招考办工作职责:按照市招考办的有关要求,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宣传高考志愿填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指导;负责在志愿填报过程中,为忘记登录密码的考生提供密码重置服务;负责在志愿填报截止一天前,为误操作考生“取消确认”;负责在志愿填报结束时,按照市级招考办要求确认未填报志愿考生名单。
(3)报名点工作职责:配合各级招考办,向考生通知有关事项,向考生宣传讲解高考志愿填报有关政策、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帮助、指导;负责向各县(市、区)反映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中出现的问题。
3.网上填报志愿的基本要求
(1)考生需要使用Chrome、360(极速模式)、IE9及以上的浏览器登录。不建议使用其他浏览器,以免影响考生填报志愿。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为志愿填报的唯一网站。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高考报名时的账号和密码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应牢记自己的密码并严禁向其他人透露。考生因密码保管不当被人窃取并被篡改志愿,考生本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2)考生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仔细查看已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认真研读高校招生章程。
(3)考生需充分熟悉了解和掌握计划查询辅助系统功能,查询高校招生计划。系统提供按批次、选科要求、院校所在省份、院校名称、专业名称等条件的筛选计划功能;通过“关注”功能将感兴趣的专业志愿保存至“预选志愿管理”,考生可以通过“预选志愿管理”修改、删除、导出考生预选志愿信息。考生可以通过“历史数据查询”功能查询近三年在我省招生各高校分专业录取最低分、位次、平均分。查询结果仅供考生志愿填报参考,不作为志愿填报依据。
(4)考生网上填报的个人所有意向志愿全部选定后,必须在“志愿填报”中逐个填报志愿或“导入”预选志愿,然后点击“最终确认”按钮提交最终志愿信息。通过“计划查询辅助”栏目的“关注”功能生成的预选志愿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辅助手段,不作为考生有效志愿信息,只有在“志愿填报”中保存的志愿才能作为考生有效志愿信息。
(5)考生志愿以最终确认提交信息为准,考生志愿信息最终确认后,不可修改。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如考生志愿未最终确认,本人可自行修改志愿信息。考生如误操作最终确认按钮,可在志愿填报截止前一天17:00前,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取消志愿最终确认。
考生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志愿。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将按照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准时开放和关闭,考生须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完成志愿填报。
(7)各地应尽量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
(8)在网报系统开通期间,各地招考办、报名点须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咨询和有关指导;各地招考办处理志愿填报有关问题(如重置密码、取消确认等),设立咨询*,向社会公布并安排人员值守。
(9)各级招考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考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看看就知道!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集教学、科研、文化交流、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辽宁省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院校之一。学院现有本科专业22个,全日制在校学生近5万人,设有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等7个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留学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等。
一、本科专业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有22个本科专业,其中:经济管理学院有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学、电子商务、经济学八个本科专业;信息工程学院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五个本科专业;外国语学院有商务英语、日语、英语三个本科专业;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有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两个本科专业;建筑工程学院有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本科专业;理学院有应用化学、材料物理两个本科专业;艺术学院有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四个本科专业。
二、研究生专业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有8个研究生专业,其中:经济管理学院有管理科学与工程、财务管理、经济学三个研究生专业;信息工程学院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两个研究生专业;建筑工程学院有建筑学一个研究生专业;理学院有应用化学一个研究生专业;艺术学院有艺术设计一个研究生专业。
三、专升本专业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有7个专升本专业,其中:经济管理学院有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学、电子商务、经济学七个专升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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