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制剂院校评估排名公示 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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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0〕35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0〕36号)要求,广西科技大学、北部湾大学、河池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等10所本科院校参加2020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试点(以下简称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工作。为做好联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简章。一、报考条件
报考本科对口中职招生的考生除满足《关于做好我区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9〕42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学前教育、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助产、农村医学教育、医药卫生类专业的高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所在大类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
(三)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 30%,但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不限排名(其中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技能竞赛获奖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20 年 4 月 30 日);总评成绩排名方式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须符合自治区*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 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 号)的要求。
二、考生申报办法
符合本科对口中职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我区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于5月29日前向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每名考生只能申报参加1个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别的考核,经所在中等职业学校确认具有推荐资格后,于5月29日至6月2日登录2020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 /pg/zz/ ),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 )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或普通高考的“本科对口中职-广西2020年本科对口中职申报快速通道”进入该系统进行申报。
三、推荐材料报送
考生须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实名向试点招生院校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标注出本校所有报考学生以便本科院校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未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30%的考生,需同时提供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等职业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中等职业学校将以上材料分审核院校并按考生报考本科专业排名顺序装订成册,于2020年6月4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对应的审核院校(见附件1《2020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院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寄送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审核院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等职业学校负责解决。
四、资格审核
(一)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于2020年6月6日12:00前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 /pg/zz ”对本校报考学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相关登录帐号及密码另行通知)。因中等职业学校未按时对本校报考学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造成各审核本科院校无法对报考学生进行最终资格审核,导致学生不能参加考试等相关责任将由中等职业学校承担。
(二)审核本科院校于2020年6月8日12:00前完成对各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考生的资格审核,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各联合招生院校在技能考试类别相同的情况下互认考生资格审核结果。
2020年联合招生院校互认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及材料接收审核院校列表
专业名称
技能考试类别
招生院校名称
主考院校
(含文化及技能)
负责接收审核中职学校材料院校
护理学
医药卫生类
广西科技大学
广西科技大学
广西科技大学
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汽车服务工程
汽车类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设计类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类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植物生产类
百色学院
百色学院
百色学院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类
百色学院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贺州学院
河池学院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旅游管理类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
教育学类
百色学院
梧州学院
梧州学院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贺州学院
梧州学院
市场营销
管理学类
北部湾大学
北部湾大学
北部湾大学
河池学院
汉语言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北部湾大学
北部湾大学
北部湾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河池学院
河池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河池学院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类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河池学院
河池学院
软件工程
计算机类
河池学院
河池学院
河池学院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计算机类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河池学院
河池学院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类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类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秘书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机械类
贺州学院
贺州学院
贺州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
自动化类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类
百色学院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财务会计教育
工商管理类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五、考试申报及网上缴费流程
(一)网上考试申报
符合报考条件且经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姓名于2020年6月8日12:00—6月9日15:30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 /pg/zz ”,查看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先进行考试申报,之后按系统提示于6月9日17:00前完成缴费。6月9日17:00后可再次登陆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 /pg/zz ”系统,打印2020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考试准考证。未按时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的资格。考试申报费为文化素质考试100元/人,职业技能考试100元/人,合计200元/人。
(二)网上缴费流程
1.首先扫描“百色学院财务处”微信服务号
2.在“百色学院财务处”APP界面右下方选择:“缴费留言”→“在线缴费” →“全校普高” →“中职招生报名考试费”项目。
3.点击“中职招生报名考试费”项目后,将弹出“用户名”及“密码”界面;“用户名”为报名考生姓名,“密码”为报名考生身份证后六位。
4.个人信息录入完毕进入缴费页面,核证缴费金额直接点击缴费功能按键即可进入个人缴费流程并完成缴费。
六、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对应的中职(技工)专业
招生院校名称
专业名称
对应的中职(技工)专业及要求
招生
计划
广西科技大学
护理学
中职专业:护理(护师)、助产(助产士)
注:男生需要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需要155CM以上(含155CM),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120
百色学院
财务管理/
财务会计教育
中职专业:财经商贸类(会计、会计电算化)
技工专业:财经商贸类(会计)
40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60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40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物流管理
中职专业:交通运输类(铁道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公路运输管理);农林牧渔类(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财经商贸类(全部专业)
技工专业:交通运输类(铁道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公路运输管理);农林牧渔类(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财经商贸类(全部专业)
60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80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汽车服务工程
中职专业:加工*类(汽车*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交通运输类(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装潢、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技工专业:机械类(汽车*与装配);交通类(汽车驾驶、交通客运服务、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检测、汽车营销)
120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80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中职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数字媒体、计算机应用、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民族工艺品*、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中职/数字媒体技术应用。技工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美术、计算机广告*、计算机数字媒体、计算机应用、建筑装饰、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
60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中职专业:茶叶生产与加工专业、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农产品保鲜与加工、食品生物工艺、西餐烹饪、药剂学、中药学。
技工专业:茶叶生产与加工专业、粮食工程、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烹饪(中式烹调)、烹饪(中西式面点)、食品加工与检验、药物制剂。
70
百色学院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中职专业:现代农艺技术、观光农业经营、植物保护、果蔬花卉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现代林业技术、园林技术、园林绿化、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农村电气技术、农产品保鲜与加工、畜牧兽医
技工专业:农业类( 现代农艺技术、蔬花卉生产技术、畜禽生产与疫病防治、农产品保鲜与加工、现代林业技术、木材加工、农业与农村用水、农产品营销与储运、茶叶生产与加工、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40
百色学院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中职专业: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导游服务、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西餐烹饪
技工专业:烹饪(中式烹调)、烹饪(西式烹调)、烹饪(中西式面点)、饭店(酒店)服务、导游、商务礼仪服务、会展服务与管理、茶艺
50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80
贺州学院
50
河池学院
40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40
百色学院
学前教育
中职专业:文化艺术类(美术绘画、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教育类(学前教育); 其他(幼儿教育)
50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100
贺州学院
50
梧州学院
80
北部湾大学
市场营销
中职专业:农林牧渔类(观光农业经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财经商贸类(全部专业);旅游服务类(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交通运输类(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技工专业:农业类(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农产品营销与储运);财经商贸类(全部专业);交通运输类(汽车营销);医药卫生类(药品营销)
50
河池学院
50
北部湾大学
汉语言文学
中职专业:文化艺术类(社会文化艺术、播音与节目主持、办公室文员、文秘)、教育类(学前教育);财经商贸类(商务文秘);
技工专业:文化艺术类(新闻采编与*、播音与主持)
50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职专业: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计算机与数码维修、计算机动画*、广告设计与*、数字媒体技术应用、物联网技术)及已审核通过的其它相关专业。
技工专业:信息类(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游戏*、计算机动画*、计算机广告*、多媒体*、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物联网技术)及已审核通过的其它相关专业。
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和软件工程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60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45
河池学院
50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70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物联网工程
40
河池学院
软件工程
50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通信工程
中职专业:电机电器*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轨道交通信号、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农村电气技术、数控技术应用、通信技术、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
技工专业:电机电器*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音像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方向)、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农村电气技术。
80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中职专业:电气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轨道交通信号、化工仪表及自动化、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数控技术应用。
技工专业: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音像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方向)、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化工仪表及自动化、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
80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秘书学
中职专业:电子商务、客户信息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文秘、物流服务与管理。
技工专业:电子商务、商务文秘。
45
贺州学院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中职专业:农林牧渔类(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加工*类(机械*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模具*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技工专业:机械类(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机床切削加工<铣工>、机床切削加工<磨工>、铸造成型、锻造成型、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数控加工<数控铣工>、数控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数控编程、工量具*与维修、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装配、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模具*、模具设计、冷作钣金加工、数控电加工、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文化素质考试
50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中职专业:加工*类(机械*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模具*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电机电器*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工业机器人技术);农林牧渔类:(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土木水利类(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及已审核通过的其它相关专业。
技工专业:机械类(全部专业);电工电子类(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交通类(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及已审核通过的其它相关专业。
70
七、考试形式与内容
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科目设置及相应考试形式。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联合测试的方式,由百色学院牵头组织。
(一)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合卷,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现行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
3.考试方式:笔试。
4. 考试时间:1.5小时。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满分300分。
2.测试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现行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与基本理论,职业技能考试项目与招生专业相对应。
3.考试方式:笔试。
4.测试时间:1小时。
八、考点安排
(一)基本原则
1.按防疫工作要求,为了减少人员流动,考生必须选择当前就读学校所属的地级市开设的考点参加考核。
2.考生在同一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点安排
地级市
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地点
负责院校
南宁市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柳州市
广西科技大学东环校区(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68号)
广西科技大学
桂林市
桂林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清风校区)(桂林市叠彩区清风路105号)
贺州学院
梧州市
梧州学院北校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梧州学院
北海市
北海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新世纪大道与上海路交汇处)
北部湾大学
崇左市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崇左校区(广西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来宾市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水韵路68号)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贺州市
贺州学院西校区(贺州市西环路18号)
贺州学院
玉林市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玉林市人民东路东235号)
梧州学院
百色市
百色学院东合校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号)
百色学院
河池市
河池学院(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
河池学院
钦州市
北部湾大学(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
北部湾大学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防城区滨海公路财经学校旁边)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贵港市
桂平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桂平市西山镇大起村)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九、考试时间安排
(一)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9:00—10:30。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10:30—11:30。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十、招生录取
(一)成绩公布及备案:
各专业或专业类的主考院校在2020年6月17日按上线人数不超过主考专业总招生计划1.5倍的原则划定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各招生院校将在本校网站公布所招生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百色学院负责文化考核成绩的合成,并于2020年6月17日将所有考生的成绩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备案。
(二)录取原则:
在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业类按计划依据综合分〔综合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40%+职业技能标准分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以上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英语-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到底排序后择优录取。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0年6月17日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 /pg/zz ”,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四)志愿填报:
考生于6月18日10:00至6月21日17: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系统导航”中的“志愿填报”栏目,选择“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初始密码为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时所设置的密码。考生如丢失或遗忘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密码,可通过向普通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考生联系*号码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报名时没有填写考生联系*号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前往报名地招生办修改志愿填报密码。
每个考生可填报4所院校的各1个专业,所填专业志愿必须与考生本人参加的院校考核专业或专业类别一致,且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否则所填志愿无效。投档录取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的资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宣传组织工作,督促本校考生及时在网上填报志愿。
(五)投档录取:
6月22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对已填报院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档案进行投放,由招生院校按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接着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不再进行志愿征集。
(六)录取名单公示:
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已被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能退档换录。本次未录取且原来已经报考其他招生形式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相应招生形式的录取。
(七)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在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以各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 各考生要按照学校的防疫要求做好考试准备,配合学校做好考前14天的健康状况摸底排查工作。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按规定及时就医。
(二)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考试过程中是否佩戴口罩不做强制要求,但必须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三) 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且经驻考点医生评估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要从专用通道到隔离考场单独隔离考试。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十二、其他
(一)护理学专业和艺术设计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护理学专业同时要求男生身高需要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需要155CM以上(含155CM)。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二)2020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监督*:0771-5815216(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0771-5815347(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0771-5338211(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三)如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新的规定要求,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执行。
2020年本科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院校联盟
2020年5月29日
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依法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天津医科大学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天津医科大学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2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广东路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号
六、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原国家政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4年6月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正式组建成立天津医科大学。1996年12月成为天津市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市属院校,2015年10月成为天津市人民*、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天津医科大学积极投身于我国医学高等教育事业,是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2所医学院校之一,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学校目前有气象台路与广东路2个校区和7所大学医院。现有本科专业22个,设有19个学院(系),1个教学部。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0291人,其中本科生5327人,硕士生3292人,博士生655人,学历留学生1017人。
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天津市级教学名师27人,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基地2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2002年和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和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2013和2014年分别通过教育部护理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认证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09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2项,二等奖15项。2019年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和护理学)。学校于1997年正式成立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部门国际医学院,留学生生源来自95个国家,留学生教育规模与质量居全国医学院校前列,现有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8门,天津市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5门,“来华留学生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教学与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首个来华英语师资培训中心(医学)。
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生导师369人,硕士生导师1100人。
现有国家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8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6个学科领域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3个,研究所15个,天津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十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817项,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奖励323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10项、省部级一等奖29项。2016年学校获批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学校大学医院有13个专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肿瘤医院是全国首批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总医院获批天津市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肿瘤医院获批天津市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学校有7所直属医院、19所非直属临床学院。
学校先后与24个国家和地区的96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医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聘请159位世界知名医学专家、教授担任学校各学科的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成立了“外国专家顾问委员会”,推动学校国际化发展。
学校以医学科学为核心,以生命科学为依托。学校坚持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科学研究为强校之路,努力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产出高水平医学研究成果,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培育并传承有特色的大学文化,为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而不懈地努力奋斗。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察办公室常务机构设在监察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质量和社会需求等因素,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020年分省分专业本科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总计划内可对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要求,我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800元;工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5+3”一体化专业学费标准为:第1-5学年(本科阶段)按照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收费;第6-8学年(研究生阶段)按照转入研究生阶段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我校按照新规定执行。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标准为:4-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平行志愿和综合改革三种录取规则。
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
综合改革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个以上专业的录取条件时,则录取到序号在前的专业;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的录取条件,则直接录取到该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一、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为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高考录取时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对于天津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高考录取时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三、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执行。
四、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北京、山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口腔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全国所有省市录取时均不考虑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重新对考生进行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标准的考生,按照《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护理学专业有性别限制,具体见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报考本校、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因患疾病、应征参加中国人民*(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正当理由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为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向学校提供应征参军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取消其学籍。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资助优秀生源。学校依据国家政策、办学条件和资源,一年级学生有转专业政策,详见当年招生简章细则及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
第二十一条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四个专业按照医学技术类(大类)招生;临床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专业按照药学类(大类)招生。第一学年末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
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经选拔可进入本硕连读学习。在学期间依据学业成绩实行滚动淘汰机制。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在高考改革省市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的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网址: /bkzs/
E-mail:zhaoban@tmu.edu.cn
招生期间咨询*:022-83336711
邮编: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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