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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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办*
*:028—84763388,84768899。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政编码:610066。
传真:028—84763388。
电邮:sdzs@sicnu.edu.cn。
联络人:王珂刘姗姗。
院校网址: 。
招生信息网站: 。
院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师范大学。
招生信息微信公众号: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信息。
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1.学校部委码:10636。
2.校址:学校共有3个校区,各校区校址如下:
狮子山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成龙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遂宁校区:遂宁市河东新区科创西路88号。
3.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4.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形式: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
6.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 百...
【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NORMAL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2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我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1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报考指南》,或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通信工程专业为我校与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的专业,就读地点在我校与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我校是四川省人民*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1.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028-84767065,84768899。
2.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构统一举报*12388,或在网络平台进行举报( / ),或将涉及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材料及相关证据邮寄至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编:610066)。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并监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由学校校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纪委工作和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由纪委办公室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十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及有关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报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与《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与招生计划》中发布。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可在今年招生计划中预留少量本科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我校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决定及投放均在相关省(市、自治区)“信息交互”中并批量“投档前”,且将使用情况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告。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六条若相关省(市、自治区)允许学校自主择定考生档案的调阅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00%。其中,对于因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出现的招生计划空缺,均用于考生志愿的公开征集。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大学外语》的教学语种。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同时,对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原则上也不能录取到毕业后可能从事教师职业的相关专业。
第二十条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外,我校以下专业男女身高录取要求:舞蹈类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二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关于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参考学校近年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结合考生本人的分数和爱好合理、有序选择专业。
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已经实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要求投档我校的考生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顺次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体育与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8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50分(除单列学校代码的产品设计和绘画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公费师范生外)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3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体育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50分(除公费师范生外)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20分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5.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6.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7.其余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8.对于生源数大于计划数的体育与艺术类专业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情况先划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此比例为100%。
9.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体育与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同类其它专业。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的录取手续、所获得的录取资格、身份证明、身心健康状况与文化(体育与艺术类考生还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学校抽调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本校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招生宣传、咨询接待、录取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且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同时,除本章程、《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报考指南》及《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与招生计划》规定的原则与内容外,任何人涉及招生录取环节对考生的不当均属违规,由此而造成的法律、经济及其它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并由者个人承担。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七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以奖(助)学金为激励(帮助)方式、以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以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以学生综合保险为系列保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七章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九条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三十条我校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
2.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咨询*为:
028-84763388、84768899
84769245、84769246
84769247、84769248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代码是多少?
四川师范大学代码为10636。学校始建于1946年,其诞生与东北大学有直接历史渊源。抗日战争初期,东北大学内迁到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留川师生在原校址上创建了川北农工学院。1949年,吸纳西山书院,更名为川北大学;1950年,合并川北文学院,并迁到四川省南充市。1952年,以川北大学为主体,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中国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的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64年,原成都大学(现西南财经大学)数理化三系并入学校。198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成都煤炭干部管理学院并入学校。
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各省教育考试院为高校编排代码有4位(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代码也有变化。
学校介绍
四川师范大学,简称“川师大”,位于四川省会成都市,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省属重点大学,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高校,入选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创计划、四川2011计划,是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实施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俄“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成员,拥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师资力量
学校教师先后获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16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30人,“天府万人计划”2人,“四川省教学名师”12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标兵、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等28人,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四川省师德标兵等共39人次,特聘两院院士、国家杰青等20余位高层次人才。
科研机构
学校建设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拥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四川省高水平社科研究团队2个、四川省新型智库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国别研究中心、四川省工程实验室10个,建有四川省省级大学科技园。
科研成果
在“十二五”期间,学校共承担了各类科研项目800余项。其中,科技部科技支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重大、重点项目)项目108项,省部级项目180余项,高级别论文发表数量477篇,授权发明专利50项,实施科研成果转化项目300余项。
2009-2014年,学校共承担了各类科研项目25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140余项,省部级项目270余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10余项,出版专著或教材560余部,发表论文7000余篇。
在“十三五”期间,学校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与长足进步,科研整体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获批国家级项目共计279项,其中国家人文社科类项目共计立项155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24项;获批省部级项目341项。获批省部级以上科学成果奖86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批2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75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15项。获授发明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登记256项,保持了科研经费投入持续增长。
院系专业
截至2018年12月初,学校辖26个二级学院,开办8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
2022年2月,学校新增哲学、英语、城乡规划、法学、体育旅游专业。
学科建设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截至2018年3月,学校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7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哲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
一级省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
二级省重点学科:凝聚态物理、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古代文学、基础数学、材料学、美学、教育学原理、汉语言文字学、运筹学与控制论、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环境科学、人文地理学、中国哲学、理论物理、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
教学建设
截至2018年12月初,学校有2个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4个国家及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7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门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0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9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9门省级精品课程,29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3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2门省级双语教学课程,17门省级重点建设课程,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四川省教学成果奖58项。
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技术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英语、地理科学、工商管理、化学、教育学、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
省级特色专业:电子商务、心理学、地理信息系统、体育教育、音乐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经济学、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美术学、地理科学、历史学、英语、工商管理、化学、教育学、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
合作交流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高校对外交流中心之一,也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资格和接收澳门地区保送生的高等院校。截至2015年3月,学校同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院校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关系。此外该校经国家汉办批准,分别与韩国延世大学、巴基斯坦卡拉奇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建立有日本研究中心、韩国研究中心、中俄文化交流中心、中法文化交流中心、以及与韩国延世大学合办的“成都世宗学堂”。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办*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办*:028—84763388,84768899。
四川师范大学(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川师大"(SICNU),位于四川省会成都市,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四川省”2011计划、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省属重点大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研究生院和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学校始建于1946年,其诞生与东北大学有直接历史渊源。抗日战争初期,东北大学内迁到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留川的师生在原校址上创建了川北农工学院。1952年,以川北大学为主体,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的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
1964年,原成都大学(今西南财经大学)数理化三系并入学校。1985年,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成都煤炭干部管理学院并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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