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军队院校招聘 2023年中共海南省委党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7-11
今天,好上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军队院校招聘 2023年*海南省委党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军校招生计划
法律分析:2021年当兵待遇很多,有职位晋升提拔、优待金、学费补助、退役金等,各地政策不一,具体可去当地*官网或*部门咨询,各省市补贴待遇标准如下:
1.2021年青岛当兵待遇:
1)优待金: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2020年青岛市优待金达到2.2万元左右)。在入伍的大学生(认可的全日制公办、民办高等学校的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发30%的优待金(目前国家正在调整优待金发放标准,具体执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津贴费
现在义务兵津贴费第一年1000元/月、第二年1100元/月,入伍后,衣、食、住、行都由国家供给,2年退役后还有一笔退役养老保险费转至地方社保机构。
(3)退役金
退役时,部队支付个人的经费有退伍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离队下月伙食费、离队差旅费、退役医疗保险、一次性退役金、职业年金、服装费等。
(4)大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和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2021年河南信阳固始县当兵待遇:
(1)部队发展
(1.1)报考军校
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1.2)保送军校
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1.3)直接提干
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
(1.4)选改士官
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
(2)退伍就业
(2.1)复工复职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选择回原单位的,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2.2)定向考录
(2.2.1)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2.2)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2.2.3)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2.4)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
(2.3)指令安置
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安排工作,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
(2.4)复学优惠
(2.4.1)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4.2)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4.3)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2.4.4)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优先录取。
(2.5)升学优先
(2.5.1)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每年8000人,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
(2.5.2)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按学期复学入学,保持学业连续;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学业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2.5.3)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2.5.4)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鼓励退役军人等群体报考高职学校,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6)扶持就业
(2.6.1)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2.6.2)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障军人享有符合军事职业特点、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等待遇。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第四十八条 预备役人员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享受国家规定的伙食、交通等补助。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预备役人员的其他待遇保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疗、金融、交通、参观游览、法律服务、文化体育设施服务、邮政服务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优待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军人牺牲、病故,国家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抚恤金。
第五十条 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第五十一条 现役军官和军士的子女教育,家属的随军、就业创业以及工作调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属,其住房、医疗、养老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第五十二条 预备役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致残、牺牲的,由当地人民*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毕业大学生当兵政策2023
*总医院2023年军队院校招录多少研究生 - 百度...
*总医院2023年军队院校招录 硕士研究生招生220名。
中国人民*总医院(301医院)创建于1953年,是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直属于中国人民*联勤保障部队。
医院是中央重要保健基地,承担军委、总部等多个体系单位、官兵的医疗保健和各军区、军兵种转诊、后送的疑难病诊治任务。医院同时又是*医学院,以研究生教育为主,是全军唯一一所医院办学单位。
据医院官网2015年12月信息显示,医院设置165个临床、医技科室,233个护理单元,拥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0个省部级及全军重点实验室、33个全军医学专科中心和研究所,形成了以综合诊疗为特色的13项专业优势。
同时是全军重症监护示范基地和中华护理学会的培训基地。设有国际医学中心和健康医学中心,提供高端预防保健服务。医院年门急诊量490余万人,收容19.8万人,手术近9万例。
医院拥有5位中国工程院院士,1百多名技术三级以上专家,1千多名高职专业技术人员。医院先后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130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二等奖20项,国家发明奖2项,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21项。
其他信息:
一、大学生当兵部队发展政策 1、考学保送 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优秀士兵还有机会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回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任职命令。 2、士兵提干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3、选改士官 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 二、大学生当兵退伍就业政策 1、复工复职 《兵役法》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伍后选择回原单位的,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2、复学优惠 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服役期间保留学籍,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3、定向考录 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 4、指令安置 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安排工作。 5、升学优先 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初试推荐入读;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6、扶持就业 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 三、大学生当兵经济补助政策 1、优待金 在职职工被征集服现役的,原单位发给批准入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两年义务兵期间,当地*每年按照不得低于4500元的标准发给其家庭优待金。在部队立功受奖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还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 2、学费补偿 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万元。 3、津贴工资 ①义务兵:第一年津贴7200元,第二年840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 ②士官由部队发放工资:下士(第三至第五年)平均月薪3239元,中士(第六至第八年)平均月薪4223元,上士(第九至第十二年)平均月薪5028元;另外,部队将代缴保险、住房补贴及公积金等。 4、退役金 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回到地方,再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2023军校科研所改革最新消息是什么?
目前,关于2023年军校科研所改革的具体消息还没有官方发布。但是,从军方透露的信息中可以了解到,未来军校将在科研人员选拔、科研机构改革、科研资金使用、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大力改革。具体措施可能包括加强科研骨干选拔、建立科研机构与市场需求对接平台、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高军校的科研水平和科技应用能力,为军事现代化贡献更多科技力量。2023年*海南省委党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是省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校(院)实际,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
备注
党支部书记学院教研岗2哲学(一级学科)、经济学(学科门类)、法学(学科门类)、心理学(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历史学(学科门类)、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五)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其他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1日后出生)。
2.应聘人员获得双学位的以主修学位为准。
3.2023年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七)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7月31日18:00(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期间,如岗位招聘人数满则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
登录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 省社会主义学院)考核招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与以下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dx65882774@126.com:
(1)身份证扫描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历届生提供);
(3)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具有高级职称者提供);
(4)2篇科研成果代表作扫描件;
(5)其他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
(6)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
(7)毕业院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1.我校(院)组织人事处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知其初审结果、考核等相关事项。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核资格。
2.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1)身份证原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历届生提供);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具有高级职称者提供);
(4)其他成果佐证材料原件(1-2份);
(三)考核
1.考核时间:根据应聘者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
2.考核地点:*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
3.考核方式:试讲。
具体安排如下:
(1)试讲题目:由我校(院)拟定,提前通知参加试讲者。
(2)试讲内容:包括业务能力介绍、试讲、答辩三个环节,时间不超过90分钟。
(3)试讲考评:我校(院)成立专家组进行量化打分表决。
(4)试讲分数:总分100分,70分合格。
计分方式为在所有考官评出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其余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试讲分数;试讲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试讲成绩和岗位排名当场公布;每个岗位根据本岗位应聘者试讲成绩的先后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拟聘人选;试讲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试讲主要是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潜在能力及岗位的适应性。
专家组将从教态、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经专家组评判认定,所有参加试讲人员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四)体检、考察
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核情况,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我校(院)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院)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选择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并由纪检部门的同志陪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经我校(院)委集体讨论研究后,在我校(院)网上公示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我校(院)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上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我校(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校(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岗位待遇
(一)纳入我校(院)事业编制,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二)按相关规定享受海南省人才引进待遇。
六、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内容、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考核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组织人事处郑老师
联系*:0898-65882774
信息公布:以*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为主要平台,公布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有关信息。
纪检监督*:0898-65884397
*海南省委党校
2023年2月6日
附件:*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2023年考核招聘报名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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