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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高职院校报名情况 ...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6-25

今天,好上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陕西高职院校报名情况 ...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陕西高职院校报名情况 ...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

2023年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3年 陕西 航天职工大学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好考试的安全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国标代码:50083


在陕招生代码:8108


办学类型: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是教育厅备案,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六研究院,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地处古城西安南郊航天城。学校现有航天制迟凯造系、现代服务系两个系部。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顷羡神舟二路 211 号


邮编:710100


学校网址:www.htzd.org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其他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教育教学部、党群工作处、经营发展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下设宣传文秘组、综合考评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等。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码乎唤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教育教学部,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www.htzd.org


招生咨询*:029-85602702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大类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2.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考生必须有相应的学籍并有学业水平或学籍成绩。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根据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二条 综合评价招生我校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遵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要求,做好考试的安全、保障工作。2023年3月12日上午12:00前申请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 志愿 (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 考证 ,2023年3月12日下午14:00按时参加测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综合考评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评。对不同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分别为:


1.普通高中生


该类考生综合评价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评分600分。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300分,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果按以下标准赋分:A以50分计,B以45分计,C以40分计,D以35分计。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300分。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考试大纲,考试为理论考试。


(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作为参考。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对“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学校组织统一笔试和实操技能测试。笔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笔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专业笔试100分);实操技能测试(含 面试 )300分。笔试考试时长3小时,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考试内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制定。


3.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生,按照三校生的方式执行。


第七章 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测试完毕后,学校将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招生办,并在我校招生信息(必须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网址:www.htzd.org)。


首次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17:00前


递补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


第十五条 预录取 新生 必须持预录取通知单和第二代身份证现场确认注册,否则不予继续录取。


首次预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17:00前


递补预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7:00前


第十六条 学校于2023年4月19日至20日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到省招生办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省招生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公示学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经省招生办确定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我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


第十八条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综合评价成绩高低录取。


对“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总分为600分,笔试具体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专业笔试100分,实操技能测试300分。在该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据其实操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监督机关:学校党群工作处为分类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监督*:029-85609977。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我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 高考 体检结果或我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我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学费 5500元/年;


住宿费(含空调带暖气):980元/年。

第十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我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规定


1.三好学生奖金:每人每学年1200元。


2.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00元;


第二十三条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3800元/年,一般困难2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特困补助金:特别困难生补助金额800元/年,一般困难生补助金额5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中无法交清学费的同学,可先入校报到,学费可予以缓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组成附则:《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2023年单招报名人数有多少?


2023年陕西高职院校报名情况 ...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

2023单招报名人数如下:

1、河南省2023单招院校招生人数总人数227000人。

2、河北2023年单招考试桐搜的人数会突破30万。

3、山东2023年单招考试招生人数114808人。

单招考试也是普通高考里的一部份。局戚历学生要参加单招考试必须要先进行普通高考报名,拿到准考证才行,每年的3月份是专科学院单独招生的报名时间,学生要先登陆自己想报考的学校官网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输入准考证号与身份证号,这一项最关键,没有准考证号就报不了名,选择自己的学历层次,是职业学生还是普通高中生。

单招是指:

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仔迟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


2023年陕西高职院校报名情况 ...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县(区、市)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
为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2023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4.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满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或学籍要求者:
1.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但在陕申请报考者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认定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芹拦登记在陕、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满足学籍要求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若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三)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21〕3号)执行。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随迁子女、以及户籍已迁入我省但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或原户籍省份、初次户籍登记省份报名参加高考。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所有拟在陕参加2023年高考者(包括保送生、少年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单招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须于2022年11月1日至磨码2022年11月10日,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报名地点
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在嫌游胡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报名。
三、报考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前,所有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关证明材料,接受报名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查。
户籍在陕但未在户籍所在县(区、市)就读者,如回户籍地报名,须提供《2023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市)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就读学校出具并在主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审核手续)。各市(区)、县(区、市)要通知辖区中学,为回户籍地报名的高考报考者及时办理并提供《2023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市)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和学籍档案。
非在校生报考者,须提供《2023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
少年班报考者凭报考高校通知单报名。
随迁子女高中注册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报考者的户籍(居住)和学籍情况是高考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各县(区、市)要严格审核此类报考者户口簿或法定户籍证明材料原件,严格审查报考者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严格审查报考者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格审查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认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汇总辖区内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的考生,并报所属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辖区内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的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市级公安、教育部门对此类考生的户籍、学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经复核查实确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坚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各市(区)、县(区、市)、各中学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要将高考报名政策告知工作前置。在初三年级开学、中考报名、高一新生入学等时间节点,将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办法等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告知每一位在校中学生。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已迁入我省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的学生,要采取逐人告知并要求其本人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的办法,确保高考报名政策宣传无遗漏、无死角。
四、考生信息采集
报考者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采集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考生头像采集规范及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3)执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未现场采集头像而影响报名手续办理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报考者头像,务必确保头像符合要求。要严格核查考生身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证、照”合一,严密防范“高考移民”和借机代考者。对在采集头像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和考生信息采集后,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生成报考者报名条。报考者凭本人报名条,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23年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
报考者须从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5个科类中选报一类。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
选报艺术(文)、艺术(理)和体育(理)的考生应注意: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时,只能填报相应科类志愿,不能兼报包括文史类和理工类(含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免费医学定向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军士以及其他经批准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及专业)在内的其他科类志愿。在其他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理)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后续手续。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应于11月17日前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本人要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上签字确认。确认过程中,对考生提出的信息错误,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
六、照顾政策和特殊类型资格审查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同时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将除少数民族考生外的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有关市(区)、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在陕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2〕4号)规定,严格审查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并于2022年12月16日前,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加注相应标记。往年被上述3个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主动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3个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残疾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提供合理便利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将残疾考生的残疾证号等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并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综合评估,并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书面评估报告报省教育考试院。
各地要将所有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及时限等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规定。要认真受理有关*、投诉与举报,务必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对在资格审查中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和学籍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七、准考证和考场编排
2022年11月22日前,各市(区)完成考生准考证号编排工作。11月25日后,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或《体育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2023年4月底前为参加高考考生(不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及其他特殊类型提前录取考生)确定考点、考场,编排座位号。高考座位号按照文史、理工两大类编排,艺术(文)类考生与文史类考生混编,艺术(理)及体育(理)类与理工类考生混编。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少年班考生编排在尾数考场。小语种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生准考证上将同时印制准考证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其中考场号、座位号仅供考生参加统一考试使用。
高考前已经被高校录取的所有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考。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各市(区)、县(区、市),各地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22年11月20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学校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县(区、市)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市)和各中学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因工作失误导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影响考生录取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九、体检
2023年2月底前,考生接受身体健康状况检查。2023年起,我省高考体检全部实行“无纸化”体检。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体检结论作出后,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考生隐瞒“既往病史”或在参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由此而导致影响本人录取或新生入学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参加体检者,视其为主动放弃本年度高考录取资格。
体检结论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做出。检查结果和体检结论必须有医师签名。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将体检结论及时反馈给考生本人。各市(区)招生委员会要指定一所较好的市级医院作为高考体检争议市级仲裁医院。对体检结论提出异议的考生,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先安排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对原体检医院无法确诊、或考生对复检仍持有争议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时间组织有关考生到市级仲裁医院进行复检。对于市级仲裁医院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终检。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的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高考体检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因错检、漏检、结论错误而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由相关体检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承担。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体检表》的体检工作人员,由当地招委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加强管理,严防“高考移民”
各地要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市、区)获取在陕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要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蒙混过关、违规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单位主管领导进行问责。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户籍、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安全
高考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均可通过考务平台取得相关考生信息。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别是考生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不被泄露。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只能用于考试招生工作,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利用考生信息进行牟利。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要严密保管,无论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他人,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招生信息实行省、市、县、报名学校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要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管理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处理及使用规范高效,确保信息交接及存储安全可靠。因管理不善导致信息泄露,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十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报考者须提前了解报名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报名地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各市(区)、县(区、市)要在当地招委会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高考报名工作实际,周密制定高考报名工作防疫方案及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为考生报名提供合理便利,让考生、家长少跑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对于从外地返回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要加强报名场所管理,做好考生“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结果查验、设施设备消毒、现场人员引导等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教育部及我省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编辑: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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