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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网认证院校蒙古2023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6-24

今天,好上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中国留学网认证院校蒙古2023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留学网认证院校蒙古2023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
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设置
(一)本次计划招录公务员6206人,其中参公人员2641人。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职位定向招录“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尺嫌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指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在我区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滑困伏成员满3年,且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的现任党组织书记和现嘎查村“两委”成员中,享受“退正进副”待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党组织书记。
4.“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我区34个艰苦边远地区中聘用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苏木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和工勤人员)。
5.“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6.“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毕业生信携报考的职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日(不含)至2005年2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2023年7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在职)、2023年当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放宽到四十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简章》和《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招考职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以《简章》和《职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为准;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详见职位表),2023年7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在职)人员报考区直机关职位的,不限制2年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三)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为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2023年2月1日(含)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被录用为公务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项目人员”职位。
(四)报考须政审的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表),在资格复审时进行政审,进入考察环节还要进行深入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前,报考者可通过职位表中咨询*提前了解相关事宜,避免报考失败。
(五)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获得自治区党委、*及以上表彰〔含工作期间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的相应荣誉〕的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考的前提下,还需经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后才可报名,且不得跨盟市、跨类别报考。
(六)报考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根河市、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霍林郭勒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多伦县、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四子王旗、化德县、商都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鄂托克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的部分职位以及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限制户籍的其他职位,报考者须具有报考职位所在盟市户籍或为该盟市生源,报考监狱戒毒系统的部分职位,报考者须符合相应盟市户籍(或生源)要求。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者,不受盟市户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
在上述地区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地所在盟市的职位,不受盟市户籍和盟市生源地要求限制。
报考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现须在报考职位所在盟市工作、生活。
报考面向“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现须在报考职位所在旗县(市)工作、生活。
(七)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3年7月底外,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主动申请放弃录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九)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职位。
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 .cn 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
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所在苏木乡镇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年度考核评优文件复印件和所在苏木乡镇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苏木乡镇党委公章。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体能测评
1.报考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告。
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报考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体能测评合格)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通过语言加试后,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考生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招考职位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录用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个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经过体检考察后,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择优选用。
(一)体检
1.体检机构由自治区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考察工作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行,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上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务员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试用期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调整工作机关(单位)。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初任培训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
(五)服务期
录用到“限制户籍(生源地)”职位;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戒毒系统职位;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需要政审”职位以及《简章》和《职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职位的,考生须在录用机关(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
录用到苏木乡镇职位的,考生须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到上级机关、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
按照管理权限,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录用人员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备注栏注明在录用机关(单位)或其所在旗县(市、区)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招录机关(单位)要与录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十、其他
(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环节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三)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
在此,提醒报考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五)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本次考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八)咨询*详见职位表。
咨询时间:2月1日至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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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法考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


中国留学网认证院校蒙古2023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

1.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没册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须能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使用照片。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备团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我区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210元。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4日18时。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建议应试人员在工作、生活地所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不能更改报名地。因报枯滚宏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退还考试费。

(四)考区设置

我区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12个盟市均单独设立考区,即呼和浩特考区,包头考区、呼伦贝尔考区、兴安考区、通辽考区、赤峰考区、锡林郭勒考区、乌兰察布考区、鄂尔多斯考区、巴彦淖尔考区、乌海考区、阿拉善考区。


2.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2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库伦旗、奈曼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卓资县、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正镶白旗、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克什克腾旗、开鲁县、扎鲁特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阿荣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五原县、磴口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凉城县、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镶黄旗、正蓝旗、多伦县、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白云鄂博矿区、根河市、额尔古纳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等75个旗县(市),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2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合格成绩在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2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

(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在我区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如因疫情等情况部分考区考试延期举行,设置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考区需要另行启用试卷的,不再单独提供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应试人员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但可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试卷作答,并继续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


3.报名入口




云南2022法考主观题考点分布


中国留学网认证院校蒙古2023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 2022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2022-06-07 21:52来源:万国司考
云南省司法厅

公 告

(第 10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2年第4号),现就2022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法学类”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门类下的“法学类”,其学科代码为0301,具体包括: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纪检监察8个专业。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判袭昌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掘扒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2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云南省90个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为:

昆明市:东川区;

曲靖市:会泽县、宣威市;

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昭通市: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

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永胜县、宁蒗彝族自治县;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

临沧市:临翔区、凤庆县、云县、永德县、镇康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

楚雄州: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市;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绿春县、河口瑶族自治县;

文山州:文禅中山市、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腊县;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南涧彝族自治县、巍山彝族*自治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

德宏州: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

怒江州:泸水市、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2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2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

(四)使用汉文或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如因疫情等情况部分考区考试延期举行,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考区需要另行启用试卷的,不再单独提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应试人员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但可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并继续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作答。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官网( ),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须能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5.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具体要求是: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着正装,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 ≤ 文件大小 ≤ 10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证件照片头部、肩部所占比例约五分之四。

(2)电子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着军装、警服等有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不得着花哨艳丽衣服,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照等。

(3)电子照片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饰品、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电子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照片比例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照片经过美化操作等情况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云发改价格〔2019〕456号)文件规定,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按每人每卷75元,二卷共150元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且上传照片成功后并经审核通过的,再次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支付功能扫描缴费二维码缴纳报名费。

报名缴费时,因网络延时导致缴费数据未及时反馈报名系统的,在确认微信或支付宝已成功扣款的情况下,请勿重复缴费,可于次日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成功情况,再行确定操作。已缴费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缴费结束后在微信“云南非税缴费收入收缴”或支付宝“云南非税收入收缴”小程序通过“个人中心——个人缴费记录——查看票据”,查看、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费电子票据。

报名人员须于6月30日18时前上传照片,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4日18时。

报名人员可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选择报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建议应试人员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根据自身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合理选择考试地。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尔自治区设蒙古文、*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2022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设置昆明、曲靖、玉溪、保山、昭通、丽江、普洱、临沧、楚雄、红河、文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等14个考区。其中:

丽江考区:包括丽江市、迪庆州;

大理考区:包括大理州、怒江州。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9月17日、18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7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8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8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9月7日至9月16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24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9月24日至9月28日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云发改价格〔2019〕456号)文件规定,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按每人68元收取报名费。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支付功能扫描缴费二维码缴纳报名费。

报名缴费时,因网络延时导致缴费数据未及时反馈报名系统的,在确认微信或支付宝已成功扣款的情况下,请勿重复缴费,可于次日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成功情况,再行确定操作。已缴费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缴费结束后在微信“云南非税缴费收入收缴”或支付宝“云南非税收入收缴”小程序通过“个人中心——个人缴费记录——查看票据”,查看、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费电子票据。

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2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2022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设置昆明、曲靖、玉溪、保山、昭通、丽江、普洱、临沧、楚雄、红河、文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等14个考区。其中:

丽江考区:包括丽江市、迪庆州;

大理考区:包括大理州、怒江州。

(三)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交纳主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答题方式。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2022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纸笔化答题考试考点集中设置在昆明市,容纳全省选择纸笔答题考试方式的考生。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1日至15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部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考试。香港、澳门考区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承办。

(一)报名信息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作出承诺。

1.身份信息。

(1)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2)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报名。

2.学历信息。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

(二)报名方式及交费

1.报名方式。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及审核。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由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核验相关信息,根据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交费和自行打印准考证事宜;选择在内地(大陆)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有关报考事项。

(三)考试地点

1.在内地(大陆)报名的,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2.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的,应当在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3.居住在台湾或者国(境)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考区或福建省厦门市考区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可告知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并接受有关问题的咨询。

五、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

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其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司法部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对现役军人相关信息进行统一核验,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司法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关于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省司法厅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咨询*:0871-64114067

云南省司法厅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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