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有哪些?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6-17
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简称“特色专业”。是教育部、财政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的总体安排,并经过网上公示和专家评审程序,批准的旨在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专业水平和特色的重要措施。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开设专业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安全防范类(专) | 安全防范技术 |
安全类(专) | 消防救援技术 |
法律实务类(专) | 法律事务 |
法律实务类(专) | 法律文秘 |
法律执行类(专) | 刑事执行 |
法律执行类(专) | 行政执行 |
法律执行类(专) | 社区矫正 |
法律执行类(专) | 司法警务 |
公共事业类(专) | 社会工作 |
司法技术类(专) | 刑事侦查技术 |
司法技术类(专) | 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
司法技术类(专) | 司法信息技术 |
司法技术类(专) | 司法信息安全 |
司法技术类(专) | 司法鉴定技术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介: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02年4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始建于1982年4月)、广东司法学校(始建于1982年11月)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设龙洞和石井两校区,主校区设在龙洞。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省司法厅管理,在教学及专业建设等方面受省教育厅指导。学院是广东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素质提升基地、司法行政工作应用性理论研究基地和法治文化传承基地。
充分利用学院的教育资源,发挥行业办学的优势,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努力探索警学结合的发展道路,以创新促发展,努力实践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和教学手段创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