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中加学校收费标准怎么样?住宿情况如何?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4-03-31
深圳(南山)中加学校是深圳市唯一一所中外合作、实施中加两国普通高中教育的新型国际学校,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加拿大纽宾士域省政府教育部与加拿大加皇教育集团共同创办,学校实行双学籍、双学历管理,执行中加两国普通高中课程。
学校生活住宿如何?
学校为全住读式学校,采用科学化的学生公寓管理。学生宿舍四人一个房间,并独立配有空调、风扇、洗浴卫生设备等,充分供应热水。各楼层楼道装有多部200卡校园电话,方便学生与家长联系沟通。学生处统筹管理学生的起居生活和课余时间的康乐活动。营养师合理安排膳食,生活指导教师全方位关心学生,校医按计划防治、保健,保安人员昼夜值勤,创造了新型学校教学管理与生活服务的新型式。学校康乐活动丰富多彩,学生可选择参加各康乐小组发展个人爱好与特长,除各社团活动外,还可参与音、体、美的活动。各活动小组均配有中外教师进行辅导,多彩的住宿生活可以充实学生的生活情趣和培育学生的社会群体意识。
学校的双学籍、双学制、双毕业证书是怎样的情况?
在中加学校学习的学生可同时具有两个学籍,即中国普通高中学籍和加拿大高中学籍。实施三年学制,课程执行中国教学大纲并兼容加拿大学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完成中国普通高中必修课程与规定课时、修满规定学分发中国高中毕业文凭。学生按规定修满加拿大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加拿大纽宾士域省政府教育部签发的加拿大高中毕业文凭。
高中毕业后,都有哪些出口?
中加学校实行双学籍管理,学生经考试合格在高中毕业时,可获得中国的高中文凭证书和加拿大纽宾士域省政府教育部颁发的加拿大高中文凭证书(等同于在加拿大本土的高中毕业生学历资格)。获得双学历证书的学生,具备中国和在北美及英语国家攻读大学的入学资格。可报考中国的高等院校,也可以选择在加拿大及一般英语国家攻读大学。这些大学一般不设入学考试,只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中加学校高中毕业学生的学业水平可达到中加两国政府毕业要求的水平,同时其英语、电脑科技应用与认识能力、创造能力等一般都达到加拿大高中水平,所以得到国内外教育界、企业界与社会的重视。多向性、多选择的毕业出口,是中加学校的办学特色之一。北京中加学校现已有九届高中毕业生及多届本科毕业生,深圳(南山)中加学校亦有五届高中毕业生,现有四千余名中加学校的毕业生在加拿大及国外等大学继续深造或工作。
学校今年高中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学校结合考生填报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分段择优录取,学校录取满额后,录取到的**后一名学生的分数线即为学校**低录取分数线。在录取结束前,是很难准确估出学校录取分数线的。中加学校的录取工作除了要以学生的中考总分为主要依据外,还要参考学生初中三年的各科成绩,以及学生的特长优势、体能状态、操行评定等综合情况,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所以录取与否也不仅取决于文化课分数的高低,家长和考生对分数线不宜看得太死,并不是够多少分就一定能被学校录取。
初中毕业生怎样报考深圳(南山)中加学校?
中加学校招收以深圳地区为主及部分全国优秀初中毕业生(含在中国大陆就读的外籍学生及海外华侨子女,港澳同胞子女,不受户口限制)。要求学生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
(1)深圳地区及外省市学生可即时到本校预先报名,填写中加学校报名表,预交学位定金1万元(未被学校录取者,凭收据全额退还定金)。
(2)深圳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深圳市统一中考,填报志愿报考我校。
(3)外省市学生,在中加学校招生办报名,或**传真报名,同时到学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4)我校为全住读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如录取后体检有乙肝两对半、胸透不合格,传染病带菌或有不良嗜好行为者即会被取消录取。
收费标准是多少?
学生按每学期收取学生学杂费,在学校学习期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期贰万肆仟伍佰元人民币(含住宿费、伙食费、教材费、校服等费用,不含境外学习、交流及管理费用)。学生可自愿申请加拿大高中学历认证。
学生入学后,无论何种原因离校,学杂费一律不退。周末(双休日)期间如需住校的学生,则另交食宿费及管理费,每学期贰仟伍佰元人民币(不含短期节假日),该费用中途一律不退。
怎样录取?
(1)深圳市考生**市招办填报志愿及中考总分经考核后择优录取。
(2)外省市考生参照当地中考成绩,经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
(3)外籍学生及海外华侨、港澳同胞子女填写中加学校报名表,经外侨招生办考核及推荐后择优录取。(有关详情与费用请与招生办联络)
外地、外籍及海外华侨子女考核及录取办法:
考生将当地中考成绩(加盖当地中招办公章)或原学校毕业成绩(加盖原学校公章),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体检表(加盖当地医院公章),速寄中加学校招生办公室。中加学校依据上述资料综合考核,被录取者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关于学位定金/学杂费:
(1)学位定金为人民币1万元整。录取后定金冲抵学杂费。未被学校录取者,8月31日后,凭收据全额退还定金。
(2)正式录取者,学杂费余款需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内交付,逾期未交付者,作自愿放弃处理。
优惠政策: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学校可考虑优先或优惠录取:
(1)学习成绩特别优异或具有某一方面专长者;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之子女。
(2)有深圳市南山区正式户口和在南山区学校入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优先录取。
(3)预交学位定金者。交定金的学生享受同分数段内(10分为一分数段)优先录取。
如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帮你择校”!或者关注我们的微信帮你择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