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井得人文言文解析(穿井得人文言文朗读)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2-08-25
一说起秦始皇及秦朝,很多人的脑子里会跳出一个标签—暴虐。
最近热播的纪录片《中国》、电视连续剧《大秦赋》,再一次把两千多年前秦国推到了风口浪尖。
很多人认为, “暴秦”的罪状之一就是“焚书坑儒”。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焚书坑儒”就是秦始皇焚毁天下书籍,坑杀了大批儒生。
那我们来看看这个罪状的真实性。
首先,我们要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
当时秦始皇扫平六国、统一天下不久,人心未定,学术思想混乱。原六国贵族心怀不甘,蠢蠢欲动发动叛乱。有些人趁机讥评朝政,惑乱民心。
也即,天下初定,矛盾盘根错节,统治隐患重重。
尚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初,为国家是否沿袭前朝的“分封制”,进行过激烈争论。
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一批大臣建议,继续实行“分封制”,将秦始皇的诸位皇子及功臣分封于刚占取的六国故地为王。
而时任廷尉的李斯则持反对态度,认为春秋战国诸侯之所以纷争数百年,根本原因就是西周当初实行分封制、封土建国造成的恶果。
因此,他建议推行“郡县制”,以加强中央集权。
秦始皇权衡利弊之后,采纳了李斯的方案。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在一次宫廷宴会上,众臣照例吹捧秦始皇的威德。
随即,大家畅想广袤国土的治理蓝图。这就牵涉到采用什么制度和方式。
这时,博士淳于越建议废止“郡县制”, 恢复古代的“分封制”,分封皇子、皇亲国戚、功臣为诸侯,替秦始皇分疆守土: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辅枝。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也即,话题绕不开“师古”也就是借鉴古人的思想原则。
丞相李斯听了,对淳于越的建议进行了驳斥:
“三代之争,何可法也?儒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如不加止,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郡县制作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核心行政原则,已在全国推行多年。
“博士”一职掌管书籍文典、教化,是国家高级知识分子的代表。
博士淳于越竟然在这种正规场合说出这样倒行逆施的话,可见当时社会思想混乱到何等地步!
作为国家制度的顶层主要设计者、操盘手,李斯也意识到了这件事的严重性。
随即,他向秦始皇提出了建议: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
大意就是:
焚毁《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除了由国家博士馆藏之外,要求民间的《诗》、《书》、百家语书籍全部上交官府并焚毁;谈论《诗》、《书》者,处以“弃市”刑罚,以古非今者处以“灭族”刑罚。官吏若知情不报,则同罪。这个命令下达30天不执行者,处以“黥”刑、罚劳役。保留医药、卜筮、种树方面的书籍。禁私学,如果想学习法令,要以官吏为师。
抹掉《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就可以让人们的心理世界里只存在秦国;
《诗经》中有不少歌颂前世君王及其社会的内容,《尚书》中记载了上古圣王的治世理念,这些不利于塑造秦始皇“功高三皇,德迈五帝”的伟大光辉形象。
改朝换代了,就不能以古非今,妄议朝政,必须将全国朝野的思想认知高度统一起来。
做为雄才伟略、时代旋涡中心的秦始皇,当然也明白李斯为江山社稷着想的良苦用心,于是同意了他的建议,颁发了“焚书”令。
秦始皇这样做是有历史源流的,并非是他或李斯的发明。
秦国的强盛始于商鞅变法,商鞅作为法家代表人物之一,对儒家的《诗》、《书》等深恶痛绝,讥讽为“六虱”。
韩非还说商鞅 “教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
也即,儒家那一套在秦国早就没有市场,秦国的政治思想基因主要是法家。
秦始皇“焚书”令说的很清楚:没收、焚毁民间的这些禁书,但它们继续在国家馆藏保留;并未焚毁医学、农牧等方面的书籍。
秦始皇之后,诸子百家的经典及思想继续传播,流传至今。可见当时并未焚毁天下书。
何况,中国历史上几乎每个朝代都有“禁书”名单。就连我们现在常说的四大古典文学名著也曾长期被列为禁书。
历史上早就有很多人为秦始皇“焚书”正名。
东汉思想家王充曾说:“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
宋代史学家郑樵曾说:“秦时未尝废儒,而始皇所坑者,盖一时议论不合者耳。其所焚者,一时间事耳。后世不明经者,皆归之秦火,使学者不覩全书,未免乎疑以传疑。”
秦始皇下令“焚书”的第二年,发生了所谓的“坑儒”事件。
方士卢生、侯生等耗费巨资,替秦始皇炼丹、求仙失败后,和一些有意复古的儒生私下谈论讥评,并四处潜逃。
秦始皇大怒,于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下令,在京城咸阳搜捕嫌疑人,并让他们互相检举揭发。
最后,将诽谤秦始皇和朝政的460余人杀掉,以示惩戒。
也就是说,秦始皇觉得这帮方士吃谁家饭砸谁家锅,受恩宠、花了钱没办成事,反倒背后讥讽主家。是可忍,孰不能忍?!
《史记•儒林列传》中明确记载:“焚诗书,坑术士”,即秦始皇杀的主要是术士(方士),也就是炼丹、求仙的招摇撞骗之江湖术士。
至于为什么后来被传为“儒生”,《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一段记载可以做为注脚之一。
“焚书坑儒”之后,秦始皇长子扶苏上奏道:
“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史记•秦始皇本纪》)
其中说到“诸生皆诵法孔子”,就是说这些人喜欢讲诵孔子的思想。
也就是说,术士(方士)中有推崇孔子的,因而也就会与有意复古的儒生讥评朝政。
另外,《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的是:“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并没说“坑杀”!
阬,读作kēng,音同“坑“。字义为洼地、地洞、沟壑。
注引《苍颉》:“阬,壑也。” ,“臣铉等曰:今俗作坑,非是。”
也就是说,秦始皇并不一定是把这批方士活埋了。
古代战争中有不少被后世误认为“坑杀”的例子。例如白起、项羽所谓的活埋几十万降军的故事。
如果活埋那么多人,得调用多少劳力、挖多大多深的坑啊!何况当时没什么挖掘工程机械。
有那个时间和精力,何必挖坑再填坑,神经病闹着玩啊!直接一杀了之不更省事吗?
综上所述,秦始皇“焚书坑儒”具有复杂、特殊的时代背景,而且事出有因;目的是杀一儆百,统一思想,加强中央集权。
这正如东汉思想家王充在《论衡•语增篇》中指出的:
“燔《诗》、《书》,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起自诸生为妖言。”
《中国通史》中也指明:
“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
“焚书坑儒”一词的较早说法,源于西汉中期司马迁的《史记•儒林列传》:“焚诗书,坑术士。”
而孔子十世孙孔安国在《古文尚书》中说道:“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直接定性为“焚书坑儒”,并且将其后果扩大。
显然,“焚书坑儒”有一定事实,但是在不同时代,被不同立场和认知差异的人,进行了各种形式的传播,不乏夸大,甚至以讹传讹。
这样正应了“三人成虎”、“穿井得人”的寓言故事。
尤其是,当儒家学说成为正统思想之后,推崇法家思想的秦始皇及秦国就受到了刻意的贬损,尤其是“焚书坑儒”事件被添油加醋,成为秦始皇“暴虐”的著名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