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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3-08-23

  根据《湖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1)中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毕业时间

  1.成人教育

  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或课程,获得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或2023年1月16日。

  2.自学考试

  获得我校面向社会开考主考专业及自考助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或2022年12月30日。

  (二)学位英语

  1.成人教育

  在籍期间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全国英语等级三级考试(PETS3)笔试,或于2021年7月后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且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安徽、山东、河北成教本科生在籍期间参加当地高校联盟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2.自学考试

  已参加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已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65分及以上成绩;或自考在籍期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

  (三)课程成绩

  1.成人教育

  全部课程考试的平均成绩高于或等于70分,且补考或重修课程不超过四门。

  2.自学考试

  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分(含65分),以及三门学位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分(含65分)。具体课程请查看http://cj.hnu.edu.cn/info/1082/1465.htm。

  (四)毕业论文

  1.成人教育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综合评定成绩达到中以上(含中)。

  2.自学考试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以上(含良)。

  (五)违纪情况

  在籍期间未受处分,或曾受处分但考察期满已解除处分。

  二、申请程序

  (一)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0日。

  (二)提交申请

  毕业生本人登录“湖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请下载阅读《学位申报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

  学位申报系统可点击http://222.240.166.2:8080/index.html进行登录。

  (三)纸质资料邮寄

  1.成人教育

  (1)申请人除按学位申报系统要求提交学位申请外,还须向所属函授站(点)提交以下材料:学位申请表原件1份(申报系统打印,本人签字并粘贴照片,必须双面打印)、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须标明考试省份及可供学校进行核实的相关信息)、2寸蓝底纸质照片1张(须与学历注册照片一致,照片背后标注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

  (2)各函授站(点)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原件归还申请人,其余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并附学位申请名单汇总表一份(须站点签字盖章),于3月10日—3月15日寄送给李宁老师。

  (3)邮寄地址: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北栋205。仅支持顺丰或EMS。

  (4)电话:0731-88684687,Email:6068030@qq.com。

  2.自学考试

  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纸质材料邮寄至学历教育部进行复核。

  (1)自考本科毕业证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学位外语成绩单复印件或成绩截图打印件。

  (3)与学位申请系统中上传照片一致的2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书写姓名、身份证号、专业。

  (4)《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评审表》(学位申请系统内下载):双面打印,手写,粘贴一张1寸相片(同学位申请系统上传照片),请认真填写自我总结,单位意见处须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也可盖就读助学点或居住社区的公章),请不要填写学校意见及以下的表格部分。

  (5)邮寄地址: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北栋206。仅支持顺丰或EMS。

  (6)联系电话:0731-88684686。

  (7)申请人纸质材料寄出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

  三、其他事项

  1.根据《湖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湖大教字〔2018〕23号)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必须在毕业后一年内,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每位毕业生只可以申请一次,时间为毕业后一年内的三月和九月(具体时间以我院网站通知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以后不再补办。

  2.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位申报系统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申请材料,查询审核进程。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学院将不予受理。

  3.如无法登陆系统、登录系统后基本信息有误或对初审结果有疑义,请在网上申报时间内电话联系学历教育部进行处理0731-88684687(成教)、0731-88684686(自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以后不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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