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乐中职网视频讲稿---法律小课堂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3-08-1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和人生,很多同学一开始就有明确的目标,想要学习一门自己喜欢的技术。随着国家多中等职业学校招商力度的加强,更多的学生也选择了报考中职中专学校。但是还有不少家长和学生对中职中专的相关信息知之甚少。有这各种各样的疑问,其中升学乐中职网视频讲稿---法律小课堂就是大家比较想了解的一个问题,今天,好上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升学乐中职网视频讲稿---法律小课堂,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各位中职网的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莉,今天应中职网的邀请,从法律的角度,针对中职招生工作存在的一些潜规则给各位网友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学生拥有自主选择权
有网友问:中学老师要求即将毕业的学生,必须就读指定的 ,否则,不予发放毕业证书,是否合理?
答:这个当然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生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应当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学毕业合格地完成教育科目,学校应当依法发放毕业证书,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中职学校属于职业教育的一种,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读国家公办学校,应当按照当地招生规定指定就读。完成义务教育后的职业教育阶段,学生拥有自主选择学校接受教育的权利。
学校应当提供招生信息
有网友问:很多中职学校官网不健全,学生查不到招生信息,是否违规?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机制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的通知》规定,中职学校在招生工作中有“六个严禁”的要求,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通知》同时要求,中职学校要在本校门户网站上开设招生宣传,提供学校招生简章查询、在线咨询、网上报名等服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并通过招生信息平台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应在备案专业内进行招生
有网友问:学校实际招生的专业与学校备案的《招生简章》不符,存在超越备案专业招生的情况,是否合理?
答:学校应当在备案的专业内进行招生,如果学校招生计划有变,应当及时调整备案,然后将信息公开发布,及时准确告知考生招生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招生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天跟各位网友的分享就到此为止,欢迎留言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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