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九年义务教育改革 教育部颁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3-08-01
日前,教育部在山西孝义召开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交流各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工作的经验成效,全面部署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之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之文指出,义务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重中之重。管好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对于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特殊而重大的意义。颁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之举,也是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有效抓手,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意义重大。
朱之文强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首次全面系统地梳理了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理念、基本内涵、基本框架、基本要求,是提升我国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意义。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一要推进教育公平,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满足需要特殊关注学生的需求,实现学有所教、弱有所扶。二要发展素质教育,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增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学生生活本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要引领教师专业进步,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四要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提供便利实用的教学资源,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有质量的教育。五要促进学生安全健康,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学校文化,营造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六要突出依法办学,提升依法科学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朱之文要求,各地各校要将落实《管理标准》摆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位置,迅速作出部署,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培训、加强解读,使广大校长和教师掌握精神实质。要部署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聚焦管理标准目标任务,认真制定落实方案,一校一案,对标研判,依标整改,确保逐校覆盖。要按照《管理标准》和新研制的《评价标准》做好督导评价,强化落实责任,确保《管理标准》真正落地。
山西省孝义市教育局、山东省教育厅、北京市海淀区教科院、江苏省淮安市教育局、湖北省宜都市教育局、四川省蒲江县教育局、江苏省泰州中学附属初级中学、贵州省贵阳市甲秀小学等8个单位作了经验交流。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各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中小学校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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