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小学招生方案: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来源:好上学 时间:2023-07-31
4月27日,《安徽省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方案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自2020年始全部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另外,凡持有安徽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根据方案要求,各地要统筹做好城市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及回户籍所在地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
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安徽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
同时,随迁子女在安徽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另外,异地就读的回安徽省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含在外省考试回原籍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
66人以上超大班额班级需要分流
方案指出,为进一步做好教育资源配置,安徽省将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编制核算,盘活用好教师资源,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以优质教师资源的流动,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在招生方面,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
按照要求,将重视和加强往届班额控制,凡存在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必须通过增加班级和教师等措施,合理分流学生。实行严格的转学审批制度,严厉禁止择校等违规转学行为,确保2020年安徽省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的要求。
明年起全部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方案中指出,要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在特长生招生上,2020年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5%,且不得超过县(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1%,自2020年始安徽将全部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同时,从严控制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性加分,只保留七项加分政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另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允许加分的政策具体为: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援疆和*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有关政策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