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是什么档次(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官网)
来源: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时间: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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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三、五举办现场招聘会,欢迎参会。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运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立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380亩,总建筑面积8万余平方米,现有教职工300余名,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名。设有四系三部7个教学单位,开设医学类专业9个。
为实现“创建一流院校、打造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的发展目标,充实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解决高层次人才短缺的问题,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现开展面向全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及国内外重点院校研究生专项招聘工作,结合《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引进高学历人才实施方案》,发布以下公告:
一、专项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突出重点院校,高学历人才、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专项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专项招聘对象
1.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毕业于国外重点院校并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全日制研究生(国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二)专项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有下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专业 | 岗位 数量 | 学历 | 其他条件 |
专业技术 |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 | 5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双一流大学及学科”、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硕士阶段均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
四、专项招聘程序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7个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网上递交材料,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提交《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一寸免冠红底照片(电子照片)等材料。以上材料提交word或扫描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ychlzyxyrs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研究方向
网上提交材料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18年11月12日止。
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2018年11月14日8:00-17:00,四川大学华西校区口腔医学院。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个人学术和主要科研成果总结、获奖证书原件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存在争议时,由专家组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3.考试考核(招聘方式)
招聘领导组确定5人及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组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高校现场组织实施招聘。
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列超过1:3,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小于1:3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博士研究生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直接考核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学院根据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后不再递补。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招聘领导组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5.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运城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批复。
6.聘用
按照市人社局批复文件,学院人事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加强领导 严格纪律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按照本招聘实施方案步骤,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招聘有序进行。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 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实行回避。
本次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专项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0359-2510011
监督电话: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组织监察室 0359-2510003
(温馨提示: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信息来源: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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